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為什麼很多人把入侵行政院合理化?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曬太陽的翻車魚)時間10年前 (2014/03/26 10:11), 編輯推噓5(1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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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JCSCdfu ]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討論] 為什麼很多人把入侵行政院合理化? 時間: Wed Mar 26 01:55:49 2014 嗨,我又來啦 在看了很多不懂法律的朋友們各種詭異荒謬的言論後 說實在的,如果思考是人活著的證明,那我很懷疑我是不是在看一群殭屍的推文 所以我決定來貢獻一下我所知道的法律常識 一、攻佔行政院算不算叛亂? 我想這種時候應該要用刑法100條的內亂罪來檢視 刑法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有"意圖破壞國體"嗎?他們並沒有宣稱要改變國體為君主制吧? 有"意圖竊據國土"嗎?他們佔領以後也沒有宣稱行政院那塊地成為誰的領土啊 土地還是歸中華民國 有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嗎?沒有啊,憲法不就安安穩穩的在那邊嗎? 顛覆政府?從頭到尾民眾就沒說要覆滅中華民國。 所以,我看不到有叛亂的影子,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沒有出動軍隊 因為這樣程度的行動還稱不上革命或叛亂 你覺得能給民眾安上叛亂的帽子,政府會不安嗎? 政府都沒說了,你在那邊亂甚麼? 二、民眾自己違法在先,有甚麼資格抗議警察違法? 各位,我們是不是法治國家? (雖然我覺得已經不大是了,但勉強還是讓它及格吧) 是的話,每個人都有守法的義務,不管是民眾還是警察 警察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諸多法律在規範,無論如何,不管民眾一開始違法是多麼惡劣 只要警察執勤的時候,他有比毆打更不侵犯人權的手段可以用,那他就必須要選擇那個手 段,除非那個手段已經不足以達成目的 簡單來說,就算我今天在街頭隨機砍殺100個人,把每個人都砍到不成人形、內臟亂噴 連小嬰兒都不放過 但警察來的時候我把刀一丟就地趴下毫不抵抗,警察還是不能扁我,只能把我上銬帶走 警察要是揍我,我還可以告他執法過當,搞不好可以拿國賠 也許你強烈的道德以及高尚的情操無法接受這樣的事 但不要忘了,這是法律規定,而法律從來就不是拿來報復的工具 很多人不是一直講惡法亦法嗎?那就算這個法律超級保障殺人魔的人權,你也只能接受啊 如果你覺得警察可以不用遵守的話,那你跟你口中不服法的暴民有甚麼兩樣? 不爽嗎?去抗議啊,記得申請路權,讓政府幫你規劃好整個行程 三、比例原則?我覺得警察打人沒有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不要說很多律師跳出來罵了,我認識的司法官私底下也在罵 而國內有名的法律學者很多都同聲譴責過當,想吃腦補腦還會被碗豆打爆的小殭屍啊 你是研究法律多久了? 搞不好比例原則這幾個字你還是這幾天才知道的咧 雖然說不要過度相信權威,但相較之下,不相信這些專業人士,難道要相信你啊? 四、在美國....(以下省略1000字) 我們不是美國。 不管你再不爽啦,法律現在就是這樣定 白紙黑字寫在那邊,你再怎樣跟我訴諸道德或事理也沒用啦 就像某些順民說的,有道德有良知,也不能違法啊 不爽?去修法啊,去選願意修的立委啊,去走體制內的方法啊 今天立法院或行政院那群人是等不了了,甘願冒著違法的罵名進行抗議 該被捕的也被捕了,日後有刑責的也跑不掉 你有種這樣做嗎? 沒有的話,你就乖乖接受法律的規定不就得了? 法律就規定佔領行政院是違法的,但是警察驅離不依照比例原則,也是違法 沒有甚麼警察做得好,暴民活該這種充滿正義情懷的屁話啦 我今天是站在法律面進行分析,不是民眾情感或道德 要反駁的,法條找出來,白紙黑字的反駁,證明你有在思考 不然,我庭院的碗豆對殭屍可是不留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3.2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395770151.A.A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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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立院裡的人不是等不了了 是來不及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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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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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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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看完比較清楚戰點為何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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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一段好酸啊 可是我笑了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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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美國揍了以後賠個好幾萬鎂啊 要不要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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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有些殭屍真的只會跳跳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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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看到一堆人亂合法化警察打人超賭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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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應該轉八卦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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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原PO轉去八卦版,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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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更多人了解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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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向日葵需要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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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那些一直罵學生違法的,更需要知道警察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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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應該高中教的吧?竟然有很多人不知道這不符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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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一直說警察是正當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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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是近幾年才放入高中教材,很多人是讀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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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抱歉!還真慶幸四五年前讀高中的人都有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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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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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另推第一段默教授名言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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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真的這政府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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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歐美 也有警察過度執法最後被火掉外加賠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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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能理解台灣警察為何可以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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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說被打活該的根本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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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逮補違法抗議群眾和懲處執法過當的警察 實在不懂吵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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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那麼久是想幹嘛 戰這個根本在模糊服貿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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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很多人不會思考,搞不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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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行政院違法是一回事,部份警察執法過當也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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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用噓的XD 因為比較明顯 公民不服從常常也是帶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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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覺悟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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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打成那樣叫情有可原,當然知道鎮暴不會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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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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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必要打成那樣?就說是老鼠屎警的偏差行為,難道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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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知道會被驅逐,但不知道會被打這麼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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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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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會賠償因為警察驅散而受傷的人 但是在台灣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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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主旨就是在於[這些屁孩必須要為法治基礎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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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給打傷民眾的警察 這就是台灣的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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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民進黨利用什麼樣的[正義手段] 來減輕這些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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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告訴你 攻行政院違不違法 應不構成警方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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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行...我只要他們知道 [你們DPP敢用這種無恥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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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了 就算我殺了人 只要在警察眼前我沒拿刀槍沒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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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 兩年以後KMT照樣也會玩 而且玩的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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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不能直接先扁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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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說[判決六個月 合乎正義原則 可以假釋]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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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別人去搶銀行,你門口把風,你覺得你不能被壓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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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民進黨最好準備五大院封鎖線 避免被KMT天天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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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不能保證哪天不會是DPP爛政府爛國會 你師出有名 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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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制跟毆打的分別你不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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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79你根本不了解美國法律跟美國警察 根本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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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警察請你走為何不走?鎮暴上來要你走為何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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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PP做了跟KMT一樣的鳥事 再攻佔一次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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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眾 必須配合警察 否則就要被打]這個州基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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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美國警察的標準嗎? 別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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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走就要打嗎?這標準好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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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美國警察叫你趴下 你就必須乖乖趴下] 叫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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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人 你的美國是在哪個星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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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 你們就必須乖乖離開 否則就是各種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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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暴上場就是這樣的局面,不是躺在地上就沒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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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79我發覺你似乎很少看美國警察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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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美國警察的認知程度已經差距太遠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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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的想法 我已經不想評論了...就這樣 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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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沒事 你可以拉人抬人 但是對一個不還手的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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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武器攻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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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看太多美國電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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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手咧,現場一堆人叫囂丟東西,你為何要湊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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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覺台灣很多____對於美國警察的認知達到____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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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0:38, , 179F
===已經不是光靠言論可以去解釋了.自己學著看新聞+GOOGL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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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大人要不要解釋為何佔領華爾街群眾被驅散受傷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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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要賠錢啊?那些不是不服警察的刁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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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我不需要解釋 你自己學 不懂 不相信我 隨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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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ok 多大人學識淵博所以不需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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