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北檢: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
※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乳題啦
: 剛剛北檢發了新聞稿如下:
: https://reurl.cc/rvYWok
: 一、 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柯姓被告扣案隨身碟內容 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
: 銀行查扣保險箱等 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本署除已於 9 月 9 日 主動分他字案調查
: 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外,承 辦檢察官分別於 9 月 11 日、12 日、16 日,以證 人身
: 分傳喚撰稿之「O週刊」林姓、劉姓與「O 傳媒」賴姓、吳姓及「OO新聞台」馬姓等
: 5 位 記者到庭,說明渠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 二、 有鑑於本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 已廣受社會關注,本署基於
: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 法」第 8 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 權益之保護,認
: 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 或依據
: 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 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
: 判 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 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
: 人員。衡以, 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
: 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 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 新聞倫理要求,
: 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 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 捉影之
: 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 查不公開之情事。
: 三、 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
: 司法警察、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 訴訟關係人等)均
: 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 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此 外,媒體
: 對於本案的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 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
: 妄 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 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
: 譽或隱私之虞。
: 四、 本署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 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
: 切關注本案有無違 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一旦發現有違反偵
: 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 究責,以正視聽。
: 北檢不背這鍋,記者是不是要被罰了?卦?
從客觀的角度分析, 北檢無洩密 跟 馬記者造謠 不能畫上等號
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既無洩密,馬記者也能取得資料
那就是透過第三方俗稱白手套取得的資料啊
地檢署裡面不是只有公務員,經常會有外送、水電工、裝潢師傅...等等出入也很正常
馬記者經營7年的線民大概就是包商人員
外面的人進去偷資料,或只是不小心撿到紙條,這不構成洩密
北檢的責任大概就是失職而已,沒善盡保管的責任,這稱不上犯罪
白話就是我沒有主動洩露訊息,被動洩密不是我的責任,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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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44.19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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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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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可能..機密文件當然會收好
但筆記本或手抄紙條,出現在桌子角落有什麼問題
所以能流出去的訊息絕對不是完整的,只有片段或零碎的幾個文字人名或數字就夠了
這也能達到黨要的效果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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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洩密,手抄的紙條不小心掉在地板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21:4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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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是手抄的紙條不小心掉地上了
你開會都不做筆記的嗎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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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無知,笨蛋才會直接把資料送給記者啦...抓到就進去關耶
當然要透過中間人轉一手,不留痕跡.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26:0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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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怎麼可能抓的到.. 留字條或故意講很大聲讓門外的人聽見
刻意的不小心放出幾個關鍵字,讓你在外面寫故事 嘻嘻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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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粒記者, 又不是中天....幹嘛那麼認真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5: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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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辦洩密啊, 只要不是自己人主動把資料放出去,就沒有洩密
至於被動洩密非本案偵辦的重點,謝謝指教
※ 編輯: berryc (36.226.244.192 臺灣), 09/16/2024 16: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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