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推薦林口長庚良心業務-500p
原文恕刪
上一篇說到屋主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我不否認,畢竟房屋買賣對
一般人而言,次數不會太多,而且多半已經發生某些問題,需要買
賣不動產才能解決,例如新婚首購、中年換屋,甚至投資失利等,
小弟剛好在某老蕭房仲待了段不算長的時間,只能告訴你...
房仲只有一種,你沒看錯,就是只有一種...
「不擇手段,但求成交」。
------------------------------我是分隔線----------------------------
過去的主管常跟我們說,我們是在幫助別人解決問題,什麼問題呢?
就是上述談到的那些。
說白了,房仲就是一個“中人”的角色,今天沒有賣方及買方,自然
就不會有這個角色的存在,單純地來看,他的責任僅在於「拉抬買方
的出價、壓低賣方的底價,促使雙方合意買賣的行為產生」,然後從
中收取一定%數作為報酬。
以上這些廢話我知道、你知道,獨眼龍也知道,但為什麼我們對房仲
會有所不滿,或者像原po會想請人推薦房仲?
其實前面有說到,在於『手段』。
促成這些手段有許多成因,可以分為人事時地物來說。
人:不論買賣,愈有錢愈好。
事:不論買賣,需要解決的問題愈大愈好。
時:不論價格高低,愈快成交愈好。
地:不論窮鄉僻壤,話題愈多愈好。
物:不論高矮胖瘦,價格屋況人況,俗稱3A,愈多愈好。
也因為我們有『必須要解決的問題』這個需求,於是我們
找上了他們,他們則用以上的方式,判斷要使用哪些手段
來服務(對付)我們。
至於手段有哪些,我相信版上還有許多前輩可以分享,小
弟暫時不在這邊獻醜,還記得黑暗騎士裡有一句話是這樣
說的:
You either die a hero or you live long enough to
see youself become the villian.
對於原PO的問題而言,小弟建議還是去找還在...
「試用期或者入行不久的新人」作為不動產經紀人,
畢竟現在資訊透明化的情況下,不比過去什麼資訊都
不對等,我們可以靠自己做更多功課來彌補新人可能
在房產知識上的不足,進而避免遇到手段精細的老手
把你耍的團團轉。
對了,小弟幫第一個客戶,同時也是最後一個服務的客戶,
買到原本開1500w,實際成交1250w,地點扶輪公園步行3分
鐘,10年內,主+建27坪,附車位與室內機車停車位,24
小時保全,因為樓層關係,不敢說最低價,但大家大概可
以知道,這附近同樣條件是多少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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