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銘言:
: 標題: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 時間: Mon Dec 23 07:56:5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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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neverfly: 按照你"正常的民主國家"邏輯,為什麼現 42.72.117.31 12/23 08:20
: → neverfly: 在立法權是由藍白全拿,總得票大於國民 42.72.117.31 12/23 08:20
: → neverfly: 黨的民進黨被鎖在門外,你怎麼看? 42.72.117.31 12/23 08:20
那總得票數大於國民黨的民進黨
把所有在野黨都鎖在門外,還在鎖上加矽利康你又怎麼看?
你大概不會回
但我敢說出我自己的看法:
阻擋他黨入內開會,就是中華民國特有的議會攻防狀況
對我國人民叫做:很正常
天底下國民黨可以阻擋別人
那別人就可以阻擋國民黨
反之亦然
要不然就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
正面表列立法委員能在立院進行甚麼行為
此外,全部違法
罰則是褫奪公權幾天到幾年
那這樣以後就可以看所有政黨立委坐在那邊乖乖按按鈕開會了
但這真的是國人希望的嗎?
如果少數黨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杯葛阻止議程
那以後就變成贏家全拿不是?
: 推 brian900530: 論述差到不知道從何從何反駁起 pas 27.247.100.156 12/23 08:21
: → brian900530: s…. 27.247.100.156 12/23 08:21
: → brian900530: 大法官就不是用分配的 從頭到尾邏輯 27.247.100.156 12/23 08:22
: → brian900530: 就是錯的 根本沒法討論 27.247.100.156 12/23 08:22
你不分配
大家就橫柴入灶啊
反正打得頭破血流
把事情給搞爛
然後等著下次選舉選民的選擇
總統有提名權
立院有同意權
沒有任何規定立院只能照單全收總統的提名
否則就是脫褲子放屁,直接讓總統任命就好了
立院的同意權就是要制衡總統提出立法院多數黨不同意的人選
對,現在藍白管你是誰,反正只要廢死都叫你的提名人吃屎
但這就是這個制度的精神啊
原則上總統就應該去提藍白同意的人選
甚至去喬出、交換出大家都能同意的名單
要不然要怎麼改你覺得比較好?
大法官總統直接任命?
還是由立法院進行推舉選舉?或依席次多寡決定?
還是直接民選?
不外乎這三樣吧
: 推 brian900530: 我就直接告訴你 大法官的任命不可能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有協商分配這種做法 只有國會依照被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提名人的經歷學歷來判斷被提名人有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沒有勝任大法官的能力 憲法都已經明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定大法官應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了 你現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在要大法官依照立法院席次來協商分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配 就是在預設大法官會有立場 那不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就是在自打嘴巴?至於你要不要接受 27.247.100.156 12/23 08:34
: → brian900530: 那是另外一回事 從法理上就是這樣 27.247.100.156 12/23 08:34
現在法理上就是"國會判斷"
那你後面的都不用提了啊
國會依據甚麼判斷,那是國會的事情
就算他們以長相判斷
根據憲法你也得吞
現在藍白卡死人選按你邏輯就是最符合憲法的做法
現在國會卡死他們不喜歡的人選
讓大法官只剩八人,其實也不是不能運轉
所以他們才要改憲法訴訟法讓這八人無法運轉
: 推 brian900530: 張文貞教授 陳運財教授 這兩位法界 27.247.100.156 12/23 08:44
: → brian900530: 很有地位的學者不論學歷經歷能力都 27.247.100.156 12/23 08:44
: → brian900530: 絕對有當大法官的資格 還不是要被否 27.247.100.156 12/23 08:44
: → brian900530: 決?根本就沒有什麼兩邊都有交集的 27.247.100.156 12/23 08:44
: → brian900530: 人選 27.247.100.156 12/23 08:44
所以不就要喬?要交換?
政治不是協商的藝術嗎?
那要不然就是剩八人啊
最後看選民的選擇
: → brian900530: 這兩位如果過不了真的不要跟我說國 27.247.100.156 12/23 08:47
: → brian900530: 民黨有想要好好審查人事案啦 真的有 27.247.100.156 12/23 08:47
: → brian900530: 在法律系念過書讀過這兩位的文章就 27.247.100.156 12/23 08:47
: → brian900530: 會懂 27.247.100.156 12/23 08:47
可惜你口中的憲法法理保障國會就是有這個"不好好審查"的權力啊
賴有提出第二次名單說
阿,姚立民藍白不喜歡
我拔掉,張陳風評還可以我留著
再送一次看看嗎?
沒有嘛
所以依照憲法法理不就是卡著
等到下次選舉的結果啊
如果又是賴連任,藍白過半
這就是人民的期望
那就繼續卡啊
要不然哩?
: → brian900530: 反正劈頭就問你挺死還廢死 只要廢死 27.247.100.156 12/23 08:50
: → brian900530: 就是否決 這議題不過是被提名人的個 27.247.100.156 12/23 08:50
: → brian900530: 人理念而已 如果全部都要否決就是容 27.247.100.156 12/23 08:50
: → brian900530: 不下其他聲音啦 27.247.100.156 12/23 08:50
: → brian900530: 我就問 現在國眾兩黨就是踩死只要你 27.247.100.156 12/23 08:51
: → brian900530: 挺廢死就是否決 請問哪裡會有兩邊有 27.247.100.156 12/23 08:51
: → brian900530: 交集的人選? 27.247.100.156 12/23 08:51
阿幹,你就推不廢死的法律人不就結了?
為啥這麼堅持要推廢死的法律人?
你一個支持死刑的提名人都沒有
如果否決全部廢死派的大法官人選
就叫做容不下其他聲音
那他媽的總統只會提廢死派的
又容得下明明高達八九成支持率的死刑派聲音嗎?
總有一邊要讓步
你總統不讓步
那就是立院要讓步
立院不讓步
那就是總統要讓步
雙方都不讓步,那就是卡死
等四年後選舉決勝負啊
這不就是憲法提供的制度?
黑羊白羊故事幼兒園就聽過了吧
那請問是黑羊錯了還是白羊錯了?
如果我不說黑羊白羊個別代表民進黨還是藍白
你能分辨嗎?
: 推 brian900530: 原來決定一個公法界權威學者跟刑事 27.247.100.156 12/23 09:27
: → brian900530: 訴訟法權威學者能不能當大法官的前 27.247.100.156 12/23 09:27
: → brian900530: 提要件是不能挺廢死 嗯好喔 你開心 27.247.100.156 12/23 09:27
: → brian900530: 就好 27.247.100.156 12/23 09:27
不然哩
弄出幾個象牙塔大法官
搞出全球首創的死刑一致決
不先在提名時把這些苗頭給掐死
還放他們上來噁心八九成的台灣民眾嗎?
現在檢察總長已經要幫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了
惡果已經產生
要怪,你就怪之前那幾個大法官幹三小要亂搞死刑吧
我他媽就不信了
廢死必然跟公法權威與刑事訴訟法權威掛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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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12/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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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全部看完,浪費了你生命中的幾秒,我表示開心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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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能被癱瘓?
且如果不想被癱瘓
你白羊與黑羊總要一個讓步
你覺得誰該讓步?
誰都不讓步,那結果就是癱瘓啊
不過現在憲法訴訟法修法前
八人也不是不能轉
就工作量大點而已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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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別分配
全部都以藍白意願為準
你就會支持嗎?
笑死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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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能搓?
哪條法令規定總統不能與國會多數黨協商出人選?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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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法訴訟法的確如此
但卡大法官人選
那個是brian900530這位法律專家支持的憲法法理所容許的事情
怪我囉,要不修憲嘛
順便把國號改一改,改台灣共和國我雙手雙腳支持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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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倒
我在講大法官立院同意權
你在跟我講憲訴法.....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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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他們審啊
一個死刑一致決
就讓全國法官都必須遵從
最近檢察總長再次提起非常上訴
難不成全國的法官與檢察總長都蠢的很大方
就您老一個人最聰明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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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就規定立院同意,不爽修憲啊
白羊黑羊總是要有人讓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12/23/2024 11:25:0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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