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們是活在民主時代還是民奴時代?

看板NEW_ROC作者 (厚黑散人)時間14年前 (2010/07/01 22:0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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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這一個詞 老實說 在東方是很難施行的 而所謂的民主 最後的結局 不是暴民政治就是寡頭政治 前者是因為人民太過崇尚"自由"沒了秩序 而造成所有事都是"多數決" 其中的遺憾就是"蘇格拉底被處死" 後者是因為人民太過崇尚"秩序"沒了自由 而造成所有事都是"少數菁英決定" 其中的遺憾就是"納粹"或者各國"官僚體制"的濫觴 台灣人沒有人權概念 也沒有法治概念 只有"唯利是圖" 把民意代表當成官 對司法又不甚信任 對法律也十分不尊重 政黨惡鬥是必然的 而人民卻沒有智慧平復這些 民族對立是沒必要的 話說 最有資格說自己是"本省的"只有平埔族或高山族 而從大陸移民的根本沒資格說自己是本省人 至於那些把自己視作"高級外省人"的份子 貪污舞弊者更是可惡 在世界各國 之所以很多人希望民主是因為相信總有一天社會會進步 而且總是能夠自我更正 然而在台灣這我們似乎看不到!! 民主國家的基礎在於兩者 其一是人權法治 其二是經濟發展與分配 缺一不可 前者重在一部令人心服口服甘願遵守又有辦法施行的憲法以及依此憲法制定的各法律 後者重在政府應該要讓窮人能夠溫飽 讓富人能夠有所節制又能擴大資本 在台灣 我們看不到!! 只有一群短視近利的台灣人 不是說"台獨萬歲"或"台灣本是主權獨立國家 親共者給我去xxx" 不然就是說"我們必須要跟中國靠攏"或"放足國際的前提是要放眼大陸" 這些都是政客們的屁話!!! 什麼是民主!!!! 只有在人權與法治的基礎下 政府誠實守法 人民積極懂法 政府按照正當法律程序走 並且用事先告知人民的法律與命令規範人民 人民則積極參與公職 參與投票 主動關心國政與地方政治 從小培養人民懂法知法的概念 而非"守法"!! 真正守法的是政府啊!! 民主!! 這兩字何其重要啊 何其難用啊!! 要人民積極 政府誠實 要法治來引導秩序 又要人權保障不當管理 何其難呀!! 台灣的憲政體制很亂 並非憲法害的 而是太多政客之間的分贓與妥協 用外國似是而非的語言解釋我國的體制 卻是風馬牛不相及!! 難堪啊!! 明明是五權 硬是要說成三權!! 明明屬於司法範疇 卻被說成政治迫害!! 明明是行政協定 卻大肆宣揚這是條約!! 明明是國會地位的 卻鬧的像競技場!! 不是說三權分立 那為何要多兩個憲法級機關?? 然後再說這不合理 要廢!! 一意孤行!!不顧憲法條文與實際法條!! 更不顧先憲法的一些原理原則!! 這是哪門子政府與憲法啊?? 民主 這兩字太嚴重了 也太深奧 不知法律的人想要民主....算了吧~!! 丟人現眼!! 先建立法秩序 而後建立政府誠信 教導人民懂法 不要讓民嘴與媒體亂解釋法律 讓多嘴的人到國會去 讓能做事的到行政部門去 讓公正客觀與人知道人情世故的當法官 各式人才考試與培訓雙管齊下後任用 能力不足或操守有瑕疵則罷黜他 不反對國會議員兼任官員 不反對元首當個獨立超脫的存在 先學會妥協與相信可以做事 經驗老到的人 不要事事都說"要投票" 不要讓政府與國會有逃避責任的藉口 說"這是公投結果"或"我們會謹慎以待" 何謂"社會通念"? 何謂"法外開恩"? 何謂"司法不公"? 何謂"法條千百條不如黃金一條"? "立法從實 執法從嚴" 立法時就應該把所有事情說清楚 何者該罰 何者不罰!! 執法機關則依法審判 判斷具體事實 是否有違反法律 或者法律不合理或違憲!! 不是人情 不是天理 只有法律!!! 不要說"政治迫害"!! 不要說"為何只抓我"!! 執法要徹底 誠實 迅速與正當 立法要務實 準確 公開與合憲!! 這才是民主!!真正的民主!! 只有法治與人權並重 所以事情不脫法律規範或程序正義的人權保護 這才是民主!! 民奴?? 這是過去式 但也是現在的事實進行式!! 但是絕對不能是浮上檯面的!! 台灣施行真正民主不到20年 沒流過血 沒真正的互相傷害 所以才不懂人權的重要!! "治亂世用重典"永遠只是空話!! "以刑去刑"永遠只是神話!! 台灣有經濟基礎 文創潛力 唯獨沒有清明的吏治與穩定的法秩序 所以亂也必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07/05 09:33, , 1F
這一篇寫得很好 我覺得都可以去投搞了
07/05 09:33, 1F

07/06 15:34, , 2F
推一個
07/06 15:3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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