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激辯 邱太三:民法何時違憲了?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5 02:48), 7年前編輯推噓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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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太三則對祁家威代理人許秀雯提問,「大法官直到民國91年的釋字,多次確認一夫一妻 : 的婚姻制度,那麼到底民法親屬編婚姻由夫妻締結的規定何時開始違憲?」許秀雯則四兩 : 撥千斤地說,「同志族群在歷史上作為被壓迫的一群人,很多人的生命都未能等到法律上 : 的論辯,我們該如何確定何時出現?」邱太三則不知為何微笑了一下。 我只好奇這一段 感覺邱太三說的 多次釋憲確認過一夫一妻的制度 所以 如果說 這次大法官說民法不承認同性可以有婚姻狀態違憲 那也就是說 之前大法官確認的一夫一妻制度是違憲的 今天要釋憲 就該提出確切違憲的證據 說服大法官 但邱太三說的也算實際阿 你說民法這樣違憲 那以前大法官確認過的制度也違憲嗎 但是 我覺得挺同方的回答 在違憲討論上沒有很有力的扳倒邱太三的提問阿 難道 邱太三的微笑 有內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3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90381337.A.FEC.html ※ 編輯: ikoo (1.161.30.65), 03/25/2017 02: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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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法官在這次認定一夫一妻違憲等於打臉自己從26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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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552號以來做的解釋尤其是在552 大法官在最後一段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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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說明說關於其他同居伴侶的法律上權益亦須維護 這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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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隱含的意思也是頂多就是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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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意外這次應該是針對552最後一段做補充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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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姓邱,微笑便有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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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和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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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時的民法跟釋憲來反對同性婚才是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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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552都是為了重婚的解釋,並沒有規範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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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說一夫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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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寫了一夫一妻並沒有排除一夫一夫跟一妻一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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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同志可以用重婚法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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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民法何時違憲了?還有可以幫回黃虹霞大法官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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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東西釋憲過了?還不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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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釋憲是根據重婚問題,而不是性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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