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新板規

看板Railway作者 (阿駿)時間13年前 (2011/05/12 14:33),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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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關於這一個新板規,在某一個程度上我是覺得是可以接受的。但整體 來講,我覺得訂定的標準仍然有一點過於草率就是了,而且的確是讓人覺得這 一個板規的確是有一點太偏向官方這邊了。   但這一個板規雖然我個人大概是了解訂定並施行的意義為何,但是有一點 很重要的是,我是覺得說,應該只要限制「轉貼」的文章就好了,如果是原PO 本身自己上來PO文的,我是覺得就不應該設限制,畢竟自己親身的經歷過後, 再上來PO文抱怨,就代表原作者本身自己要擔負一定的責任,如果事後查明的 結論是原PO自己在事實的敘述上加油添醋、惡意的誇大並抹黑者,到時候再針 對這一點進行處分,我是覺得這樣才是正確的作法。   所以說,這項新的板規,我只有贊成禁止轉貼相關的抱怨文過來,因為有 時候在別的看板發表的這類抱怨文,不管是八卦板也好,抱怨板也好,當事者 在發文時,大都會加油添醋與誇大抹黑,這種文章就算是經原作者同意原文轉 貼,也是沒有太大的意義存在,因為根本就無法很確定的得知誰對誰非。   雖然這邊是鐵道板,而不是八卦板或抱怨板,但我個人是認為,就算是抱 怨鐵路方面服務不佳的文章,只要是原作者親自發言,這也是屬於鐵道板的討 論範疇之中,所以直接本人親自發言的就不應該予以設限,而在其他看板發表 的相關抱怨文,要出現在鐵道板上,就請原作者自己過來發文,而不應該由別 人來代替原作者將文章轉貼過來,要發表相關的言論,自己就應該要負責才對, 而不是由別人代替你在這邊貼文的。 -- 台灣鐵道網際論壇暨時刻表網站: http://tccan.idv.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9.250

05/12 14:37, , 1F
認同阿駿大的看法
05/12 14:37, 1F

05/12 14:40, , 2F
駿大講的是"事件當事人"所經歷的事件 但目前有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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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可以考慮"禁止轉貼"抱怨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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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怎樣怎樣 事後呢又說"又不是我的問題 我只是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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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限制必須是"當事人"才可以貼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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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情況 代PO而已"云云 這其中是否有相當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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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的論點就是,可以限制只有當事人自己本身親身經歷過之後,再來 這邊PO文,所以說,像“代PO”的文章種類,就一律視同為轉貼處理。如果是 類似 w板友所說的情況,就是發生事件不是當事人本身,而是由“旁觀者”的 身份來發言的,那也可以列在禁止事項中。畢竟真正的事實敘述,就是應該要 由當事人自己本身說出來才對,旁觀者的發言不論如何都一定會有所偏向其中 一方的。例如當事人的朋友,態度當然就可能偏向當事人,一些所謂的鐵道迷, 態度就可能偏向台鐵方,然後一些認為台鐵本身就有缺失的,當然態度就一定 是站在挺當事者這邊,然後狂鞭台鐵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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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其實想想,"純"抱怨的文章,何不到黑特版P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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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railway版是提供有關各種形式鐵路系統的體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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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知識傳遞、議題討論等等,而不是針對某些特定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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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務抱怨(但討論如何改善不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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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說,我才會想說,可將這類的文章,限制在當事人自己經歷過後,由 當事人自己出來貼文,其所說的事實概由當事人自己負責,台鐵真的有錯,或 服務態度的確有所缺失,當然台鐵就應該要鞭,但如果事後證明是當事人自己 不負責的亂講,那當事人就應該要對自己的發言負責了。所以,應該限制的是 「轉貼」、「代PO」的文章禁止發表,然後例如說,今天我朋友如何如何,或 我看到哪站的站員與乘客如何如何,這種屬於旁觀者的看法,都可以列在禁止 事項之中。   當然,被限制發言的文章,黑特板、八卦板、抱怨板都能自由發言,要加 油添醋,要誇張抹黑,就請到那些相關板去罵就行了,鐵道板不是專門用來抱 怨的板,但也不能因為不是抱怨板,就都禁止抱怨文的發表。 ※ 編輯: tccan 來自: 211.79.169.250 (05/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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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如何改善"...難免會舉例子 然後又扯不完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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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怎麼定義所謂的"純"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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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又有得爭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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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06, , 14F
對不起 我覺得版規太過分了 認同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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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說,希望這一項新板規能修改成下方的敘述大家應該就比較能接受: 抱怨文可以貼,但只能由當事人自己本身經歷過,然後由當事人本身自己過來 鐵道板這邊自己貼文發言。都能在八卦板或其他板發言了,我不相信就沒有辦 法來到鐵道板發言(除非是被禁水桶)。而且板主也不用費心的去判斷說是否為 純的抱怨文等等的,就以是不是當事者本人來判斷即可,簡單又方便,亦能達 到減少類似文章的效果。   轉貼、代PO、非當事人的抱怨(例如我朋友怎樣怎樣,我看到站務人員與 乘客大小聲怎樣怎樣),一律禁止貼文或轉貼。

05/12 15:12, , 15F
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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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ccan 來自: 211.79.169.250 (05/12 15:19)

05/12 15:29, , 16F
推阿駿大
05/12 15:29, 16F
※ 編輯: tccan 來自: 211.79.169.250 (05/12 16:41)

05/12 18:18, , 17F
推一個 總該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05/12 18:18, 17F

05/12 20:40, , 18F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畢竟自己發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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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1, , 19F
與抱怨文章,原本就應該要有被他人查證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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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3, , 20F
^心裡
05/12 20:43, 20F

05/12 20:44, , 21F
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像客訴文、指控文與抱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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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6, , 22F
這類容易引起注意的文章,會造成無法收拾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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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8, , 23F
因為正反兩方都有引戰的可能,我反而覺得認定引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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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9, , 24F
源比發文前必須先透過官方投訴管道還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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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09, , 25F
我很認同你的想法 你常常都很有條理的分析事情~~
05/12 21:09, 25F

05/12 23:04, , 26F
05/12 23:04, 26F

05/13 00:37, , 27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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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otypaV (Rail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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