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說明] Re: 令人極度不爽的一件事--關於台積館 …
: 所以主要問題並不在科管所
: 而在科管院
: 我已跟科管所同學協調
: 如果其他各所代表方便的話
: 會重開一次會
: 我現在在考慮是
: 要不要直接針對院的那位「事主」...
訴求目標不同的時候,應該有不同的作法。
針對科管所或其他各系所的學生代表,我們處於平等的地位,
大方爭取自己的權益沒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把層級升高至針對「科管院行政主管」,彼此的地位有一些落差,
同樣是爭取權益,作法卻務必要細緻、圓融:
首先,要降低「科法所」的色彩,提升為「全體學生」共同的訴求,加強正當性;
其次,要找「真的」能與高層對話的管道,例如所長、前所長等人代為表達意見,
我知道直接訴求一定是最快的,但高層聽不聽得進去...很難說;
最後,千萬不要鬧大到有人覺得沒面子,例如投書媒體、向更高層投訴,
那樣事情會不會破局不一定,但鐵定本所會成為箭靶矛頭、未來清算的對象。
我想有人會質疑,我的想法迂迴、不夠強硬,忘了「特別權利關係」是多麼落後的想法;
但我只是就事論事而已,教授們哪管學生怎麼想啊~
對他們而言,「搶位子」不過是小事,學生竟敢不領情還大膽衝撞,
要嘛現在置之不理;再狠一點,以後連資源都不分配給你...
當我們強硬地提倡「對抗」的思想時,美其名是為將來的學弟妹爭取權益,
但也要考慮到會產生的後遺症(例如:科法所未來難以爭取資源、被整的機會變大等)。
所以,個人建議彭老大,針對院的那位「事主」時,
據理力爭之餘,請別爆衝,給大家都有個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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