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問題] 請問關於歷史板E 版主的試投票??

看板HisService作者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時間9年前 (2014/12/25 17: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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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四、新增板主 : 1.若該板有板主,請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 Aboutnew 提出連署。 : 3.申請者需同時為板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 4.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 5.連署申請者需於理由處敘明看板管理理念與方法, : 小組長若對其有疑義,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疑問並限定時間回應, : 若無回應與說明,小組長得宣布連署無效。 : 6.申請者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後,需於小組組務板發文申請,否則不受理連署。 : 7.新增之板主需試行板主權限,試行期間為一至四週, : 試行結束後由群組內所有小組長投票決議是否正式成為板主。 : 此為本組務的正式公告法令 並非所謂的" 不成文規定 " : 第七點寫得很清楚 新增的版主必須要通過試行權限 : 而這裡所謂的新增的版主包含了你所謂的" 副版主 " : 否則第一點寫得應該是新增副版主而不是版主 : 法就是法 哪怕是惡法亦法 : 既然你這麼愛玩法律文字條文 就別逃避你失職的地方 : 請閣下向群組自請處份並以本組務的正式法律處理E 版主的身分問題 您所說的"組規"是"群組規",我所說的"組規"是"小組規". 此條"群組規"頒布於eunacat上任之後,也就是"最新的群組規". 我所說的不成文慣例則是在這個最新的群組規頒布之前就有的. 所有的規定都是建立在"不溯及及往"的原則上,因此無須對eunacat補充這項投票. 當然,如果您仍舊希望要用新群組規定對eunacat進行試閱投票,就請您找一位小組內 的版主,請他到組務會議室提出動議.因為只有小組內的版主才有權投這個票, 所以他們也有權提出是否要對eunacat進行補充的試閱投票. -- George Bush, Saddam Hussein, Soviet Union No More. Clintion, Lewinsky, Titanic Mania, Bill Gates gets a Pie. Job strikes back, StarWars show again, Lord of Rings Trio. Other Bush, Osama, Ipod, Microsoft owns the world! World Trade Center blow away, what else do I have to say? We didn't start the fire! It was always burning since the world's been tur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95.2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isService/M.1419499064.A.0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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