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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ssbearer 在 PTT [ PublicServ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02則
限定看板: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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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推: 實際上我反而不希望有不得變更的判例,因為凡事都有12/03 10:00
24F→: 特殊情況。另外,驗收階段想契約圖說變更,小弟目前12/03 10:00
25F→: 看到的情況都是可以事先避免,惟承辦人“太忙不知道12/03 10:00
26F→: 沒空”情況下造成,這能怎麼辦?12/03 10:00
7F推: 各機關做法不同,我的經驗有:現場驗收完等報告出來12/01 09:30
8F→: 後再決定合格與否;有要求廠商發文報竣工惟試驗報告12/01 09:30
9F→: 尚未完成,工期照跑事後計算免計工期天數;還有要求12/01 09:30
10F→: 竣工前一日報停工,試驗報告完成後報復工竣工(但試12/01 09:30
11F→: 驗不合格就報復工繼續施工,逾期的話就照算)。不過12/01 09:30
12F→: 你是要拼核銷,只能每天盧試驗單位了12/01 09:30
20F推: 有的地方政府會訂工期計算及展延規定,看原po的契約12/01 12:05
21F→: 書有沒有拿來當附件吧,再來也要看你們肯不肯給他展12/01 12:05
22F→: 延(準備晴雨表吧)。另外,試驗報告、履約工期和驗收12/01 12:05
23F→: 與否,小弟之前的單位一直有不同的看法跟做法,最後12/01 12:05
24F→: 是參考市府的做法(工項皆完成惟報告未出爐,應申報12/01 12:05
25F→: 停工,待報告完成後申請復工竣工)12/01 12:05
30F→: 其實各地方政府應該都會有,只是看有沒有去找(我們12/01 15:08
31F→: 也是自己找來放契約裡的,另外是高市府的12/01 15:08
35F推: 試驗報告未完成的停工是要經過等同竣工確認的確認才12/01 21:29
36F→: 能停的12/01 21:29
11F推: 可以契約主體變更嗎?12/01 15:06
3F推: 驗收後缺失改正也適用原po講的這些嗎?11/28 23:57
16F推: 看一些爭議審議的內容,感覺是算在履約過程裡11/30 12:10
3F推: 公平公益只是寫在公文裡的口號,跟阿彌陀佛一樣,以11/29 08:37
4F→: 前聽工程會的人聊天講的「我們的採購法是讓你買你“11/29 08:37
5F→: 需要”的東西,不是讓你買好東西的」,就這例子如果11/29 08:37
6F→: 可以因為東西更好就想契變就契變,那原文也不會上來11/29 08:37
7F→: 問了,因為就是脫離一般程序了11/29 08:37
13F推: 好東西ok啊,請在履約期限前來做變更,不要東西送來11/29 10:41
14F→: 準備驗收時發現不一樣才說自己的東西比較好要做變更11/29 10:41
15F推: 偷A大的話:「契約是民法,但機關做的決定是依據採11/29 10:48
16F→: 購法跟其他行政法」,另外個人認為還要判斷機關內的11/29 10:48
17F→: 共識和風氣11/29 10:48
21F推: 驗收後的可以,個人經驗是通常伴隨減價收受,也OK啊11/29 10:51
26F推: 沒拿你的話堵你,只是你提的公平公益太好嘴了…所以11/29 11:25
27F→: 才說要盡量避免11/29 11:25
30F推: 很多人想的都是:「憑什麼不可以!?」然後開始爭啊吵11/29 21:48
31F→: 啊,今天也不是不給你選優規和契變,幹啥偏偏要挑個11/29 21:48
32F→: 會讓人嘴到爽的時間點來做,既然如此為什麼不事先避11/29 21:48
33F→: 免這種要爭要吵的情況,然後大多數的理由都是「我忙11/29 21:48
34F→: 」、「我不知道」,拜託,監字輩的不會聽這種解釋的11/29 21:48
35F→: 。與其要爭要吵怨法規怨公家機關,還不如像原原po想11/29 21:48
36F→: 辦法解決問題11/29 21:48
46F推: 驗收人員只負責按契約規範圖說驗收,解決問題是承辦11/30 09:34
47F→: 人的事11/30 09:34
3F推: 只要工程會發出函釋,大家就不會吝惜裁量了11/30 08:22
1F推: 建議是進驗收前把所有的疑慮和程序搞定,不然驗收就11/28 12:59
2F→: 是照規格驗,到時不一致的地方很容易扯一堆毛11/28 12:59
6F推: 因為原po機關“目前認定”皮革優於不織布的前提下,11/28 13:19
7F→: 個人認為在進驗收前有操作的空間11/28 13:19
8F→: 只是這個變更要怎麼變就看作文的功力和有無共識了。11/28 13:24
9F→: 另外如果走替代品那條,有的監辦會要求廠商提供理由11/28 13:24
10F→: 跟優缺對照表11/28 13:24
11F推: 再者,叫廠商在皮椅外再套層不織布可以嗎 = =11/28 13:30
18F推: 除非你們只要一點不合規定就退貨視為未完成履約,不11/28 15:18
19F→: 然個人標準是進驗收→缺失改正→改正或減價收受(減11/28 15:18
20F→: 價收受是驗收後才能啟動的,可是你的案子…椅子套件11/28 15:18
21F→: 有列單價嗎?不然怎麼扣錢也是很麻煩)11/28 15:18
31F推: 你這樣一提…我才發現還真的沒有驗收後辦契變的記憶11/28 17:17
50F推: 2的話,你可以叫廠商發文然後機關辦理契變行政作業11/28 23:22
51F→: 免計工期啊,只是同你說的偏慢了,要刁很容易。我的11/28 23:22
52F→: 看法是進驗收前都還能談,但我個人履約無論大小案,11/28 23:22
53F→: 期限永遠都抓契約工期的前三天,就是為了避免這些突11/28 23:22
54F→: 發事故11/28 23:22
55F推: 不然這樣,你發文說“椅套不合(我也不知道你實際是11/28 23:36
56F→: 什麼,就當真的是椅套吧)”,不准廠商報驗,然後叫11/28 23:36
57F→: 他們趕快報契變和對照表進來,中間這段時間算逾期,11/28 23:36
58F→: 廠商契變掛文後免計工期,這樣應該就不算“迎合”了11/28 23:36
59F→: 吧11/28 23:36
64F推: 樓上,前方無人防守快攻穩進的球不代表就可以走四步11/29 21:57
65F→: 上籃啊 = =11/29 21:57
68F推: 就倒數3句:不一定、看什麼單位、看業務性質、看人11/28 08:59
69F→: ,我是算蠻順的11/28 08:59
110F推: 原來權力結構真的會讓人失去一般的待人處事能力…11/29 21:53
55F推: 散發出你的菜味就行了,一般人不會去刁菜鳥(如果你11/29 12:30
56F→: 同事長官不是一般人當我沒說)11/29 12:30
30F推: 所以你們的土木業務又少一個人力了…11/25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