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民1985行動聯盟最新聲明!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11年前 (2013/07/25 00:15), 編輯推噓25(25029)
留言54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23 (看更多)
不才小弟給個想法 很多人怕,軍檢廢除後能量不夠處理軍事案件 小弟倒有一個小小想法,讓大家討論 如果我們把軍事檢察署,隸屬法務部 編治人數不變(更改隸屬) 然後人員打散,本來的軍事檢察官,全部調出去 補充民間近來,反正現在監督民間檢察官很多,不怕他們亂搞 亂搞會被上級定 保留軍職、俸祿,但是你去各單位就是做檢查官工作,也不用穿軍服上班 然後未來考試,全部統一司法官分發,新的軍事檢察官就是司法官 沒有軍職。 軍事法院也改隸司法院 當作特別法院,軍法官像上述一樣,重新打散 過個兩三年後 軍事法院就像是我們的特別法院智財法院一樣 然後軍事檢查署就像是特別編制的特偵組 我們沒有廢掉軍檢、軍事審判系統 只是改隸,以及更符合現代政府思潮 PS.有沒有人懂德國軍隊管理、救濟 人權大國,以及我國法律最喜歡抄德國來看,能不能參考一下 德國在保障軍人方面如何運作, 目前德國的特別權利關係體系已經揚棄,那軍中救濟制度一定有 規劃過,我們可以不可以、能不能有人去參考看看??? 反正我們大多數制度都是抄德國,應該不會有太多水土不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37.129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16)

07/25 00:16, , 1F
難得腦到清楚,廢軍檢的方向就是這樣搞。
07/25 00:16, 1F

07/25 00:17, , 2F
軍檢回歸普通檢查體系,軍法官回歸普通司法體系
07/25 00:17, 2F

07/25 00:17, , 3F
是1985 不是1895 更不是8951
07/25 00:17, 3F

07/25 00:17, , 4F
軍事法院只在戰時設,台灣沒意外應該不會有戰時
07/25 00:17, 4F

07/25 00:17, , 5F
這些話其他人包括我都說過
07/25 00:17, 5F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18)

07/25 00:18, , 6F
軍事審判法規與組織系統,隸屬國防部,將他抽離由司法系統
07/25 00:18, 6F

07/25 00:18, , 7F
感謝1985提出質疑,但其他人早做好準備
07/25 00:18, 7F

07/25 00:18, , 8F
接手,才能避免軍人學長學弟,官官相護的陋習。
07/25 00:18, 8F

07/25 00:18, , 9F
只看立委諸公願不願意玩真的
07/25 00:18, 9F

07/25 00:19, , 10F
http://ppt.cc/ojmm 法律人的文章,裡面有提到德國制度
07/25 00:19, 10F
這篇和我想說的不一樣,這篇我想處理的有兩方面問題 一方面是在所謂 軍審、軍法方面,這是普通法院體系(這方面是ps 之前) 另一方面申訴問題是有關於行政法方面 行政處分救濟,(同關禁閉處分救濟,不服長官違法處分救濟) 是行政法院的的方向(這邊是ps之後問題) 也符合我國二元化司法體系(普通法院體系、行政法院體系)

07/25 00:19, , 11F
沒錯weiwin,是難得頭腦清楚XD
07/25 00:19, 11F
目前整個廢除不存在,反彈一定很大 改隸屬摸頭,然後再把人調走...(不然都同一批人改隸屬沒用...)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20)

07/25 00:20, , 12F
唉~~ 難得遇到思緒清楚的人,激動之下,打太快,不好意思XD
07/25 00:20, 12F

07/25 00:20, , 13F
推 軍審回歸司法院,軍檢回歸法務部落實權力分立!!!
07/25 00:20, 13F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23)

07/25 00:21, , 14F
所以這樣以後若出事 是由地方檢察署偵辦? 那原來的軍檢
07/25 00:21, 14F

07/25 00:21, , 15F
人員不就職務消滅不是軍人了? 何必多此一舉有這職位?
07/25 00:21, 15F
這個做法當然是大家都想這麼做,但是阻力也最大... 當然要挑最有可能成功做阿... 你跟軍檢說我要消滅你,他會不會氣掉反彈,如果你說我們只是改隸 還有軍檢、軍法,你們職位、俸祿依舊,只是上級管轄變了 然後只是可能你們要到普通地檢、高檢輪調等等,阻力會小很多吧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26)

07/25 00:27, , 16F
1985若能就此議題進行公開討論,並作為日後活動的訴求基
07/25 00:27, 16F

07/25 00:27, , 17F
覺得改隸不錯。這樣就不怕軍方施壓官官相護
07/25 00:27, 17F

07/25 00:28, , 18F
礎,那真可告慰歷年來的軍中冤魂了。
07/25 00:28, 18F

07/25 00:29, , 19F
初步目標先改隸上級機關先落實垂直跟水平的權力分立,
07/25 00:29, 19F

07/25 00:30, , 20F
遠程目標回歸正常司法制度
07/25 00:30, 20F
我想說的就是這樣,柿子 先挑軟的吃 一開始吃硬的,會消化不良。 再次呼籲ps,有沒有人懂德國軍隊內部救濟制度以及他們行政法院介入空間 這和軍檢和軍事法院完全無關...不涉及犯法層面 只是依法行政問題...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32)

07/25 00:30, , 21F
不過要是辦案心態跟現在一樣.....
07/25 00:30, 21F
改隸之後,可以收回人事權,有人事權可以調動 換血裡面的人,當然人不同,心態也不同

07/25 00:31, , 22F
公民若追求洪案真相,改革軍檢系統,兩大訴求就功德圓滿了
07/25 00:31, 22F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36)

07/25 00:37, , 23F
補充論述http://ppt.cc/VDQ7 這次律師邱律師的文章
07/25 00:37, 23F
那除了審判權劃分 有沒有行政法上救濟制度研究??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43)

07/25 00:46, , 24F
推這篇
07/25 00:46, 24F

07/25 00:47, , 25F
記得上次那個德國女兵長髮判決好像就是行政法院作成?!
07/25 00:47, 25F

07/25 00:47, , 26F
07/25 00:47, 26F

07/25 00:48, , 27F
不過不確定要找一下原判決文才知道,待查!
07/25 00:48, 27F
會有這個想法是,除了軍人犯罪需要被監督外 所有有職務上行為,以及處分做成 都要回到像公務單位般被監督 要把特別權利關係,導回特別法律關係,法制化,明文化,可監督化 從犯罪有普通法院監督 處分有行政法院監督 最好連不涉及法律效果的職務上指令都可以像公務員像保訓會申訴再申訴 這樣才有透明化一天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37.129 (07/25 00:53)

07/25 00:57, , 28F
推這篇!
07/25 00:57, 28F

07/25 00:59, , 29F
push
07/25 00:59, 29F

07/25 01:16, , 30F
推!
07/25 01:16, 30F

07/25 01:25, , 31F
推一把!
07/25 01:25, 31F

07/25 01:38, , 32F
特別權力關係才對,特別權力關係真的要廢除
07/25 01:38, 32F

07/25 01:48, , 33F
個人覺得,除了軍事審檢該回歸司法體系,也要考慮其他如政戰
07/25 01:48, 33F

07/25 01:49, , 34F
的存廢,檢官偵查時能動用的力量 如憲調處,要有能夠深入軍中
07/25 01:49, 34F

07/25 01:50, , 35F
的手段;加上軍中申訴管道,避免在偵查前or偵查中被滅證
07/25 01:50, 35F

07/25 02:14, , 36F
萬一改隸後遇到像曹檢這種檢察官 不就衰死???
07/25 02:14, 36F

07/25 02:57, , 37F
大推正確訴求
07/25 02:57, 37F

07/25 03:05, , 38F
改隸後 會不會以軍事機密阻擋偵察 新的軍檢授權完整很重要y
07/25 03:05, 38F

07/25 03:34, , 39F
這個方向大推 制度的改變才是根本
07/25 03:34, 39F

07/25 04:30, , 40F
推這篇
07/25 04:30, 40F

07/25 04:46, , 41F
德國關於軍人行為處分上, 由Truppendienstgericht受理
07/25 04:46, 41F

07/25 04:48, , 42F
負責懲戒處分決定與受理訴訟(類似一級行政法院)
07/25 04:48, 42F

07/25 04:51, , 43F
若是不服判決可以上訴(BverwG)聯邦行政法院,
07/25 04:51, 43F

07/25 04:53, , 44F
並由Wehrdisziplinarordnung軍事紀律守則規定處罰種類
07/25 04:53, 44F

07/25 04:59, , 45F
及特定處罰僅得由TGD作成, 不服處分決定依軍人訴願法WBO
07/25 04:59, 45F

07/25 05:02, , 46F
提起訴願. 簡略吃力的閱讀德文或制度敘述錯誤,
07/25 05:02, 46F

07/25 05:03, , 47F
還望強者前輩拜託不吝指正...小弟畢業就沒在碰了...
07/25 05:03, 47F

07/25 05:05, , 48F
看起來滿像一般的行政救濟程序體系
07/25 05:05, 48F

07/25 05:12, , 49F
感覺很像賴英照老師提得主張, 給予處分救濟程序.
07/25 05:12, 49F

07/25 05:17, , 50F
至於TGD法院的組成由一名專業法官與兩名軍人身份參審員
07/25 05:17, 50F

07/25 05:20, , 51F
參審員之選擇組成,還見德國的參審制.
07/25 05:20, 51F

07/25 05:25, , 52F
還請盡量指正以導正視聽,亂扯部份望能釣到一些強者大!
07/25 05:25, 52F

07/25 05:56, , 53F
實務上不可能為軍人成立特別法院...另回一篇
07/25 05:56, 53F

07/25 17:21, , 54F
德國嗎?是指:Rechtspflege der Bundeswehr嗎?!
07/25 17:21, 54F
文章代碼(AID): #1Hx_sMcO (Militarylif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x_sMcO (Military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