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疑似買到凶宅 請問下一步怎麼做?
其實可以告更多人有相關的都告
原屋主
屋主代理人
不動產經紀人
仲介營業員
其中仲介營業員賣方(接案人)+買方(你的業務)
店長
公司
公司負責人
如果是加盟店的話總公司+登記的公司都告(一樣公司+公司負責人)
如果簽約過程代書沒有詢問或說明凶宅瑕疵擔保的義務
那麼連帶書一起告
誰有責任給法院去查
而且也不用存證信函,直接提告
存證信函沒寫好反而變恐嚇
剩下的就像K大所說
更狠一點
找律師討論看要怎麼樣把該不動產標的物查封
有一個是訴訟中的查封
其他的應該是沒辦法查封
電話記得裝錄音軟體
如果仲介打來跟你說它們律師多厲害
你告不贏的,你若不撤告
他們也會對你提告
提告你會怎樣
那就在加告恐嚇
如果有到你家去按電鈴 站崗 騷擾
在家告妨礙自由
看看他們要拿多少來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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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人說不動產經紀人不是重點
很簡單
不動產經紀人如果主張印章不是他蓋的,他並無授權蓋
那就是仲介偽造文書(多一條)
這時候由於不動產經紀人很多都是租牌
租牌付了租金簽了合約
表示授權代理了(不過要看授權內容)
這時候不動產經紀人就會有誣告跟偽證的問題
出租收了租金授權了
就有連帶責任
反正看誰要背這條
: 我直接回一篇好了
: 依你的內容
: 屋主已透過仲介承認有人吃藥死
: 不論自殺與否
: 都是歸於非自然身故
: 此案處理方向
: 1,先確認契約條文
: 和簽約時雙方真意(約定)
: 如契約確實有凶宅條款
: 那就解約吧
: 要求解約、退回仲介費
: 並求償你已付款同額違約金
: 且求償你已付仲介費同額違約金
: 2,先寫存證信函給
: 賣方
: 仲介
: 仲介公司
: 不動產說明書上那個不動產經紀人
: 內容
: 要求解約、退回仲介費
: 並求償你已付款同額違約金
: 且求償你已付仲介費同額違約金
: 3,同時準備調解和訴訟和申訴
: 民事方面
: 賣方
: 仲介
: 仲介公司
: 不動產說明書上那個不動產經紀人
: 4人為共同被告
: 為不真正連帶
: 要求連帶賠償
: 要求解約、退回仲介費
: 並求償你已付款同額違約金
: 且求償你已付仲介費同額違約金
: 刑事方面
: 賣方
: 仲介
: 仲介公司
: 不動產說明書上那個不動產經紀人
: 4人為共同被告
: 背信+詐欺
: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 行政方面
: 向當地縣政府申訴
: 仲介
: 仲介公司
: 不動產說明書上那個不動產經紀人
: 申訴這三人
: 背信+詐欺
: 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法規
: 尤其是不動產經紀人
: 一定要全力攻他
: 因為加盟店都借牌
: 程度奇差無比
: 同時,向全聯會申訴
: (請上網查詢全聯會)
: 方式同上
: 記得全力攻不動產經紀人
: 他不知道狀況更佳
: 所有問題都問他
: 因為你的不動產說明書是他
: 「簽章負責的」
: 現場包括隔間、格局、
: 屋主、不動產說明書
: 一個字一個字問他
: 如傳訊不到
: 上面任何一個單位都一樣
: 全力要求不動產經紀人一定要到場
: 接受你的詢問
: 在法院如不到場
: 當庭請書記官寫下原因
: 請法官說明為何他可以不用到場
: 法官有說明義務
: (如法源依據民訴199闡明權)
: 只要賣方
: 仲介
: 仲介店東
: 有任何回答
: 就激烈追問到底
: (問的技巧詢問律師較宜)
: 以上簡單供參(大約20%內容)
: 實際在法院交手會比這猛烈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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