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服貿是行政命令,那還是黑箱嗎??
※ 引述《poopooyou168 (CC)》之銘言:
: 行政命令是由機關自己去訂定
: 然後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 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視為已審查
: 展延以一次為限
: 之前有在爭議到底是條約案還是行政命令
: 但由於對方是中國,所以目前大多數已經認為可能是行政命令
: 那這樣我怎麼看似乎算是正當的法律程序耶...
: 想請問一下各位黑箱的點在哪???
: 還請各位指教一下~感謝!!
可能馬英九覺得 台灣只是一個區吧
所以區長認為覺得用行政命令沒錯
老實說 我還真的無法反駁
只想說 幹 下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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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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