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說明] Re: 令人極度不爽的一件事--關於台積館 …

看板NTHU_LST_94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3/21 13:00), 編輯推噓4(4018)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 所以主要問題並不在科管所 : 而在科管院 : 我已跟科管所同學協調 : 如果其他各所代表方便的話 : 會重開一次會 : 我現在在考慮是 : 要不要直接針對院的那位「事主」... 訴求目標不同的時候,應該有不同的作法。 針對科管所或其他各系所的學生代表,我們處於平等的地位, 大方爭取自己的權益沒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把層級升高至針對「科管院行政主管」,彼此的地位有一些落差, 同樣是爭取權益,作法卻務必要細緻、圓融: 首先,要降低「科法所」的色彩,提升為「全體學生」共同的訴求,加強正當性; 其次,要找「真的」能與高層對話的管道,例如所長、前所長等人代為表達意見, 我知道直接訴求一定是最快的,但高層聽不聽得進去...很難說; 最後,千萬不要鬧大到有人覺得沒面子,例如投書媒體、向更高層投訴, 那樣事情會不會破局不一定,但鐵定本所會成為箭靶矛頭、未來清算的對象。 我想有人會質疑,我的想法迂迴、不夠強硬,忘了「特別權利關係」是多麼落後的想法; 但我只是就事論事而已,教授們哪管學生怎麼想啊~ 對他們而言,「搶位子」不過是小事,學生竟敢不領情還大膽衝撞, 要嘛現在置之不理;再狠一點,以後連資源都不分配給你... 當我們強硬地提倡「對抗」的思想時,美其名是為將來的學弟妹爭取權益, 但也要考慮到會產生的後遺症(例如:科法所未來難以爭取資源、被整的機會變大等)。 所以,個人建議彭老大,針對院的那位「事主」時, 據理力爭之餘,請別爆衝,給大家都有個下台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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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只有一個感想 欺善(同裁)怕惡(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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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11, , 2F
我的立場正好與你相反,對於同裁應該圓融對待,對於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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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11, , 3F
才應該據理力爭。害怕被清算?這很明顯就是過去威權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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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12, , 4F
下被迫害的妄想症,看來立院洗腦洗得蠻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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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欺善(同儕)的話,就不會清研究室,幫你留東西賣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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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7, , 6F
我一向不出惡言,但你上述對我的發言,我極度不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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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說不要據理力爭,只是事緩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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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不是適合的解決方法,那頂多不採用就好了,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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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utoty 來自: 140.114.224.103 (03/21 13:34)

03/21 13:35, , 9F
我指的同裁不是所內同學,而是他所的學生,基本上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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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所相互攻擊,在雞毛蒜皮上的事情內鬥,已經是消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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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而且沒有實益的事情了。換個方向,既然問題的癥結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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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管院甚至院長,那就應該集中火力好好和院長談判,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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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極大衝突以前,作法確實要盡量圓融、謹慎,但是台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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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這麼破爛,還需要給史欽泰留面子嗎?前面的推文或許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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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了一點,導致小胖的不爽,我很抱歉。學生事務本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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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薪的,就交給真的有意願的人去做,事成也無須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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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儕」不是「同裁」!我怎麼總是看到錯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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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注音輸入法沒在選字,不過我國文也不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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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小胖已經預見到我有可能會暴衝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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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18, , 20F
不過就我個人的經驗,有時候我不太相信什麼「事緩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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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在我大學「暴衝」的時候,就有教授這麼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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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5:19, , 22F
但是弔詭的是,事緩了,到底圓了誰呢...?
03/21 15:19,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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