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狼)時間6年前 (2018/04/05 10:48), 編輯推噓10(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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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k410050 (A柏)》之銘言: : 至於離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請求權部分,洪慈庸表示,目前的狀況是若是在退休後離婚的 : 話,可向對方請求離婚時的贍養費支配,但是若是在退休前離婚,目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 : 要求另一半退休金的分配給付。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只能看法官的事實認定。時代力量版 : 本改革參考了日本及德國的立法例,讓在退休前離婚,若是在家裡的主要照料者,能夠向 : 在外的公務員來申請退休金最高一半的給付,將此明定進去,使得家務有給的概念可以進 ^^^^^^^^ 首先 "家務有給" 的概念 在台灣過去市幾乎不曾存在的 所以 很久之前 才會推動雙薪家庭 來解決 家庭收入不夠的社會問題 但隨之而來的社會問題 鑰匙兒童 隔代教養 這就是整個社會長期的漠視的 婚後雙親中一方成為全職的家務提供者所帶來的實際價值 其實遠高於一般的低階工作 跟著延伸出的另一個問題是 如果家務有給的概念成立 那全職的家務提供者,其老年生活該如何被保障?? 其實 國民年金中處罰配偶的這一部分 還有 這次公務員退休金請求 都是為了處理"保障全職家務提供者其老年生活"這一塊 長年不被重視的問題 只是必須承認 不管是國民年金 還是 公務員退休金 立法都很粗糙!! 尤其是在"家務有給"概念在社會中還無共識時 粗糙的立法 恐怕製造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還要多了 : 入。若是無法維繫婚姻的在家照料者,可以照顧老年生活。(請參考圖5) : 但就修完的法律條文上看 : 感受不到洪委員所提出的理由如何實踐? : 條文上根本無法限縮到俗稱的家庭主婦上 : 而且也無法理解為啥領退休金前離婚配偶有權領他的退休金? : 如果將來修勞保年金時代力量也沒打算將這項也納入的話 : 那他所說的理由也就是放屁而已 -- 山巔一寺一壺酒 嶁頂六萼六林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4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2896536.A.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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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枉過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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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離婚後三年 前夫拿到樂透 前妻有權利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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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單薪能養家的比例不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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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夫累積的財富裡面有前妻的貢獻這樣嗎: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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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公務員的退休金本來就只夠養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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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結婚阿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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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衛兵會跟你說 你有22K也可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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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沒立法沒做家事的不能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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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呆灣工作一輩子 最後只能領32K 再被母豬法弄成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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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你 知道該逃離呆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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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婦:好爽,逛街都不用做家事,還可以領老公ㄧ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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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智障立法根本在懲罰婚姻 比例用結婚年資來算 結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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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越長 離婚時公務員就越慘 還不考慮有無過失的 被帶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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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離婚 只要是家管 年老等原因 這筆錢都是要付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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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給的薪水可以讓另一半顧家 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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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公務員幾乎都雙薪家庭 你弄這個法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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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結婚是以後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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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財產制度先談好啊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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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制要怎麼談?婚姻中補辦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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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1:24, 6年前 , 21F
結婚離婚再另外結再離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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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1:29, 6年前 , 22F
勞保農保也要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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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1:32, 6年前 , 23F
幹,台灣母豬的貪婪毫無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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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2:27, 6年前 , 24F
魯蛇娶不到 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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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25, 6年前 , 25F

04/05 13:53, 6年前 , 26F
家管有國民年金,還是配偶出的,這等於是剝兩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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