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德‧言論自由與自我踐踏
※ 引述《joyun (joyun)》之銘言:
: 只是不反對嗎? 妳的kohlberg道德發展唸到哪去了?
這句話頗有人身攻擊的意味。
跟你的討論,與我唸道德發展理論毫無相關。請就事論事。
他人當不當第三者,是不是介入別人感情,與我何干?
我何須去反對第三者?但這並不代表我認為第三者的存在是對的。
: 把通姦兩字換成竊盜,請世人和自己想想,就知道妳的邏輯有多荒謬
通姦罪非公訴罪,竊盜則為公訴罪,拿兩項不同罪名硬扯在一起才是荒謬。
就算要審判,也是由法官判決,難道今天去大賣場偷竊被抓到,
可以由大賣場的所有人員(含工作人員與客人)直接判決關幾年?怎麼罰?
: 男未婚女未嫁劈腿移情別戀,其他人怎麼罵、為什麼罵,不該問我
: 我針對的是『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
但第三者版不是只有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在發文。
: 言論自由 與 道德 是沒有關係的!
: (要不然立委早死光了~哈,而我們別犯法)
: 但妳擁有言論自由並不代表,妳可以免於別人的評價
: 妳的嘴和手都沒有被限制,妳的言論自由就沒有被侵害!
: 妳說不被允許的PO文不是一天到晚都有人在寫? 有人被綁手摀嘴了?
不被允許的PO文是指?
: 頂多有不同的意見或批判,但能稱別人的發聲為”侵害第三者的權益”嗎?
到第三者版的確是如此。就如同大老婆版開設的用意。
: 至於妳指的”大老婆對第三者的唾罵”,這是我所指的言論自由
: 大家要罵的都罵了、要說的說了,沒有人有損失
: 只能期望這樣的事情少一點,但若是真的插手阻擋別人,才叫”妨害別人權益”
是真的期望這樣的事情少一點?
如果真的期望,就不會在第三者版發表道德論說,
畢竟第三者版本身就是極為爭議的地方,大家都知道,
既然如此,發表道德勸說而引起戰爭,造成第三者版的混亂,
然後再把大老婆版牽扯下去,這樣真的能夠讓事情減少並獲得解決?
: PTT是個大站(戰)
: 無論妳喜歡與否,各式各樣的人都存在、也會來
: 妳發表妳的、他發表他的
: 就如同我們倆現在做的,懂嗎? ^^
: 而我今天說的是針對”通姦罪的第三者”,有收到嗎?
但看不出來的是針對「通姦罪的第三者」。
如我上述說的,第三者版不是只有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在發言。
若硬要針對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我也會看前因後果,
今天在報紙上才看到一則新聞,男女雙方各有婚姻,也各被控告通姦,
彼此都是婚姻的第三者,可是女方獲判通姦罪名不成立,為什麼?
因為她在與男方交往的時候有查看對方身份證,而配偶欄為空白。
話說回來,我是法官?或者每個人都是法官?判通姦罪名成立的是我還是你?
: 把第三者換成小偷時,妳認為妳的句子通嗎?
只要不損害我自身的權益,被偷的東西不是我的,我需要為一個小偷這麼憤怒?
的確,防止犯罪是人人有責,但不代表當一個人犯罪了,就有權進行審判。
陳進興的例子人人在罵、人人都憤怒,恨不得槍斃他幾千幾萬次。
但判決死刑的是誰?執行死刑的又是誰?而陳進興的幼子呢?
古代的誅連九族現代並不適用,其實罪誅九族對活著的人是種痛快,
因為輿論的懲罰比真正罪名的成立來得更有殺傷力。
: 不要拿『做不做得到』來混淆『對不對』
: 或許我們不見得能完美的實踐道德,但不因此代表『是非對錯不重要』或『不存在』
: 還是妳要假設世上每個人都做不到『道德的最低標準』,所以道德要置之不論?
是非對錯不重要與不存在是你說的。
我不認為我的想法是絕對真理,同樣的,道德也沒有絕對真理的標準。
就法律而言,它卻是存在著一定的標準,可是這套標準卻很少有人拿來衡量自己。
我的立場不在道德要置之不理,而是該用來衡量自己能否遵從。
倘若無法遵從這樣的標準卻加以規範別人,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再者,我相信沒有一個警察或司法人員會乖乖走斑馬線、停紅燈,
那為何能取締?因為那是他們的職責所在,他們被賦予這樣的權利執行勤務。
卸下警察或司法身份,他們也是普通人,就如同我們很少拿交通規則來約束自己。
: 當然可以在大老婆版問為什麼不放手,因為這是妳的言論自由
: 但會不會被圍剿,也是大老婆版眾的言論自由
: 所以大家的言論自由與權利都被保障了啊!(很好阿)
: 同理可證,在第三者版批評第三者是言論自由,第三者的權利被侵害嗎?
: 還是妳硬要說:不同的批判聲就是對第三者版的權利侵害呢?
除第三者版外,存在不同批判聲的確是正常,而我也認同的。
開設大老婆版的用意難道不等同於開設第三者版?
如果有一個版可以讓大老婆們傾吐心聲,免於傷害,
為何在第三者版有相同的情況就是不被允許?就該指責?
: redouble
: 不要拿『做不做得到』來混淆『對不對』
: 或許我們不見得能完美的實踐道德,但不因此代表『是非對錯不重要』或『不存在』
: 還是妳要假設世上每個人都做不到『道德的最低標準』,所以道德要置之不論?
如上述說的,並非將道德置之不理,道德是用以衡量自己行為對錯的標準,
除非是正在執行勤務的執法者,否則就不應拿自己標準去衡量別人行為的是非。
此一話題我不會再回應,也謝謝你讓我知道你的想法,
至於你要不要接受我的想法跟立場,那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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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戀一個人期待衝動的感覺;
思念一個人總有深刻的烙印;
接近一個人需要滿懷的勇氣。
不知道是成熟還是脆弱,
還沒牽手,就選擇了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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