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如何提高台灣經濟成長,改善生活建議,個人想法
※ 引述《wpin07 (哈啦)》之銘言:
: 身為一個台灣人民,我們要的是經濟成長,改善生活,政治問題離我們太遠,若大埔事件
: 有問題,應依循司法途徑解決,由司法去認定行政機關是否有違反,若司法認為未違反,
: 這時我要應要求立法部門修法,下次行政機關才不會再犯相同的問題,法令不修,難保沒
: 有下一次的大埔抗爭事件。
: 台灣這些年的經濟無法與其他國家相比,個人觀察是政府執行每件事情都被看視為政治事
: 件。再經由媒體大量報導,民眾每天追著政治事件跑,製造民眾反政府施政的芬圍,又有
: 誰去關心經濟。個人認為讓行政機關可以好好思考一下新的施政作為,台灣才有可能再進
: 步。
不是'被視為',而是事實如此
這個政府在心態上沒和你同一國,你還搞不清楚
本來我就曾提出一個字眼,叫'內部殖民'
我還不是學者喔
想不到後來在網路上查到早有人提出這字眼了
你說'被視為',那我有冤枉他們嗎?
很多事他們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在想的,所謂與民爭利
: 或許那天台灣淪落到像埃及內部動亂的時候,大家才會覺醒吧。政治會搞垮一個國家,使
: 百姓陷於生活困境。若真如此,那些有能力的人早就想好後路,留下來是一群不搞政治的
: 普通百姓。但他們是受害最深。
: 各位網路鄉民們,或許您們負有非常強烈的正義感或政治理念,但是否可以由司法單位處
: 理,我們來緊盯司法處理進度,及司法判斷結果來討論。因為行政機關依法執行,若執行
: 有問題由司法認定,最後防線是司法,各位緊盯著行政機關執行每一件事情,他們忙於應
: 付媒體輿論,是無法有效率執行,也難怪大家認為台灣的行政效率特別差。
: 我相信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工程,也會因為抗議的事情,而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吧。各位何不
: 放手讓行政機關執行應執行事項,我們再利用手中的選票,監督我們的立法委員。
我面試進一家公司,如果做得爛也可以打混領高薪四年,會怎樣
你怎麼天真的以為選票可以監督他們?
事實上民間有效率就是因為,如果老闆不認同我
面試上來明天就可以走路了 (我看過最速離職傳說就是這樣)
你是不是沒有睜亮眼看過候選人的嘴臉
選上前拜託拜託,投我一票
選上後就是官老爺了
民間打績效,可以時時刻刻
我們監督官員打績效為何不可以時時刻刻?!
再來是不當政策債留子孫的問題
有個故事說,官員推行了不當政策(比如勞健保,國民年金等等)
漏洞已可預見,試算後一定會破產
官員知道後並不去修正,只問:破產時我還在這個位置上嗎?
不在了? 那好,我何必擔心 :P
像這樣就很奇怪,民間賺錢,前面是投資,後面才是收成
像農民種果樹,假設收入不錯的話,大多數也要種五年才可以收成
如果來個天災,第四年果樹就倒了,那就是血本無歸
這是產業上的現實,但在政治上卻不是
政治上反過來,預計收入多少,官員馬上就先領走紅利了
未來如果出任何意外,那可不負責
我們就舉馬英九 633 為例,叫他拿自己薪資做擔保
(其實根本不夠,他的薪水哪夠養全國人;這充其量只是讓他感受,讓他苦民所苦)
結果咧,沒有;我們繼續苦,他卻每個月存錢還超過月薪
很多法令,根本有很大的玩弄空間
只有一個人的信用,誠意可以參考,但法律根本寫不到這種細節
今天如果土地開發要求拿出過往行政績效當信用保證
光是幾個蚊子館就可以奪回縣長土地開發權了
結果咧,你不看一個人的經歷,只一直跳針說有九十多趴的當地人支持
沒錯,我們是各強調重視的東西
但是鐵路交通受惠的是"全國",這叫做公益
土地開發有九十多趴的當地人支持,這不叫"公"益;這是當地人的私益
再來講到依法行政,你應該是吃到馬英九口水了
台灣目前依法卸責是最方便的了
貪污就地合法,找余文也合法
我沒去考公務員,但光是聽他們講就知道
公務員揮灑空間不大,但卻要替主管揹黑鍋
這種事,竟然寫在公務員法裏面
主管要做事,章是你要蓋,出事你要揹;但不蓋也得走人
這就是依法,為什麼會這樣,請參考我前面寫的,殖民
統治者根本不和你同一國,根本把你當敵國在侵略
我就舉最近的警察局長被撤換一事來說 (其實我記憶力不好,是局長?)
人民抗議,局長認定事態不嚴重
苗栗王不滿,把局長撤換
這實在是有利土皇帝擴權的法令
依法就是這樣了,不知道你還剩多少揮灑空間
: 利用網路鄉民的力量監督司法判斷,提供相關證據給檢察官調查,讓不法的行政官員,繩
: 之以法。這樣台灣經濟成長,不會每次都在最後。
: 我知道各位可能有不同觀點,但PTT是大家提出想法的地方,您可以提出想法,但請尊重
: 別人想法。
你一方面說盯緊,一方面又說他們忙於應付輿論
其實盯緊就是用輿論,你要還是不要?
輿論如果造成困擾,怕的是幾個方向:
1.資訊不全判斷錯誤,或反過來機密曝光
2.專業不足
3.跳針沒思考
上面第三點在婊某人無誤
有思考,才叫意見,不然叫盲從,叫打手
你說尊重;不尊重就叫'狗'了啦,叫打手還很好聽咧
如果能排除以上幾個問題,其實輿論就是盯緊政客最好的手段
最好能像這次25萬人這樣有力量
那不必等四年一任,不必等選票,我們終於拿回監督的權力
洪案昨天的結果,打了軍檢一大巴掌吧,有沒有..
如果沒這25萬人的壓力,想必是搓過去;別忘了,那也是合法,合軍檢的法
因此,跳針的意見是最不需要的
其實講到專業,專業就是要專門領域的專家
所以要開放各界意見;對,我又在婊某人
老是說只有當地人有權講話,當地人是有多少專家?
大埔案被關切,最有力的反方是"律師聯署"
啊你是讀通多少法律,想一次和一堆聯署的律師對抗?
老是要跳針一切都已合法,是不會謙虛點嗎?
難不成這一堆律師全都不懂法律?
光看這點也知道這一定是爭議中的案子
我不會去丟雞蛋,不只沒空,而且也覺得有點過份,施力時也落人口實
但這不代表我認為縣府做的就是對的
以上,苗栗的公民社會還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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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116.222
※ 編輯: HuangJC 來自: 112.105.116.222 (08/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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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去看看是哪個傢伙在我文內推文就用噓的
不必針鋒相對,你是只對我說嗎?
另外我提的第二第三點,其實是對事不對人
我並無意說"我沒指他喔,是他自己對號入座"
那很假,我可以直接跟你承認我就是指他
問題在我不是指他這個人,我根本不認識他
我是在指他這個行為;這才是對事不對人的正確態度
如果他是這個行為,我承認是針對他,我有什麼錯?
如果他修正了這個行為,我當然以後就不會針對他
我對事不對人,你說我針鋒相對
別人噓我你無感,我對事卻剛好針對某人,你就跳出來
你的選擇性檢討,又會不會太明顯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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