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吐槽] 滷蛋輪的新專輯
※ 引述《vicjuan (維阮)》之銘言:
: ※ 引述《aaron4 (a4)》之銘言:
: : 我看到推文一堆人說「沒聽正版的也敢吐槽」
: 先聲明
: 下面的內容絕對不是要阻止版友吐槽某特定藝人
: 吐槽還是可以的
: -----------------------------------------------------------------------------
: 我不知道吐槽的討論範圍有沒有法律上的規範
: 周在這裡被討論也不是什麼很奇怪的事情
: 反正他早就是吐槽版的常客了 XD
: 如果說
: 今天他的歌是透過廣播播放
: 或者逛街聽到店家播放
: 或者聽到朋友放CD (我想板友應該不太可能為了吐槽而自己買CD...)
: 覺得遜砲到不行
: 上來吐槽
: 我覺得這都是法律容許的範圍內
: 但是現在的風氣卻讓我感覺是
: 把吐槽變成了非法下載的擋箭牌
: 「爛歌不值得買正版CD」
: 這句話我非常認同
: 從小到大我都是以這作為買CD的基本準則
: (除了高中時代不知道哪根筋不對買了yXki...orz|||)
: 但是 爛歌 難道非法下載就會變成合法嗎
: 難道 下載下來不是欣賞 是為了吐槽 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嗎
: 更何況
: 今天這首歌曲從來沒有正式出版或播送過
: 再怎麼低調都無法掩飾「聽到這首歌的唯一途徑就是犯法」的事實
: 若是在別的討論區
: 這文章已經因為超出法律範圍而被砍除了
: 我想吐槽也是討論的一種
: 而且原PO原意上似乎針對的是「歌曲」在討論
: 我不會阻止別人吐槽的自由
: 不過在討論之際
: 法律 要不要遵守一下呢?
: p.s.
: 也許在別人看來有點不可思議
: 但是這三年我所聽的每首歌曲都有付費...
: 不然就是透過公開播放的方式聽到的
: 我覺得 遵守這樣的法律 一點都不難
: p.p.s.
: 我怎麼會知道原PO說的歌曲是還沒公開播放的
: 很簡單啊...因為目前公開播放的兩首歌都跟那個西洋饒舌歌曲不像...XD
搬出智慧財產權的道德大旗啊~~~哈哈哈!!!!!!!!!!!!!!!!!!!!!!!!!!!!!!!!!!!!!
在數位複製的時代,
你還想學幼稚園的老師對數億網路使用者諄諄教誨,
還以身作則:"我聽的音樂都是有版權的",
我笑了~~~
同學,請回答我這個問題:
比爾蓋茲絕對有技術可以抓出全球數億的微軟盜版用戶,
他也絕對有財力可以提出跨國訴訟,向每一個用戶提出上百美金的求償,
但是,他為什麼不敢?
同學,請再回答我這個問題:
蕭邦並沒有從自己的創作中獲利多少,為什麼洲捷輪就可以?
我們常說,法律總是跟不上科技腳步.
事實上,你的道德觀念也是.
就目前的網路科技發達程度, "抓歌這種行為需要背負任何道德責任嗎?
p2p的氾濫只是網路科技進展的一部分.
受限於頻寬,過去我們最易於分享的是小檔案的mp3,
但是隨著網路技術的成熟,頻寬的加大,
其他大檔案的分享會越來越常見.
君不見youtube越來越盛行,
而其中很多影片的分享都是遊走法律邊緣的.
在可預見的未來,"超大寬頻網路"會變成一種基本的生活需求.
像自來水,電力供應那樣,人人都可以享受.
"數位複製,檔案分享"就像滾滾洪流,
立法規範擋不住,也沒有一個資本主義企業可以擋的住.
唱片公司打擊盜版,不遺餘力.
他們喜歡搬出智慧財產權的道德觀念和法律責任,
但是他們搞錯了,
他們的敵人不是盜版商,也不是上億個網路小民, 而是網路科技.
napster倒了,還有kazza,
kazza式微了,驢子和BT接手,
而這只是mp3.
你知道youtude上有多少東西是有版權的嗎?
更別提各種大大小小軟體.
"數位檔案複製分享"只是減少了各種資本主義企業體從使用者身上剝削的獲利空間.
它並沒有妨礙各個領域的創作.
現行的法律層面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不是創作人,而是企業體.
"智慧財產權"在網路科技世界裡,是一個很落後的觀念,
你言必稱法,以守法自傲,
同學, 你很好笑.
當美國拿301修理台灣的時候,
你還在提智慧財產權,你真的很好笑.
把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拿掉,
還是會有人寫好用的軟體,
還是會有人寫好聽的歌,
這就是網路共產主義,"智慧分享"取代"智慧保護".
智慧財產權只是資本主義和國家政體共謀的狡詐把戲.
他們說,因為如果不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沒有人願意創作了.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不能從自己的"智慧結晶"來賺錢,你就不願意創作了嗎?
我們到底是在保護那些 為了"創作"而"創作"的創作者,
還是那些 為了"賺錢"而"創作"的"創作者"?
如果是後者,那我們寧願讓整個娛樂工業毀滅殆盡,
一旦沒有人可以販賣自己的歌曲賺錢,
也沒有人可以透過包裝,行銷和販賣歌曲的層層管道獲利.
我們大膽預言,剩下的創作才是真正的智慧結晶.
流行音樂工業的虛偽之處在於,他們拿著道德的大旗,捍衛自己的利益.
知名左派搖滾團體rage against the machine曾發表公開信向他們的歌迷道歉.
因為他們的歌迷被唱片公司指控盜版.
這是一個擁有反思能力的主流樂團,他們的唱片公司叫sony.
在主流唱片市場上的所有歌手或樂團,通通要覺得可恥,
他們的衣食父母---那些購買正版CD的歌迷,
並沒有用合理的代價換取他們的音樂,
整個產業不合理的剝削消費者,而他們站在核心.
同學,當你花大把大把的銀子買洲捷輪的CD,
卻發現,你的錢,不是花在他的歌上面,
而是花在他的名牌衣褲鞋襪,花在他的名車,
你在幫他出宣傳費,還有唱片公司請記者幫忙炒誹聞的公關費.
連他把馬子,你都幫他出錢.
請問,你為什麼還要買他的CD?
流行音樂工業是沒有"真誠"可言的,
他們欺騙了你,
讓你以為"合法購買CD"這種行為是你和歌曲之間一種很有意義的連結,
代表你對歌曲的欣賞.
事實上,根本不是,
那只不過代表你認同了一個make money的骯髒體制.
你同意被剝削,甘願被剝削,
然後他們催眠你,說你是守法的好寶寶.
打擊盜版,根本無法拯救這個唱片工業.
當我們的唱片工業是透過包裝來建構音樂符號的意義,
是藉由大筆的宣傳經費來構築歌曲和閱聽者之間的指涉,
那麼,讓這個唱片工業萎靡的,不是盜版,
而是唱片工業自己.
讓唱片公司賺不到錢的,不是"盜版",不是"數位複製技術".
"數位複製技術"沒有那麼大的能耐可以摧毀唱片工業,
如果可以,
"機器複製"的年代, 我們的唱片公司就應該倒光光了.
一個擁有不合理體制的產業摧毀了自己.然後怪罪消費者,
我沒見過這麼荒謬的事.
他們歌手說: 你們抓歌不買CD,我們都快餓死了.
我說: 餓死最好,我就是要一邊抓歌一邊罵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32.139
推
09/01 18:04, , 1F
09/01 18:04, 1F
推
09/01 18:08, , 2F
09/01 18:08, 2F
推
09/01 18:09, , 3F
09/01 18:09, 3F
推
09/01 18:14, , 4F
09/01 18:14, 4F
推
09/01 18:15, , 5F
09/01 18:15, 5F
推
09/01 18:19, , 6F
09/01 18:19, 6F
推
09/01 18:22, , 7F
09/01 18:22, 7F
推
09/01 18:27, , 8F
09/01 18:27, 8F
推
09/01 18:30, , 9F
09/01 18:30, 9F
推
09/01 18:33, , 10F
09/01 18:33, 10F
推
09/01 18:33, , 11F
09/01 18:33, 11F
推
09/01 18:37, , 12F
09/01 18:37, 12F
推
09/01 18:41, , 13F
09/01 18:41, 13F
推
09/01 18:43, , 14F
09/01 18:43, 14F
推
09/01 18:45, , 15F
09/01 18:45, 15F
推
09/01 18:47, , 16F
09/01 18:47, 16F
推
09/01 18:49, , 17F
09/01 18:49, 17F
推
09/01 19:02, , 18F
09/01 19:02, 18F
推
09/01 19:04, , 19F
09/01 19:04, 19F
→
09/01 19:04, , 20F
09/01 19:04, 20F
推
09/01 19:06, , 21F
09/01 19:06, 21F
推
09/01 19:08, , 22F
09/01 19:08, 22F
噓
09/01 19:11, , 23F
09/01 19:11, 23F
推
09/01 19:13, , 24F
09/01 19:13, 24F
→
09/01 19:14, , 25F
09/01 19:14, 25F
→
09/01 19:14, , 26F
09/01 19:14, 26F
→
09/01 19:14, , 27F
09/01 19:14, 27F
→
09/01 19:15, , 28F
09/01 19:15, 28F
→
09/01 19:16, , 29F
09/01 19:16, 29F
→
09/01 19:16, , 30F
09/01 19:16, 30F
推
09/01 19:16, , 31F
09/01 19:16, 31F
推
09/01 19:22, , 32F
09/01 19:22, 32F
→
09/01 19:22, , 33F
09/01 19:22, 33F
→
09/01 19:24, , 34F
09/01 19:24, 34F
噓
09/01 19:24, , 35F
09/01 19:24, 35F
推
09/01 19:27, , 36F
09/01 19:27, 36F
→
09/01 19:28, , 37F
09/01 19:28, 37F
→
09/01 19:28, , 38F
09/01 19:28, 38F
噓
09/01 19:28, , 39F
09/01 19:28, 39F
還有 24 則推文
噓
09/01 20:28, , 64F
09/01 20:28, 64F
→
09/01 20:28, , 65F
09/01 20:28, 65F
→
09/01 20:29, , 66F
09/01 20:29, 66F
推
09/01 20:32, , 67F
09/01 20:32, 67F
→
09/01 20:33, , 68F
09/01 20:33, 68F
→
09/01 20:34, , 69F
09/01 20:34, 69F
→
09/01 20:35, , 70F
09/01 20:35, 70F
推
09/01 20:38, , 71F
09/01 20:38, 71F
推
09/01 20:39, , 72F
09/01 20:39, 72F
推
09/01 20:47, , 73F
09/01 20:47, 73F
推
09/01 20:51, , 74F
09/01 20:51, 74F
推
09/01 20:52, , 75F
09/01 20:52, 75F
推
09/01 21:10, , 76F
09/01 21:10, 76F
推
09/01 21:24, , 77F
09/01 21:24, 77F
→
09/01 21:25, , 78F
09/01 21:25, 78F
推
09/01 21:27, , 79F
09/01 21:27, 79F
推
09/01 22:02, , 80F
09/01 22:02, 80F
推
09/01 22:21, , 81F
09/01 22:21, 81F
推
09/01 22:30, , 82F
09/01 22:30, 82F
噓
09/01 22:37, , 83F
09/01 22:37, 83F
→
09/01 22:38, , 84F
09/01 22:38, 84F
→
09/01 22:38, , 85F
09/01 22:38, 85F
→
09/01 22:38, , 86F
09/01 22:38, 86F
推
09/01 22:41, , 87F
09/01 22:41, 87F
噓
09/01 22:49, , 88F
09/01 22:49, 88F
※ viva4841:轉錄至看板 KS95-312 09/01 22:51
推
09/01 22:51, , 89F
09/01 22:51, 89F
→
09/01 22:55, , 90F
09/01 22:55, 90F
推
09/01 23:07, , 91F
09/01 23:07, 91F
推
09/01 23:07, , 92F
09/01 23:07, 92F
推
09/01 23:21, , 93F
09/01 23:21, 93F
→
09/01 23:24, , 94F
09/01 23:24, 94F
推
09/01 23:24, , 95F
09/01 23:24, 95F
→
09/01 23:25, , 96F
09/01 23:25, 96F
→
09/01 23:25, , 97F
09/01 23:25, 97F
噓
09/01 23:28, , 98F
09/01 23:28, 98F
噓
09/01 23:33, , 99F
09/01 23:33, 99F
→
09/01 23:36, , 100F
09/01 23:36, 100F
推
09/01 23:41, , 101F
09/01 23:41, 101F
推
09/01 23:53, , 102F
09/01 23:53, 10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