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知道我有沒有記錯

看板NBAGM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05/21 06:5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pipiann (11111)》之銘言: : ※ 引述《laurence (大耳朵)》之銘言: : : 低於薪資上限的是山貓隊吧... : : 假設是這樣的話...應該是可以用薪資比較少的球員換比較多的球員吧... : : 如果別隊要換Allen...應該是要別隊薪資低於上限才行... : : 這裡弄反了... : 我還想問一各問題 : 如果某對選秀選到一各球員 : 不是可以保留兩年的簽約權嗎 : 那如果去年選的球員 : 今年還沒簽約 : 那表示山貓隊不能選他摟 如果問的是一般的新秀選秀原則上簽約權只能保留一年,如果雙方在這一年中都沒 簽約,那該球員就可以參加選秀,山貓也可以選。 如果問的是拓邊選秀的話,就要看球員和球隊之間有沒有合約,沒有合約的自然不 行,至於為了取得簽約權而提出的Required Tender ,並不算是球隊和球員之間的 合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87.64
文章代碼(AID): #10hJQaMs (NBAG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0hJQaMs (NBA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