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家教網限女生

看板tutor作者 (楊桃)時間12年前 (2012/08/15 12:50), 編輯推噓17(17081)
留言9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弟對法律實在不怎麼內行 不知道版上的大大是否能為我解答 許多家教網都不肯把家長限女生的條件打出來 導致我們打了許多電話 結果家長根本不要你 有什麼情況可以告他們嗎 例如性別歧視之類的 不然就直接大方說限女性阿........ 這樣真的很困擾 浪費一堆電話錢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39.225

08/15 12:54, , 1F
就是因為法律規定才不能打出限女
08/15 12:54, 1F

08/15 12:56, , 2F
沒辦法 這條法律真的是很無言 完全沒意義
08/15 12:56, 2F

08/15 12:59, , 3F
那這樣對家教老師也太不公平了吧
08/15 12:59, 3F

08/15 12:59, , 4F
法律規定這樣 但是他們實際上還是限女生阿
08/15 12:59, 4F

08/15 13:00, , 5F
所以說這法律很無言阿 只會製造更多麻煩而已
08/15 13:00, 5F

08/15 13:02, , 6F
對家教老師是種困擾沒錯 要怪也只能怪定法律的人
08/15 13:02, 6F

08/15 13:08, , 7F
可是不定只會更糟吧. 不覺得這條法律不好
08/15 13:08, 7F

08/15 13:09, , 8F
就跟基本工資提高,看似無意義.對很多工作卻是保障
08/15 13:09, 8F

08/15 13:11, , 9F
基本工資提高 有實質幫助阿 資方又沒有漏洞可鑽
08/15 13:11, 9F

08/15 13:12, , 10F
規定不能限制性別 資方只要不明講就好 來暗的不是一樣嗎
08/15 13:12, 10F

08/15 13:13, , 11F
一樣的結果 那何必還要製造出中間不必要的過程
08/15 13:13, 11F

08/15 13:14, , 12F
而且浪費的時間跟金錢主要都是在勞方
08/15 13:14, 12F

08/15 13:14, , 13F
徵才廣告不寫限制性別 不寫限制年齡
08/15 13:14, 13F

08/15 13:15, , 14F
結果等到面試的時候再就把那先人刷掉\就好了
08/15 13:15, 14F

08/15 13:15, , 15F
有差嗎
08/15 13:15, 15F

08/15 13:15, , 16F
打錯字 @@ 那些人
08/15 13:15, 16F

08/15 13:17, , 17F
你覺得不規定會更糟 我倒覺得規定根沒規定一樣(以結果來說)
08/15 13:17, 17F

08/15 14:14, , 18F
真要避免法規,家長可以不和你說他限女,但直接說就是不想
08/15 14:14, 18F

08/15 14:15, , 19F
請你來當老師。
08/15 14:15, 19F

08/15 15:27, , 20F
找別的吧 總比約好時間你都要出門了 才莫名其妙忽然傳
08/15 15:27, 20F

08/15 15:27, , 21F
簡訊用性別打你槍好
08/15 15:27, 21F

08/15 17:15, , 22F
不得性別歧視這條規定又並非只針對"家教"這一職業規定,對
08/15 17:15, 22F

08/15 17:16, , 23F
其他公司行號來說,這法律確實有其意義。
08/15 17:16, 23F

08/15 17:34, , 24F
家教跟一般公司行號不一樣
08/15 17:34, 24F

08/15 17:34, , 25F
家教是在家長的家裡面上課 而公司行號是公眾場合
08/15 17:34, 25F

08/15 17:35, , 26F
自己的家要誰進來 為什麼自己不能選擇呢?
08/15 17:35, 26F

08/15 17:35, , 27F
性別歧視這對多數行業而言是可行的
08/15 17:35, 27F

08/15 17:35, , 28F
可對家教來說 卻有點窒礙難行
08/15 17:35, 28F

08/15 17:36, , 29F
家長他不要男生就是不要男生 管你法律條文
08/15 17:36, 29F

08/15 17:36, , 30F
難道你要去告家長嗎?
08/15 17:36, 30F

08/15 17:36, , 31F
多數人聽到家長要男生 還不就是摸摸鼻子認了
08/15 17:36, 31F

08/15 17:37, , 32F
找下一個case還比較實際
08/15 17:37, 32F

08/15 19:03, , 33F
jollic 我上面講的有關徵才廣告的事情 難道是單指家教?
08/15 19:03, 33F

08/15 19:04, , 34F
如果一間公司真的不想請哪種人 有很多方法可以辦到的
08/15 19:04, 34F

08/15 19:04, , 35F
表面上不講有限制性別 限制年齡
08/15 19:04, 35F

08/15 19:05, , 36F
實際上還是依這些條件篩選來應徵的人 這樣有什麼意義
08/15 19:05, 36F

08/15 19:05, , 37F
就算對某些公司有意義 那也是犧牲更多人的權益換來的
08/15 19:05, 37F

08/15 19:40, , 38F
法律的規定本來就是這樣,規定是死板的,但人是複雜的,想
08/15 19:40, 38F

08/15 19:41, , 39F
拿幾句話就限制住人的行為本來就是難以達成。
08/15 19:41, 39F

08/15 19:42, , 40F
套用同樣的觀點,勞基法明定了基本工時的上限,但有多少公
08/15 19:42, 40F

08/15 19:43, , 41F
司假責任制之名,使員工的工時超過了上限;消保法規定賣家
08/15 19:43, 41F

08/15 19:44, , 42F
有義務主動告訴買家產品的所有資訊,又有多少賣方真的做到
08/15 19:44, 42F

08/15 19:45, , 43F
了這樣的要求?既然這些法條都無法落實,難以舉證,那乾脆
08/15 19:45, 43F

08/15 19:46, , 44F
全砍掉好了,因此未來我們將生活在永遠的性別歧視、資方壓
08/15 19:46, 44F

08/15 19:47, , 45F
詐、商人欺瞞的社會,卻無法申訴只能乖乖接受,這樣真的比
08/15 19:47, 45F

08/15 19:47, , 46F
較好嗎?至少我不認為。
08/15 19:47, 46F

08/15 19:49, , 47F
所以究竟是法條有問題,還是本該守法的人有問題呢?我這樣
08/15 19:49, 47F

08/15 19:49, , 48F
說並不代表法條無可撼動,而是如果有同樣能夠維持該法條之
08/15 19:49, 48F

08/15 19:51, , 49F
立意且更能落實及約束的法規出現,我會更加歡迎它,只是現
08/15 19:51, 49F

08/15 19:52, , 50F
在的立法者腦袋有限還未能提供較良善的法律規定罷了
08/15 19:52, 50F

08/15 19:59, , 51F
規定基本工時 即使實際上還是有人不遵守 至少沒有造成
08/15 19:59, 51F

08/15 19:59, , 52F
額外的困擾
08/15 19:59, 52F

08/15 19:59, , 53F
但規定不能公開限制性別 除了沒有實質幫助外
08/15 19:59, 53F

08/15 19:59, , 54F
還產生額外的麻煩 這是最大的差別
08/15 19:59, 54F

08/15 20:00, , 55F
法律是死的 我知道 很多法律難以落實 我也知道
08/15 20:00, 55F

08/15 20:01, , 56F
你上面講的那些 跟我講好像沒什麼關聯
08/15 20:01, 56F

08/15 20:02, , 57F
法律規定不能公開限制應徵者的性別 單就這點來講
08/15 20:02, 57F

08/15 20:02, , 58F
對於這條法律想達成的目的 並沒有幫助
08/15 20:02, 58F

08/15 20:03, , 59F
還產生額外的麻煩 而且是求職者的麻煩
08/15 20:03, 59F

08/15 20:03, , 60F
如果公司沒有遵守基本工資的規定 至少是很明顯的對錯問題
08/15 20:03, 60F

08/15 20:04, , 61F
但篩選求職者的過程 並沒有個黑白分明的依據
08/15 20:04, 61F

08/15 20:04, , 62F
你要怎嚜保證公司到底有沒有考量求職者的性別或年齡
08/15 20:04, 62F

08/15 20:08, , 63F
既然無從判定公司到底有沒有考量 那規定不就等於沒規定
08/15 20:08, 63F

08/15 20:08, , 64F
只是做表面功夫而已
08/15 20:08, 64F

08/15 20:13, , 65F
這裡 應該不是法律板
08/15 20:13, 65F

08/15 20:14, , 66F
個人認為 要討論法律 專版比較能有充分討論
08/15 20:14, 66F

08/15 20:14, , 67F
就閑聊囉 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看法
08/15 20:14, 67F

08/15 20:32, , 68F
這總是一個過程啊,而且也可能有的家長本來想限女,
08/15 20:32, 68F

08/15 20:32, , 69F
結果來應徵的男性實在太優秀就錄取了,這也是可能性。
08/15 20:32, 69F

08/15 20:32, , 70F
法律規定前想限制性別的就直接限制,有這條法律後,
08/15 20:32, 70F

08/15 20:33, , 71F
簡言之就是一條立意良善實際作用趨近於零的法條嘛
08/15 20:33, 71F

08/15 20:33, , 72F
可能就會有一些變化。
08/15 20:33, 72F

08/15 20:33, , 73F
同意樓上。有了這條法條至少雇主不敢明目張膽的以性別為由
08/15 20:33, 73F

08/15 20:34, , 74F
所以 用多數的負面案例 去換取少數的正面特例 是值得的?
08/15 20:34, 74F

08/15 20:35, , 75F
來拒絕應徵者,只是應徵者"個人"解讀成性別不對罷了
08/15 20:35, 75F

08/15 20:35, , 76F
反正性別已經不對,以前是沒機會試,現在是多了一點機會試
08/15 20:35, 76F

08/15 20:36, , 77F
想也知道哪種狀況會發生的機率比較高
08/15 20:36, 77F

08/15 20:36, , 78F
會讓應徵者白跑一趟 白打電話的機會高
08/15 20:36, 78F

08/15 20:36, , 79F
還是你所說的 因為應徵的男性太優秀而被錄取
08/15 20:36, 79F

08/15 20:37, , 80F
這一點機會包含了小機率錄取+笨笨雇主漏餡可以舉證提告
08/15 20:37, 80F

08/15 20:39, , 81F
雇主漏餡進而提告 然後呢? 他之後就更小心不要漏餡而已
08/15 20:39, 81F

08/15 20:40, , 82F
真正有正面意義的只有你講的前者而已
08/15 20:40, 82F

08/15 20:40, , 83F
至於機率到底多大 我們爭這個應該也不會有結果
08/15 20:40, 83F

08/15 20:40, , 84F
但用常理判斷應該心裡都有數吧
08/15 20:40, 84F

08/15 20:42, , 85F
這就是trade off囉! 我寧可有很多case一一詢問,也不想一整
08/15 20:42, 85F

08/15 20:42, , 86F
頁看下來,全部是限女,半通電話都打不出去的困境
08/15 20:42, 86F

08/15 20:43, , 87F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 比如原po就覺得浪費電話錢
08/15 20:43, 87F

08/15 20:43, , 88F
只能說家教就是僧多粥少的職業,多少抱怨一下就算了吧
08/15 20:43, 88F

08/15 20:44, , 89F
如果大多數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 那或許這樣的規定是好的
08/15 20:44, 89F

08/16 00:00, , 90F
正面的人~~希望寫清楚 以免浪費大家時間
08/16 00:00, 90F

08/16 00:02, , 91F
負面的人~~認為規定不可寫就會增加面試的機率
08/16 00:02, 91F

08/16 00:02, , 92F
積極的人~~不管有寫沒寫都會去試試看有沒有機會說服
08/16 00:02, 92F

08/16 00:03, , 93F
以上~個人看法而已 不必太在意
08/16 00:03, 93F

08/16 07:55, , 94F
我的經驗是 要女生的家長就是會要女生 沒有那種忽然遇
08/16 07:55, 94F

08/16 07:55, , 95F
到男生也滿優秀就錄取的 通常會覺得男生不錯然後錄取
08/16 07:55, 95F

08/16 07:55, , 96F
的 是本身就有用男生的意願
08/16 07:55, 96F

08/16 07:56, , 97F
所以我覺得不能打出現女這法條 還滿空虛的...
08/16 07:56, 97F

08/18 21:08, , 98F
自宮吧
08/18 21:08, 98F
文章代碼(AID): #1GAogJ1J (tutor)
文章代碼(AID): #1GAogJ1J (t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