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周禁墮胎公投提案人怒吼「虐貓都不能忍,能殺嬰兒嗎」 法學教授一句話打臉
法律系的見解 胚胎從受精卵開始到胎兒出生之前為止
胎兒出生之後才叫是人 在之前都不是人
這種想法我相信絕大多數醫學院的人都不能接受
至少我個人接觸到的全都認為胎兒在出生前有很多特徵都已經跟真正的嬰兒相同
用還沒出生這件事來說還在肚子裡的嬰兒就不是人
那仇笑癡挖出賭神的小孩根本不能叫做殺人 頂多是傷害致死(賭神他老婆死了)
我是覺得這議題應該是定義發育幾周的胚胎可以開始被視為人來看待
精子就只是精子沒有跟卵結合成為受精卵根本不會變成人
如果硬要說精子死到等於人死掉 那男生泡個溫泉也會死一堆人
墮胎這件事除了保護胎兒 也應該問問那個胎兒願意出生嗎??
有些家庭的爸爸 根本是想要女兒出生讓自己可以洩慾
禁止墮胎根本就是增加性侵受害人而已
※ 引述《DamnIAmSucks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謝孟穎
: 3.完整新聞標題:
: 8周禁墮胎公投提案人怒吼「虐貓都不能忍,能殺嬰兒嗎」 法學教授一句話打臉
: 4.完整新聞內文:
: 「我們是要重視胎兒生命權的重要,我們訂立與道德相關法律,就是要讓他接近最低道德
: 標準,不然強姦、強盜、墮胎為何法律定義為有罪?」彭迦智強調,墮胎已違反「行善」
: 的原則,且台灣很多人吃素、連虐貓虐狗都不能忍、為何可以殺死「嬰兒」? 彭迦智也
: 說:「公投不能提案表示我們政府『與惡的距離』越來越近了,希望執政黨做出正確的選
: 擇跟判斷。」
: 最後彭迦智高喊「支持出養,反對墮胎」,表示先不說通過公投對生育率幫助有多大,最
: 重要的是可以喚起人們對胎兒生命的重視,對的法律人民一定會遵守,就像過去法律規定
: 要戴安全帽改變台灣慣習一樣,且「心跳法案」是基於保護生命的角度:「女性自主跟殺
: 死嬰兒,孰輕孰重?」
: 對於彭迦智再三提及「殺嬰」一語,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反駁,法律規定「
: 人」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為何現行法律不把子宮受胎的胚胎也當成「人」,就是因為
: 有重大爭議。
: 「如果要把胚胎當成人看待,我們不妨也做個提案: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這樣所有對
: 胚胎有害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傷害罪,父親抽個菸喝個酒、或全家人的飲食不是很平衡很健
: 康、或爸媽懷孕期間到其他地方玩出什麼事情,這是不是也變成『過失殺人』了呢?」林
: 志潔說。
: 林志潔強調,法律不可能因為一個胚胎情況剝奪母體的權利主體,兩相權衡情況下不能以
: 一個「未形成」的權利主體去影響一個「已存在」的權利主體,且就目前《優生保健法》
: 規定,24周正是個胎兒脫離母體可以存活的最小周數、有受到法律保障,若是限縮為8周
: ,一個脫離母體無法存活的胚胎影醒母體非常不適當。
: 法學教授:「墮胎罪」已是違憲條文
: 至於公投侵害人權疑慮,林志潔指出,所有內國法都要依據我國簽署之人權公約如《消除
: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兩公約等,台灣所有法規都為被檢視是否符合國
: 際人權標準,而「墮胎罪」本身的存在已是違憲條文,《優生保健法》帶來的是一定程度
: 的自由與保障,若要以公投做為人民權利限縮事項,並不適當。
: 關於生育率問題,林志潔也強調生育率下降最大因素是「不婚」,若社會處於性別不友善
: ,讓有生育率的女性不願進入婚姻、認為生育會對其職場與人生規畫產生負面效果,自然
: 就不生。
: 身為母親,林志潔說自己當然很清楚一個母親的心情,也經歷過懷孕與非常擔心的過程,
: 而胎兒跟母親是一體的,不應製造母親與胎兒之間的衝突。
: 本日與會者之一、支持「心跳法案」之台灣家庭生命關懷協會理事長馬榮美表示,許多媽
: 媽想墮胎是因為生活有難題,並不是真的不想生,而協會日常是協助非預期懷孕母親解決
: 生活困境、讓媽媽們敢放下壓力決定生下孩子等工作。對此,林志潔給予高度肯定,但也
: 強調,這其實是在產檢完以後醫師、醫護人員便可以告知的事項內容,甚至醫院也可以提
: 供社福資源的告知,要讓媽媽安心生下孩子應該是使其知道社會上有哪些資源可使用、減
: 低人工流產意願,而不是限制到8周以後通通不可以。
: 「如果最後她變成要(墮胎)的話,或許就去找不合格的密醫、藥物,造成自己身體很高
: 的風險,完全沒達到各位說的要去培力跟照顧媽媽……我身為母親知道心理壓力很大,但
: 提案書無法造成培力母親的用意,而且不符合醫學,弊大於利。」林志潔說。
: 對於「心跳法案」侵害女性自主權疑慮,本日也有由青年組成之「心跳法案聽證會關注小
: 組」手舉標語表示反對,新聞稿強調:「懷孕是女性必須親生經歷、個人私密的經驗,沒
: 有任何外力能代替她承受那些過程。以法律要求女性在極為嚴格的條件下才能墮胎,甚至
: 以罪刑對待,就是在懲罰與強迫那些女性無法做選擇,就是以國家力量剝奪女性自主權…
: …無論代價為何,這都是極為不合理與不對等的事情,難以想像這是一個在自由國家提出
: 的法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bit.ly/32JntL9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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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很麻煩 法律條文說的跟神一樣
你一定要相信而且要依法辦理 但實際上法律衍生的爭議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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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QQ 如果蓄意流產的話就變成蓄意殺人
所以說 墮胎要合法 這才能說過失墮胎或蓄意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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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sacre (220.142.126.96 臺灣), 10/24/2019 14: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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