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婦洗腎卻失血死亡 護士判刑定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2 11:48), 編輯推噓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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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這什麼爛記者恐龍法官啊 一直用被害人這個辭是怎樣 說的好像醫護人員故意謀殺一樣 媽的 ※ 引述《Nagato (長門)》之銘言: : 老婦洗腎卻失血死亡 護士判刑定讞 : 作者三立新聞網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017年4月10日 上午11:20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 高雄市一名82歲的老婦人4年前到高雄榮總洗腎,因值班護理師不知醫師曾囑咐,須將 : 婦雙手做保護性拘束的重要事項,以致導管脫落失血死亡。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 : ,今(10)日將上訴駁回,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她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確定。 : 判決書指出,罹有嚴重冠心病的失智老人房婦於2013年8月19日中午,在長子陪同下到 : 雄榮總住院洗腎,卻因輸血的導管拴塞脫落,造成大量失血,雖經急救仍於同日深夜不 : 死亡。死者家屬認為,當時值班的黃姓護理師有疏失,因此提出告訴。檢方偵辦後,認 : 黃姓護理師未注意婦人有失智及雙肩躁動狀況,沒給予保護性約束,而房婦導管脫落也 : 即刻發現,最後導致出血死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黃姓護理師。 :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黃姓護理師辯稱,當天除被害人外,另有2床病人須照料,無法隨 : 一直注意被害人的導管有無脫落。審酌黃姓護理師未妥善照料被害人,以致未能在第一 : 間即時發現導管鬆脫,導致被害人嚴重失血死亡,且犯後未能坦承己非,並考量醫療行 : 本身即有高度風險,若動輒課以重刑,勢將迫使醫療從業人員為圖避險,而採取消極性 : 過度不必要的預防性醫療行為,此等結果自非國民之福,又衡酌黃姓護理師沒有前科, : 月收入約3萬多元,且尚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 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http://0rz.tw/Fewd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96.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968918.A.BEA.html

04/12 11:49, , 1F
人家法官ㄝ
04/12 11:49, 1F

04/12 11:51, , 2F
又不以犯人是否為故意來稱另一方為被害人
04/12 11:51, 2F

04/12 11:51, , 3F
車禍被撞的也算肇事者啊?
04/12 11:51, 3F

04/12 11:52, , 4F
死一個人 判這麼輕還在靠夭
04/12 11:52, 4F

04/12 12:02, , 5F
樓上邏輯爛到笑 哈
04/12 12:02, 5F

04/12 14:36, , 6F
廢文
04/12 14:3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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