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看板politics作者 (不買美債=人權倒退XD)時間12年前 (2011/11/02 17:48), 編輯推噓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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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galTheory 看板 #1EXNA1tD ] : 如果真的讓殺人犯死掉,而被害人不領任何撫恤金,可以嗎? 那唯何不能讓被害人選擇 舉例來說 如果被殺 可以讓被害者家屬選擇 要殺掉犯人 還是要領撫卹 我相信 很多寧願殺掉犯人 : 如果讓傷害罪的行為人也受同樣的傷,被害人是否也可以不領任何賠償呢? 同樣 為啥不讓被害人選擇? 舉例 你斷人手 被害人可以選擇要你斷手還是拿錢了事 : 請問,怎樣的補償是被害人要的?哪些補償是「社會」要的? 這不是因被害人而異? 而社會要的往往和法律判的不同不是 最少最近例子一堆 白玫瑰不就是社會和法院差太多所延伸的運動? 既然這樣 為啥不給被害人選擇呢? : 再者,何謂重大危害事件? : 超時工作?請問何謂「超時」?工作待遇不好可以換工作,除非是自己的替代性低! 法律有規定吧 印象中 : 塑化劑事件是屬於什麼罪呢?要判個「不作為殺人未遂」嗎? 對阿 這就是我的問題之一 法院可以選擇罪狀 而罪狀輕重天差地別 你開車故意撞死人 可以是謀殺 你開車故意撞死人(砂石車常見 倒車碾死) 可以是業務過失致死 你開車故意撞死人(如上次撞死小孩的說自己踩到油門不是煞車) 我不太知道判啥 你法院如何知道他是故意不故意? 故意不故意不就天差地別了 如果這時候來個慈悲法官, 故意選擇輕判, 這時候被害者如何被保障? : 「退搞事由」很多,就是沒有要依「民意判決」,但是「不具理由或違反法令」鐵退! 誰審呢? 法官嗎? 還是 如果都是法官 大家相堵的到 誰會真的審? : 請注意,過度虐待或過度侵害人權的刑罰是被禁止,且會被譴責的! why? 過度虐待 侵害人權是誰定標準的? : 刑法的目的不只是處罰行為人,而是規範何謂犯罪並防止犯罪, 如何防止犯罪呢? 如果殺一堆人只是1x年就能出來 或是故意撞死人只判業務過失 ok~我知道可能有啥無罪推定(以前上啥法律通識) 這樣 如果不是特別明顯 不都是輕判? 舉個例 砂石車撞到人 在滑動壓死 這樣不就基本上必定是過失殺人? 可是 通常是故意壓死的 因為撞死人賠得少 不就是鼓勵犯罪? : 罰金刑也不是罰罰錢而已,而行為人造成公益傷害時,勢必要有所賠償, 我個人覺得 罰金是懲罰窮人而已 你知道北部山路常有飆車 如果被抓 罰2000元左右 去那玩少爺們常說, 去付"入場費" : 刑法絕不是處罰人的,因為罰金與自由刑的功用遠不及肉刑與羞辱類刑罰, 我常聽法律人 上課時說到這點 可是我想問 如果法律不是處罰人 是幹啥的? : 傷害罪不是死刑、經濟犯罪不是死刑、財產犯罪也不是死刑,偏偏犯罪率以他們大宗, : 就算台灣死罪很多(約十幾個法定死刑),但是真正被判的沒多少人, 這和法官有關吧 我以前上過通識 很多法官來學校上課 都是自認慈悲 很多罪判的範圍都很廣 10年或無期或死刑 可是法官 尤其是老法官 很多都會判10年之類 然後來個假釋 說真的我看不出對被害人或社會有啥交代 : 最好兩者有相關...而因為生活壓力造成的犯罪更是任何刑罰都制止不了的, 然後呢? 讓無辜的人受害 為了讓犯人紓壓? : 要提高刑度可以,先做好社會福利、犯罪預防與學校教育, : 否則就只是「誘使民眾鋌而走險去犯罪」,這在現代化國家是十分不可取的 為啥? 刑度提高是誘使犯罪? 今天一個可能的殺人犯會因為刑度提高而有更高機率犯罪? 我不太懂你的這說法的意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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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篇看完了?裡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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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你認為社會問題是該用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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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以暴制暴?何者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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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想舉新加坡,但他們是個人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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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不減,一旦強人垮台他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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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維持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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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刑罰有其"應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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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上篇太忽略 這篇又太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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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報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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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法律 至少先有點基本概念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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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問題都是刑法基本理念 是要別人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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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的嗎? 先作點功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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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拿去課堂上問老師 恐怕老師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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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你都不先預習一下再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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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報性被國人過於重視的後果,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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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明明民法可以解決的事,變成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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