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給我公投!

看板politics作者 (似曾相識燕歸來)時間12年前 (2011/12/30 15:2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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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引述《vaportrail (似曾相識燕歸來)》之銘言: : : ok,你說你反對少數人可以操縱的協議, : : 我也反對光憑少數人就能操縱的協議,所以我要公投。 : : 降低公投門檻跟少數人能操縱沒有任何關係, : : 反正結果投票過半的那邊才能過, : : 我想,除非你是以為所謂降低門檻是說少數人投票即可決定? : : 我為你說明一下,門檻再怎麼低,結果還是要過半才行, : : 民主國家的投票從來是多數贏少數,怎麼修都不會有你反對的少數票大過多數票的情形。 : : 如果是擔心門檻降低,誰都任意成案,那就針對兩岸和平協議公投來個專案公投修法, : : 讓兩岸協議必須經過公投,結果由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人總額過半數決定, : : 這也是我能接受的最低底線。 : : 最低、最少、最不濟也要給我這個保證, : : 不然以現行制度,到時候沒有公投也是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 如果你的想法是這樣 那麼現行公投法就夠了 : 國民黨也是抱持這樣的意見 因此根本就沒有修法的必要 : 簡單來說 修法只是假議題而已 拿來唬攏你這種根本沒有看過法條的人 ...........我以為你不懂,才會以為民進黨他們要的修法是要讓少數票大過多數票, 反對少數人操縱協議,所以反對公投修法, 不過看你還能抄法條,原來你很懂嘛, 所以不可能不知道修法再怎麼修也不可能讓少數票大於多數票, 那麼為什麼剛才試圖誤導:把降低門檻等同於少數人操縱協議? 我要求的是兩岸協議專案公投, 省得有人說降低門檻,誰都能任意成案, 至於你說現行公投法就夠,我覺得你是在唬弄我, 你不是很懂嗎? 那應該知道現在公投成案門檻很高,幾乎不可能成案, 即使成案,送到公投審議委員會也會全部被打回票, 那我要一個至少讓兩岸協議公投能舉行的專案制度應該不為過吧? 以現行法制,不需要公投,兩岸協議就能如同ECFA一樣生效了, ECFA是經濟議題,國民黨也再三保證過不牽涉政治(雖然民進黨似乎不同意的樣子) 所以那也就算了, 但是兩岸協議這種重大政治協議,我反對由少數人操縱決定, 你如果覺得兩岸和平協議不重要,所以不需要公投也就算了, 但是你上一篇才講:反對少數人能操縱的協議, 所以這部分立場跟我是一樣的。 現在拿一個隨時可能消失的公投, 消失時,提出的政黨和報導媒體還能演出從來沒這回事的模樣, 叫我相信兩岸協議會經過公投, 問題一:現行制度下就是不用經過公投啊,所以我才要求至少給專案啊 問題二:這種過一天就偷偷消失的公投保證,誰能相信? 問題三:如果連專案公投都不給修法,是不是意圖欺騙蒙混, 想依現行制度,仿經濟協議ECFA比照辦理政治協議, 不經由全體兩千三百萬人的意願,只由少數高級談判官員決定兩岸政治協議!? 來,既然馬總統主張的兩岸和平協議要經公投, 那麼保證兩岸協議須經公投的專案修法有什麼害處沒有? 沒有。 這不就是實現想實現的政策而已, 難不成你現在要告訴大家:馬總統主張兩岸和平協議不可以經過公投, 所以這會妨礙了馬總統實行政策? 不會吧?先不說這次的廣告打很大,光上次報導也打很大了, 你應該知道馬總統主張兩岸協議須經公投。 有什麼好處沒有? 有, 修了兩岸協議公投之後,保證協議是經由兩千三百萬人參與後才成立, 好處一:能重新讓人相信這個曾經一度消失的無影無蹤的公投主張, 好處二:增加國民黨主張的說服力, 好處三:打擊民進黨的可信力, 好處一、二、三,簡直是好禮三重送! 要多少錢? 不用錢!! 不用錢,這麼好康? X的,立委該拿的錢不都拿了,叫他們別吵架作秀上鏡頭快點審一審不就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32.185

12/30 16:22, , 1F
看樣子vap真的完全不懂
12/30 16: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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