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看板Gossiping作者 (獎金獵人)時間4年前 (2020/05/20 11:20), 4年前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 引述《lukcat (LagCat)》之銘言: :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 : 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 : 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 : 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 : 具定時受檢,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若 : 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法。 標準檢驗器具誤差? 現在檢舉的項目都是啥... 違規停車.誤差?? 闖紅燈影片.誤差?? 跨越雙黃線超車.誤差?? 危險駕駛.誤差?? 這些違規到底要啥標準檢驗器具 這些違規到底是要給啥一次勸導機會? 那些因違規而造成傷亡的人你們這些立法委員有給過他們機會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5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944830.A.E6F.html

05/20 11:21, 4年前 , 1F
桃園市長說過:檢舉魔人快變成地下市長了 ㄏ
05/20 11:21, 1F

05/20 11:22, 4年前 , 2F
想到被撞死的那位
05/20 11:22, 2F

05/20 11:22, 4年前 , 3F
就不讓民眾檢舉啦 用勸導代替開罰 這種垃圾立委
05/20 11:22, 3F
要是這提案一過 所有肇事現場的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影像紀錄的 通通都不能拿來開罰了.. 要給允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 ※ 編輯: smalltwo (123.51.152.240 臺灣), 05/20/2020 11:25:21

05/20 11:26, 4年前 , 4F
你不懂,那些垃圾利委的手機有違規特效啦
05/20 11:26, 4F

05/20 11:28, 4年前 , 5F
淚投民進黨
05/20 11:28, 5F

05/20 11:29, 4年前 , 6F
菸糞廠公綠共蟑螂眼睛抹屎看不到正常
05/20 11:29, 6F

05/20 13:03, 4年前 , 7F
桃園市長?那桃園市長家警衛要不要撤掉啊
05/20 13:03, 7F

05/20 13:03, 4年前 , 8F
之前關某官邸還不太想講.國小停車位是給市府用的?
05/20 13:03, 8F

05/25 00:24, 4年前 , 9F
大概是沒有台灣價值的手機相機會拍出幻覺
05/25 00:24,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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