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本週狂新聞第三名說要禁名車上路的議員是

看板car作者 (發發5566)時間6年前 (2018/10/22 11:51), 編輯推噓10(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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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28cm (大雞巴)》之銘言: : 政府才會正視這個問題... 應該要立法,路上的車價要有一個上限,例如說賠償金額最高300萬。 這樣可以避免有錢人開那種一兩千萬的車在路上招搖。也才能符合比例原則。 要開可以,但馬路是大家的,不可能因為你今天有錢就開一台幾千萬的車來當路霸。 為什麼這麼說? 之前濾水器的廠商有把七期的豪宅淹了,也是判賠一部份而已,因為他裝濾水器才賺你 幾千元,這是同樣的行為。 但他在豪宅裝,跟在一個貧民區裝這台濾水器,失誤造成的後果,前者要賠好幾百萬, 後者只需要賠一二十萬。 大家有沒有看出盲點了?同樣的車禍事件,卻會因為你碰到的是幾千萬的跑車,跟碰到 VIOS而有天壤之別的賠償金。這是不對的,同樣的行為應該有一定範圍的懲罰,才能符合 比例原則。 因此大雞巴大的建議,是非常好的。也應該去推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67.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0180300.A.7DE.html

10/22 11:57, 6年前 , 1F
第三人超額保好保滿,不高興衝撞超跑也沒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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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1:58, 6年前 , 2F
有些超跑破億 還是要選一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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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sslai 會這種話應該是只活在鍵盤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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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我也覺得該立法限制求償金額要有合理的上限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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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Vios撞斷一條腿跟C63撞斷一條腿,不會說你Vios撞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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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不痛,就可以長出新的腿來。葉冠亨得以主張向他求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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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比照過往Toyota,Sym,Kymco酒駕酒騎撞死人賠償金額辦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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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就是不合理,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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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從保險下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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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規定代位求償上限 然後讓保險公司再去調漲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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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 名車會變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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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都是提倡良好的駕駛觀念避免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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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台灣是想辦法不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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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金額本來就可以無上限,重點是判決金額,有錢想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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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當然就要有付出比較多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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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還是要有基本的代價 不然有個人眼紅名車 故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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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爛車去撞 請問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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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千萬的車子 已經在稅金上進行比例原則了 比你的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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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的稅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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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又會怕就去保超額不然就離遠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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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說有錢就開好車當路霸 這不太對 那一樣是馬路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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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他要繳比較多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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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應該學習對岸做法,機動車輛賠付非機動車,減少大家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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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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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自己非故意,就不合此條例,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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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路霸應該是要調整違規罰款與車等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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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樣的,這社會對豪車跟爛車的檢視及言論也該以依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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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保公平及符合比例。 譬如昨天6台SLK停草皮新聞,譬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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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有人開加州亂丟垃圾的新聞, 這種都該規範。 平常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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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丟菸蒂阿比空瓶怎麼沒報? 每個假日各種綠地河濱公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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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日本車壓到不能停的草皮怎麼沒人在討論?SLK對草皮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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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6, 6年前 , 32F
害會比日本車多? 難道民眾走在路上會無視國產車、卡車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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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7, 6年前 , 33F
垃圾,然後:"哇這裡有個M3丟的菸蒂,好髒喔""幹,這條路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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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7, 6年前 , 34F
個458丟的空罐,好亂喔", 會嗎? 那為什麼賓士法拉利要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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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7, 6年前 , 35F
更多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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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 得了吧, 財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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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8, 6年前 , 37F
都可以不顧了, 以公平之名傷害一下言論自由不也剛好,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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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18, 6年前 , 38F
說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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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28, 6年前 , 39F
車價300萬以下都還好啦,真的全賠也是辛苦幾年就能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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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28, 6年前 , 40F
去,800、1000萬以上的真的很恐怖,摸到人生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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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7, 6年前 , 41F
台灣開超跑的人不就都不懂民間疾苦,賺的也是從員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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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7, 6年前 , 42F
自己吞一點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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