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奕含案 謝震武1句話戳盲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6 12:29), 編輯推噓12(13135)
留言49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25 (看更多)
※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銘言: : 謝老師應該是指 : 強姦跟交往是兩回事 : 也就是林覺得被強姦 : 陳說我們有交往 : 難道交往就可以強姦嗎? q網友講出重點。 謝震武只是講「大原則」。 大原則告訴我們,要「調查」「提告者(自稱或自殺後家屬代稱為受害人)」與 「被告(被提告者或自殺後家屬代稱的家害人」是不是真的符合這個大原則。 或者符合、或者不符合。這是謝震武講的。 但問題是:符合、或不符合--都要看證據。 到現在為止,則是欠缺任何直接證據證明陳星強姦、迷姦(這兩種姦才觸法)林奕含。 「誘姦」是道德名詞,跟「欺騙感情」一樣。需要林家再多努力找證據。 小說那種的不算。 要「人證」或「物證」。林家目前沒有。 除非過陣子找到「極其有利」的證據。這搞不好要參考一下電影中反派角色怎麼做。 題外話: 可是,如果假設戚秦氏明明沒有強姦常威;「照理說常威(假設是林家吧)沒有被戚秦氏 (假設是陳星吧)強姦的證據」,那麼要怎麼讓「雖然知道判案需要「證據」的恐龍法官 認定戚秦氏強姦常威呢? 電影裡「審案程序」中,較早階段時縣太爺是怎麼「依照雙方提出的證據所述」 判斷戚秦氏強姦常威的?....常威與方唐鏡準備了哪些證據控告戚秦氏? 林家自己琢磨看看「準備一些『戚秦氏強姦常威』的『證據』」給衙門......... 註:以上是反諷。因為:由於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不是指收紅包,法官們大多不收紅包 ;而是指很多法官要嘛沒社會經驗、要嘛自以為是明明不是柯南還自認為是柯南、開庭問 案讓人訝異其腦袋不知裝啥--明明藥舖一年只進半斤砒霜,藥舖老闆證稱賣戚秦氏一斤砒 霜,也全盤相信的的恐龍白痴法官--這比喻是來自很多親友們上法庭後的親身經驗)。 如果林家遇到恐龍法官,那麼「法理上原本『照目前證據清單情況』證據不足」的陳星 (暫且假設他是戚秦氏啦),搞不好反而有可能被判定成立強姦。 這就涉及怎麼玩弄恐龍法官了。(英明的法官除外,這裡是指法界中那些自認為自己英明 蓋世的恐龍法官,人數還不少咧) 各位要知道,恐龍法官只會背書背法條,「判斷案情」常常荒腔走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772959.A.52D.html

05/26 12:30, , 1F
不管哪個法官來判都差不多啦,這次證據少的可憐
05/26 12:30, 1F

05/26 12:30, , 2F
判斷案情荒腔走板是麻瓜的講法
05/26 12:30, 2F

05/26 12:31, , 3F
絕大部分被指控恐龍法官的案例 法官是沒啥問題的
05/26 12:31, 3F

05/26 12:31, , 4F
難道這個世界就沒有英明神武的法官嗎?
05/26 12:31, 4F

05/26 12:32, , 5F
本年度重要活動:失智列車與幹話大賽
05/26 12:32, 5F

05/26 12:33, , 6F
ㄜ 你知道要進法院前有檢察官起訴嘛?
05/26 12:33, 6F

05/26 12:33, , 7F
重要活動XD
05/26 12:33, 7F

05/26 12:33, , 8F
死了就沒了證據 沒死 連輿論討論都不會有...
05/26 12:33, 8F

05/26 12:33, , 9F
確實就像 s860134講的一樣,現在是先要起訴
05/26 12:33, 9F

05/26 12:34, , 10F
你說這麼多大家還是只記得右肩啦
05/26 12:34, 10F

05/26 12:35, , 11F
上次分案是說在查,但還沒起訴是嗎
05/26 12:35, 11F

05/26 12:35, , 12F
恐龍法官只會背書背法條,「判斷案情」常常荒腔走板。+1
05/26 12:35, 12F

05/26 12:35, , 13F
ps.周星馳電影裡諷刺的橋段 包含恐龍檢察官
05/26 12:35, 13F

05/26 12:38, , 14F
齁齁 小說不算 你要被當工讀生ㄌ 先補血
05/26 12:38, 14F

05/26 12:39, , 15F
常威都把別人家滅門了 這要告強姦當然十分合理
05/26 12:39, 15F

05/26 12:39, , 16F
但是林被強姦的主觀跟客觀證據呢
05/26 12:39, 16F

05/26 12:40, , 17F
一般強姦都會有驗傷或威脅的證據 拿出來再告強姦
05/26 12:40, 17F

05/26 12:42, , 18F
我知道樓上說的 但親友出庭的經驗是 恐龍法官才不管
05/26 12:42, 18F

05/26 12:42, , 19F
感覺你搞不清楚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先假設你有方法
05/26 12:42, 19F

05/26 12:42, , 20F
可以玩弄法官好了,可是瑞凡證據不足檢察官連起訴都沒辦
05/26 12:42, 20F

05/26 12:42, , 21F
法啊
05/26 12:42, 21F

05/26 12:42, , 22F
你說的那些物證 靠其他方面來很荒謬的認定"事實"
05/26 12:42, 22F

05/26 12:43, , 23F
那恐嚇要殺她,沒有錄音,沒傷就不是強姦?
05/26 12:43, 23F

05/26 12:43, , 24F
對於英明檢察官不適用--對於恐龍檢察官 就準備
05/26 12:43, 24F

05/26 12:44, , 25F
"充分的證據"給恐龍啊--ex.方唐鏡當初準備了哪些?
05/26 12:44, 25F

05/26 12:44, , 26F
人都自殺憂鬱症了完全都不能是証據?
05/26 12:44, 26F

05/26 12:45, , 27F
大家能不能回憶一下:方唐鏡當初準備了哪些證據
05/26 12:45, 27F

05/26 12:45, , 28F
證明戚秦氏才是罪犯--然後取信了恐龍縣太爺?
05/26 12:45, 28F

05/26 12:46, , 29F
這就是我親友遇到恐龍法官時 確定法官很恐龍的情況
05/26 12:46, 29F

05/26 12:47, , 30F
藥舖老闆證稱賣給戚秦氏1斤砒霜 法官說:對!就是這樣
05/26 12:47, 30F

05/26 12:48, , 31F
自殺能當作證據?
05/26 12:48, 31F

05/26 12:48, , 32F
不如你把判決書拿出來吧
05/26 12:48, 32F

05/26 12:48, , 33F
這類轉述的言語,很多時候並不是法官無罪判定的理由
05/26 12:48, 33F

05/26 12:49, , 34F
台灣就是有這種白痴檢察官/法官這樣決定案情事實的!
05/26 12:49, 34F

05/26 12:49, , 35F
法官因為遵循無罪推定原則的關係,有罪判定要很強的證據
05/26 12:49, 35F

05/26 12:50, , 36F
很多時候是檢察官拿不出足夠強力的證據 而不是法官問題
05/26 12:50, 36F

05/26 12:50, , 37F
法官認為被告確實有犯行 跟 法官判決有罪 是兩碼子事情
05/26 12:50, 37F

05/26 13:12, , 38F
到底是你不懂法律還是法官亂判 你要不要拿實際案件出
05/26 13:12, 38F

05/26 13:13, , 39F
來討論
05/26 13:13, 39F

05/26 13:39, , 40F
論法官判我輸就很可能是恐龍法官間之關聯~
05/26 13:39, 40F

05/26 14:07, , 41F
沒證據 那到底怎麼斷定是強姦?先畫靶再射箭??還是
05/26 14:07, 41F

05/26 14:07, , 42F
不管啦 林的小說寫得很好很打動人心 所以一定是強姦
05/26 14:07, 42F

05/26 14:07, , 43F
啦?
05/26 14:07, 43F

05/26 14:49, , 44F
這種證據力要判陳有罪 剛好就是要恐龍法官
05/26 14:49, 44F

05/26 15:09, , 45F
目前林家應該只能找到1.是否有驗傷單2.「日記」是否有載
05/26 15:09, 45F

05/26 15:09, , 46F
明第一次發生時候的情況3.可能跟好友說然後幾個人,每個
05/26 15:09, 46F

05/26 15:10, , 47F
人說法是否一致
05/26 15:10, 47F

05/26 20:37, , 48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5/26 20:37, 48F

05/26 23:26, , 49F
希望可以找到足夠證據
05/26 23:26, 49F
文章代碼(AID): #1P9wyVKj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25 篇):
文章代碼(AID): #1P9wyVKj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