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 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嗯,咳咳)時間1年前 (2023/03/06 13:09), 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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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icrose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Rrrxddd/zeuswell/SCION 申訴訴求:認定本人檢舉案成立,將被檢舉人水桶處理 申訴內容: 1.版主已然允許檢舉者援引法律判決和萌典,“爛人”“蠢”都是萌典條目 又引入自由心証條款隨意推翻,那就直接完全心証就完了,何必增加檢舉者無效工作量 使用者(人)爛就是人格全面否定性的攻擊,蠢就是個人生理缺陷性攻擊。在華人語境 兩岸四地必然認爲是言論上的人身攻擊 以下為心証條款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2.z版主的言論,其實是根本不想管理第三章,只想推給法庭,那就請三位版主達成共識,要不要刪除 第三章,何必增加檢舉者煩惱 → zeuswell: 上任前我都有說,除了一般版規外我給板友很大的推發文 02/28 23:24 → zeuswell: 自由,但不代表板友不用替自己的內容負責。辱人者,在政 02/28 23:24 → zeuswell: 黑判未達不代表到真實法院就沒事,而覺得受辱的一方真 02/28 23:24 → zeuswell: 的無法忍受,那就建議走法律途徑。不會因為你不是中華 02/28 23:24 3. #1ZyuRjhw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6904173.A.AFA.html 一案中,“神經病”可以被水桶,本人實難理解罵我蠢,爲何卻不能水桶,言語惡毒程度難分伯仲 簡略來説的話。版主訂立人身攻擊關鍵字檢索版規卻又通過心證條款完全跳過, 甚至無視自己訂立的整章版規, 而且前後接近的案子判決標準不一。都需要組長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2.214.56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78079369.A.7BE.html ※ 編輯: icrose (123.52.214.56 中國), 03/06/2023 17: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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