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探討佛板板規之不合理(建議4)
※ 引述《bagaman (愚癡男)》之銘言:
: 在科技工作板討論屬於股票資訊內容你覺得恰當嗎?
: 雖說股票資訊與科技公司有關,每一個板面的建立本就擁有屬於該板設定的使用對象
: 如果不加以限制,資訊的流通會更複雜,同時更加模糊了板面建立的基本意旨
: 造成板面無法達成其對於設定使用對象的目的與責任
: 佛板本就是設立用來傳遞正確的佛法資訊內容的板面
: 相似佛法資訊看起來類似佛法資訊,但其本質不屬於正確的佛法資訊內容
: 正確的佛法資訊內容可以透過佛教教法與事件本身在佛板上以因緣果的方式來確認,
: 產生爭議並加以排除,是板主維持板面資源平衡的基本手段,不管那一板皆無例外
: 所謂的公平不是你個人認知的公平
: 不正確的資訊傳遞對其他佛教徒公平嗎?
: 佛板就是佛板,不是精神信仰板或天下大同板。
很可惜,把別人當附佛外道已經違反板規了。
板主自己就違規了。
你這些話請對板規說,不要對我說。
現在只是把板規改成,不說他是附佛外道,但板規仍然當附佛那樣限制他。如此罷了。
這只能怪佛板自相矛盾,
一邊說"不準稱別人附佛外道",一邊又把他當附佛外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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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132.21.56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5.132.21.56 (02/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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