[問題] 司法的民主正當性來源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MASAMI NAGASAWA)時間10年前 (2013/09/07 21:40), 編輯推噓10(10019)
留言29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行政權 由於總統民選 其所任命的閣員官僚 皆可以認為是人民付託於執政黨治國 有其民主基礎 立法權 也是由人民選出立法委員 其訂立之法律 也可以看作具有民主基礎 司法權 我翻遍憲法的書 它的存在只是為了權力分立 權力制衡 沒有任何民意基礎支撐 可是大法官可以推翻立法的決定 大法官的解釋可以拘束全國各機關 我不了解的是 司法權的存在只是為了權力制衡 為什麼又可以自做解釋 說自己的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的效力 這不就是立法權該做的嗎 這樣有沒有違反權力分立? 判例制度也是一樣 司法權沒有任何民意基礎 卻可以編選出類如"法律"的判例 憲法說審判獨立 可是個案判決常引用判例 來決定個案判決的結果 為什麼司法權可以制定類如"法律"的東西?? 司法權存立之主要依據 就是法治國原則下的權力制衡 是不是說 法治國原則大於民主原則 是這樣嗎 有點困惑 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18.26

09/07 21:48, , 1F
反正公法老師、大法官會跟你説爺有間接的
09/07 21:48, 1F

09/07 21:49, , 2F
然後用憲法自己的規定説自己最高性
09/07 21:49, 2F

09/07 21:51, , 3F
你是要問司法的立法權力從何而來嗎?
09/07 21:51, 3F
簡化一下 1.沒有民意基礎的司法權 為何可做出解釋說自己解釋可以拘束全國各機關? 2.判例是不是變相的司法造法 ?

09/07 21:52, , 4F
判例喔,公法很多老師很愛嘴阿,但統一見解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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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3, , 5F
甚至連速審法都説明了牴觸判例的重要性了
09/07 21:53, 5F
※ 編輯: MASAMIFANS 來自: 111.251.118.26 (09/07 21:54)

09/07 21:54, , 6F
黃昭元 司法違憲審查的正當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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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8, , 7F
立法就從民意基礎來 司法制衡民意亂象
09/07 21:58, 7F

09/07 21:58, , 8F
這算是制度的演進 解釋、判例的權力應該比立法權立完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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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58, , 9F
且經由立法權承認的方式
09/07 21:58, 9F

09/07 22:03, , 10F
KEYWORD:反多數決困境 上面推文也有關鍵詞 剛好就是去年
09/07 22:03, 10F

09/07 22:04, , 11F
中研院學者批中正碩士論文抄襲的相類題目 可惜沒FOLLOW到
09/07 22:04, 11F

09/07 22:05, , 12F
司法權是從憲法授權而來的權力
09/07 22:05, 12F
我沒有懷疑司法權的存在 但它的功用只在制衡 為何可以做出解釋說自己有拘束全國各機關的效力 憲法規定 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但現在許多個案判決 把"判例"當作個案判決之理由 那不就是判例等於法律? 制定法律是立法權的核心領域 判例制度有沒有違反權力分立?

09/07 22:06, , 13F
50P收 BTW大法官中 司法積極者代表吳庚大法官 司法節制者
09/07 22:06, 13F

09/07 22:06, , 14F
代表蘇俊雄大法官
09/07 22:06, 14F
※ 編輯: MASAMIFANS 來自: 111.251.118.26 (09/07 22:09)

09/07 22:07, , 15F
判例原本只能拘束內部(法院),但是經由判決間接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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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8, , 16F
大哉問:司法抗多數決困境。請以此為關鍵字搜尋。
09/07 22:08, 16F

09/07 22:08, , 17F
有興趣可以看約翰馬歇爾那篇 Marbury v. Madison
09/07 22:08, 17F

09/07 22:09, , 18F
推樓上 這是司法審查權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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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09, , 19F
然後...判例...是我國的奇怪東西 很畸形但事實上有效
09/07 22:09, 19F

09/07 22:10, , 20F
為了考試...就...吞下去吧 冏
09/07 22:10, 20F

09/07 22:11, , 21F
好吧 哭哭
09/07 22:11, 21F

09/07 22:12, , 22F
把他想成最高法院統一見解的方法不就結了
09/07 22:12, 22F

09/07 22:13, , 23F
學者可以諸説愛嘴砲就嘴砲,實務上還是盡量別
09/07 22:13, 23F

09/07 22:14, , 24F
感謝各位大大提供的資訊關鍵字及書籍 我會找來看
09/07 22:14, 24F

09/08 00:04, , 25F
原po要不要轉去LAW版問問看 那裏應該會比較專業~
09/08 00:04, 25F

09/08 00:51, , 26F
釋字576協同意見書
09/08 00:51, 26F

09/08 00:54, , 27F
09/08 00:54, 27F

09/08 11:47, , 28F
司法的本質是抗多數 所以配套就是被動
09/08 11:47, 28F

09/08 11:50, , 29F
判例是法條的解釋方式 跟法律還是有差距的
09/08 11:50, 29F
文章代碼(AID): #1IAoowhs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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