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與地域概念的設計是用來方便管理用而已。
而不是借管理之名去強奪人們生活的圈利。
分成都市計畫區、非都市、山脈地區是有其合理性,
不過鼓勵人們自偏遠地區搬遷到非管制區,就像美國強制遷移印第安人至保留區一樣…
這也等於是在強迫消滅、改造已經現存在世界上的文化與住民。
這其實和當初國府時代、日本時代政府所作過的事情全無二致了。
當然可能有人說表面動機不同,當年是為了鎮反,現在是為了保育。
只是保育也並非無限上鋼,除了部份過份的使用山林的不肖業者外…
絕大部份(尤其是窮苦的一般住民)還是可以和山林達成一定的平衡的。
只是那些不肖業者(有時包含政府單位)造成的破壞,大到我們忽視了其他一切而已。
在我看來,文化就如同自然一樣,是需要保存的。
當兩者有出現衝突的時候,要做的不是一面倒向某一邊,而是得找到一個平衡。
如果這個平衡可以達到的話,那經濟才有生根的機會。
不然一切只是炒短線,向子孫借還不了的貸而已。
就像清境、廬山那樣就是如此,
業者破壞了自然,甚至在新中橫,破壞自然的行動是由政府來進行…
可是受苦的,是當地百性,最後會被政府想要強制搬遷的,還是他們。
(然後地就留給了財團bot ,相不相信?)
嘛,bot 也沒什麼不好,這只是一個另一種形式利用山林/ 管制山林的工具。
不過如果有人把bot 不當的利用的話,阿里山鐵道就是個很好的例証了。
※ 引述《gishileh (遣送你一個終)》之銘言:
: 我認為雖然這種立意良好
: 不過台灣人口密度高 除了中間的五大山脈那片廣大山區以外
: 其他鄉鎮 多少都有人口密集和稀少的地方
: 如果真要按照原po的分法 不如分成三個類別
: 都市 非都市 以及管制區 也就是不可開發的偏遠山地鄉
: 也就是過去有山地鄉管制的鄉
: 不只強烈限制開發 若可以 最好也利用重劃行政區的機會
: 鼓勵住在這些偏遠地區的搬到非管制的鄉鎮
: ex 達仁搬大武 南澳搬蘇澳...
: 至於這片管制區 就比照過去日據時代 來個不設政府的無人境管區
: 由中央直轄 發展較發達的地方縣市政府也不需要為了
: 少數幾個發展較差的區域 徒增整體發展計畫困擾
: ex 台北縣少掉烏來 桃園縣少掉復興 台中縣少掉和平
: 縣市境內鄉鎮就比較能夠統一管理
: 延伸的說
: 讓同性質的鄉鎮市區由統一的機關管理
: 或許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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