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唐鳳固定為商周寫專欄 請監委立刻彈劾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ROY)時間5年前 (2019/01/18 10:57), 編輯推噓6(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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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Soong (Drew Bress!!)》之銘言: : ※ 引述《JamesSoong (Drew Bress!!)》之銘言: : ※ 引述《JamesSoong (Drew Bress!!)》之銘言: : ※ 引述《JamesSoong (Drew Bress!!)》之銘言: : → audreytang: 1. 商周並未提供免費雜誌予我家人。 01/17 14:17 : 還是一樣啊~ 在說謊成性 指黑為白的資進黨政府中 說什麼都令人存疑 : 因此應該比照管爺 東廠 西廠 內廠 南廠 北廠都先查過一輪 : 真的都沒有疑慮後再上工 在調查釐清之前 你(妳?)就先比照管爺停工一年吧~ : → audreytang: 2. 對於社會所提之不同意見,應加強溝通協調說明, 01/17 14:17 : → audreytang: 這是我們工作的一部份。(行政院第3630次院會決議) 01/17 14:18 : 大家都說你(妳?)的智商很高 怎麼看起來不是這樣啊? : 很簡單的道理 : 你(妳?)是先上站到處閒逛 看到小弟的文章而回應 : 還是未卜先知小弟在PTT上的文章 所以特地上站回應小弟的文章? : 再者 如果公務員工作的一部分是對於社會所提不同意見 加強溝通協調說明 : 資進黨最愛狗幹的米蟲公務員 是不是也可以上班時間上網上PTT? : 反正他們也是"對於社會所提不同意見 加強溝通協調說明" : 還是一般通過高普考的基層米蟲公務員不行上班時間上網上PTT : 只有大政委可以上班時間上網上PTT? -------------- 建議唐委員 告起來 他這樣 我第三者看了 都覺得他有點構成公然毀謗 政黑不缺這種不分是非的人 請你告他!!!還政黑版一個乾淨版面ㄒ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19.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47780259.A.8A4.html

01/18 10:59, 5年前 , 1F
你離開政黑板會乾淨很多倒是真的
01/18 10:59, 1F

01/18 11:00, 5年前 , 2F
別這樣啦奧斯~蠻有趣的啊~
01/18 11:00, 2F

01/18 11:01, 5年前 , 3F
顏色對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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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02, 5年前 , 4F
說不定人家早就請律師蒐集資料了 你在那邊打草驚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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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03, 5年前 , 5F
話說能告什麼啊?有固定、有職位,基本上已經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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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聲稱的兼職」的幾個要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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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03, 5年前 , 7F
拿不拿錢是否為必要條件,還是還很難說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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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05, 5年前 , 8F
法律上,不以薪資定義的薪水,也是很常見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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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08, 5年前 , 9F
玩PTT玩到被告還滿低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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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10, 5年前 , 10F
在社會上走跳,怕被告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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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11, 5年前 , 11F
真惡質 被告的不是自己在旁邊搧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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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22, 5年前 , 12F
支持提告,由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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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24, 5年前 , 13F
投稿是工作的一部分?,那就不算兼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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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38, 5年前 , 14F
這是能告三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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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54, 5年前 , 15F
我認真的提建議好嘛!什麼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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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54, 5年前 , 16F
btw,投稿作為工作的一部分怎麼界定的?
01/18 11:54, 16F

01/18 11:58, 5年前 , 17F
工作的一部分包含需要「固定專欄」嗎?
01/18 11:58, 17F

01/18 12:09, 5年前 , 18F
公家機關有義務無償替商周工作
01/18 12:09, 18F

01/18 12:12, 5年前 , 19F
喔喔,商周這麼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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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2:48, 5年前 , 20F
感謝詢問,我在商周並沒有職位。至於界定方式,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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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2:48, 5年前 , 21F
銓敍部台法二字第 1611027 號書函:「公務人員定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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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2:48, 5年前 , 22F
不定期於傳播媒體提供與本職業務相關之資訊,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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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2:48, 5年前 , 23F
民眾瞭解政府施政理念之管道,並助業務之遂行。
01/18 12:48, 23F

01/18 12:50, 5年前 , 24F
」,並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01/18 12:50, 24F

01/18 12:52, 5年前 , 25F
至於上班時間回應網友,我在兩年前即徵詢過院內同仁,
01/18 12:52, 25F

01/18 12:53, 5年前 , 26F
確定適用局考字第1000021834號第二項之情形。
01/18 12:53, 26F

01/19 09:58, 5年前 , 27F
喔喔,謝解釋~
01/19 09:58,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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