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保險700萬!科技廠員旅國道釀4死 遊覽車老闆:該負責會負責
業務過失致死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年是最重喔,如果道歉加抄心經不知道能加分多少。
刑期一半之後如果申請假釋,2.3年出來就是一條好漢,繼續玩國道狂飆。
駕照吊銷也不是一輩子,之後也都能再取得。
民事賠償我看也很難賠多少啦,台灣人在道路上看到大車自己退三步不是沒有道理的。
交通改革還是要多多加油,
啊,我忘了好幾個要改善交通的粉專被側翼出征了,還是乖乖閉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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