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李尋歡這個人啊
隨著彼此理性地交流,果然可以漸漸地釐清兩方意見的歧異處,並使道理愈論愈明。
衷心感謝您撥時間回覆這系列文章,不但令小弟能夠更加深入地思考,更促進板上活絡。
討論發展至此,眼見就要步入尾聲,居然有種淡淡的惆悵與不捨。(笑)
以下回應:
※ 引述《el4e8d (阿豪)》之銘言:
: ※ 引述《yellowfang (要命的小方)》之銘言:
: : 小弟認為沒有必要詐死,但我認同“不要回來”這點,既然已經決心要走,再回來也
: : 只是徒惹傷情罷了,這邊也顯示出李雖有斷情的決心,但缺乏忘情的毅力。(笑)
: : 至於攜伴詐死遠走,下述。
: 詐死有個好處就是 不管再如何傷心 想到對方已死也就不能再鑽牛角尖
您此處的論述確實有理,但私以為以作者那時情境的設定,龍的相思成疾,不太可能
會因為林的死而死心痊癒,若能死心痊癒,那李直接說白了和林在一起不更痛快?
: : 討論書中內容的標準必然是如此:作者設定>書中角色論述>讀者判斷。
: : 您認為龍的狀況云云,有理,不是沒有可能,但問題在於書中不是這說的:
: : 他自然不知道李尋歡和林詩音已訂了親,所以他求李尋歡將“表妹”許配給他,他答
: : 應李尋歡一定會好好照顧她。
: : ──第七章〈誤傷故人子〉
: : 很明顯您的假設前提就是錯的,所以後面的論述也就沒有意義。
: : 龍嘯雲在與李重逢後確實是個沒義氣的小人,但不代表他與李初遇時便是如此,而在
: : 書中所呈現的現實中,龍是將要“相思而死”的!
: : 所以小弟才會斷然地說:不犧牲林(當下的幸福),就要犧牲龍(的性命)。
: : 假使讓林詐死就能令龍死心(並且病好),那乾脆直接和龍坦承豈不更快?
: : 另外,就算退一萬步想,您對龍的臆測是正確的,那你更該譴責龍而非李,李既不是
: : 全知的讀者,也沒有您的敏銳觀感,他怎會知道龍是個“自私之人”?他能想到的也只有
: : “救命恩人將死,我必須救他”而已!
: : 李自然知道自己離開林會傷心離開,但他認為龍能夠帶給他幸福,痛只是一時的。這
: : 想法以結果論當然是錯的,但比起性命垂危的龍,林的幸福還有“可期許性”。
: 很久沒看 忘了龍有提親 SORRY
: 說實在這樣不失為一個辦法 但總卡住李何必再回來 而且送佛送到西 詐死一下有何難?
: 以下幾段回應大部分會卡在這裡
: 所以下面就不提了這個了
李之所以回來是命運(作者心意)影響,前面補充文有提到,您有看到就不多提。
至於此處提到的詐死是指李嗎?仔細想想或許您說的方法可行,李詐死令林死心後,
自然而然促成林龍的好事,此後李再也不露面,或許就真的沒那麼多問題了。
由此得證您的思慮比李尋歡更縝密!恭喜!!(小弟真的這麼覺得喔XD)
: 至於龍的本性的確無法確認
: "但他認為龍能夠帶給他幸福"就是李的自以為是 這裡看不出林要負啥責任
: (好像都卡在李心意已決 跟 林要嘗試做點什麼
: ""但林的能力有限 所以選項也有限""←關鍵之一
: ""林的痛苦大部分是取決於李的離開 而非嫁給龍這件事""←關鍵之二
同意。
這兩個關鍵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汗)
小弟的論述是針對之後林的處境心情,得自己負責;但如果單就“被李捨棄當下”的
痛苦來說,林確實沒有應負的責任。
是說以讀者全知的角度來說,小弟偏向如果林坦承並勇於追求,是有機會和李在一起
的說。
: 若之後回文皆卡在這裡 我想也不必再討論了)
: : 什麼叫“耗掉”?
: : 林詩音的家境並不會因為不嫁人就過不下去,要嫁人也可以,但問題是不能昧著良心
: : 接受他人。
: : 簡言之:忘不了就不要嫁!(根本就沒有非嫁不可的理由)
: : 今天,您若知道您的妻子/丈夫心理明明喜歡背棄他的舊情人某A,卻還是和你在一
: : 起,然後覺得自己過得很苦,您的感覺是?
: 我是想說 人生還是得過
: 也許林因為痛苦而需要有人安慰才嫁人 這個還情有可原
: 若要說責任 也是對龍用心不專的責任 但她至少沒做過對不起龍的事
: 而且還因為嫁給龍救了龍一命
: 這個部分就卡在"李既已決定走 嫁不嫁都是痛苦"
: 難道她要對"李決定要走"這件事負責嗎?
不用。(笑)
您思慮較清楚,總算找到您我問題的關鍵點。
小弟說她要負責的,是她之後不甚愉快甚至痛苦的生活。
: : 我相信林有可能努力過,但問題在於結果未定之前便與龍結婚,而他並沒有對龍坦承
: : 過自己的狀況。(只是龍最初可能不知,後來也逐漸觀察的出吧,所以才會怕李回來。)
: : 不過我認同您觀點裡“李不該回來”這一點,若他不回來,縱使大家沒能過得幸福,
: : 至少不會像後來發展那樣痛苦。
: : 或許他認為日子久了應該沒差,加上太思念林的緣故吧!(是說自己經過那麼久都忘
: : 不了,相信林會忘了他真是自打嘴巴,正如同之前某版友提到的:兩人的問題都在於沒想
: : 到對方對自己用情如此之深。)
: 我是覺得依李武功智慧 要偷偷隱身起來觀察應該不難 何必大搖大擺
是該不難。
不過這邊也是同前面補充文所述,沒料到誤傷龍小雲。(古龍你好壞!)
: : 首先請注意時間點:李是在林選擇龍後才離開的,不是逃走,要跟要隨並沒那麼難。
: : 另外,只要有心沒有什麼可不可能,衛鳳娘不也去追趙無忌了嗎?追不追得到是另一
: : 回事,問題在於肯不肯去做、願不願去做而已。
: 一個弱女子在路上 不用什麼強人 隨便一個武功低微的都可以欺負她了
: 何況李決意要走 看不出來林有甚麼辦法能跟上
: 重點不在要跟隨難不難(其實難不難取決在李) 而是對方讓不讓你跟
小弟同意林有第一行的困境,但我相信有辦法解決。(比如找李或龍在道上的朋友)
後面兩行個人就覺得那不是重點,還是那句話:不問做了有沒有用,而問自己肯不肯做。
引用一下我很欣賞的一段話:
花無缺:「當然!會不會告訴我是她們的問題,但問不問卻是我的權利,江小魚,難
道你已經對命運屈服了嗎?」
──《絕代雙驕》漫畫版第七十八回〈移花宮鼠劫(上)〉
: : 再來,回心轉意也不是不可能,為什麼不能等?
: : 接著,您似乎搞混了小弟這段文字的意義,我的想法是林詩音有很多選擇:
: : ┌追隨李而去
: : ┌繼續愛李─┤
: : │ └等李回頭
: : 李不要自己┤
: : │ ┌嫁人,並且認真去愛丈夫
: : └不愛李了─┤
: : └不嫁,自己過
: : 偏偏林明明還愛李,卻又選擇嫁人,然後過得不愉快,自己都不用負責?
嗯,關於林當下痛苦並無責任已無疑義,下就“日後生活過得不愉快”做討論:
: 1.講很多次了 不會武功又頗有姿色 而且還沒啥江湖歷練
: 跟是一定被武功高強的李甩開
: 途上要不被欺負非常難
: 沒選這個看不出依林的立場要對自己負啥責任
同意有困境,但不同意無法解決。
李、龍甚至林家在江湖上都有機會有朋友,或者運用本身財力(李、林家境都不差)
聘請保鑣或高手護送也不是沒有辦法。
被李甩開機會很大,但也不是必然,甚至李因憐惜林而回頭的機會也不小。
: 2.等李回頭 也是痛苦 非常有可能一生虛耗
: 沒選這個看不出依林的立場要對自己負啥責任
很有可能一生虛耗,也有可能如願以償,人生的選擇本來就是種賭注。
: 3.因為感情無法控制 認真去愛丈夫不太可能
: 這的確要對龍負些責任
: 至於對自己的痛苦負責?她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 而非嫁給龍
同意當下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但之後的痛苦就是自己的問題了。
: 4.不嫁自己過一樣是一生痛苦
前提是不愛李了,所以自己過,既然不愛了,何來痛苦?
: 若結果是李回心轉意 那林當然要對沒選這個選項負極大極大的責任
: 可是書中有明白的提過李回心轉意了嗎?
: 就算李有一絲絲回心轉意 也是看到龍露出的鳥樣才如此
: 林又不是神仙 如何預測的到龍會在李的面前露出鳥樣?
您此處的陳述應該放在2的選項會比較適合。
小弟認為人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既然林已經選擇了龍,那她日後的人生就是自己的
問題。(當然,您之前說的“選擇少”與“最大痛苦既成”小弟是很認同的。)
: : 不是知不知道的問題,是肯不肯去的問題,今天換做孫小紅、蘇櫻等比較具行動力的
: : 女性,他們會顧慮“找不找得到”而不去找?
: 問題就出在不會武功又頗有姿色上 江湖上的無禮之徒何時有少過?
同前述,就不多說了。
: : 又,您斷句錯了,上面的“用自己的全部心神去愛他、關懷他”對象是龍嘯雲,煩請
: : 看仔細點。
: 感情就是無法控制 所以才痛苦 無法用自己的全部心神去愛他、關懷龍嘯雲
: 卻又嫁給他 的確要對龍負責任
: 但還是卡在那句話"林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
同意。
: : 林當下必然痛苦,但之後可以選擇不那麼痛苦的生活方式,偏偏她選錯了。換作是孫
: : 、蘇等女當下也必然是痛苦的,但他們會找出讓自己快活的方法,而非屈就現況。
: : 另外,如果今天李是真的負心那當然全然是他的責任,問題在於李是迫於無奈下做的
: : 選擇,假使林肯付出行動力,未必不能得到幸福。
: 你那4個選項 以林的立場(也就是能力)只能選不嫁&等
: 但依然是痛苦一生 重點在不管怎麼選就是痛苦
當下無比痛苦無疑義,但之後的可以沒那麼痛苦。
如果今天是孫、蘇,可能就會選擇前述1的方法,衛鳳娘、沈璧君可能選擇2,風四娘
應該算是介於2、4之間,這些人換作林的處境,我想都不會有林過得那麼不愉快。
: : 您完全混淆了問題。
: : 龍會死是李的困境,不是林的;所以林的選擇會令龍如何,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 李尋歡面對的是不犧牲林的當下幸福,就會犧牲龍的生命,所以他只能選擇一個“能
: : 令龍活下去”的最佳方式──讓自己當壞人,使得林自己選擇龍。
: 我的意思是李搞這招 林若堅決不嫁也沒用 那李到時又要怎麼救龍?
自然救不到囉。
只能說這是李當下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而結果他成功了。(小弟真的覺得您提的讓
李詐死的方法更好,甚至可以省略刻意令林傷心的手續。)
: : 但林面對的是“李似乎不愛自己了”的問題,他要選擇的是“是否要繼續愛著李”、
: : “應如何令李回心轉意”等事,他根本不必在意龍沒有自己會不會死。
: 重點就在有沒有選擇“是否要繼續愛著李”“應如何令李回心轉意”
: 都於事無補 依作者設定 李就是得走(因為龍的性命嘛)
這邊設想的點在於:李如此了,林能做些什麼來改變現狀?當然不一定有效果,差別
在於“有沒有努力過(是否盡了人事)”。
然後說得狠一點,等龍相思而死後,李和林也未必沒有復熾的機會。
: : 再退個幾步想,林有著悲天憫人的性情,或許知道龍的狀況無己難癒(類似丁靈琳與
: : 郭定?),於是委身下嫁,但他也該在龍病癒後與其坦承,又或轉移情感於龍身上方是。
: "龍病癒後與其坦承" 看不出來坦承以後 自己的痛苦會減少到哪去 反而龍可能因此痛心
: 嚴重時又有復發可能
有可能。(笑)
坦承是為了要負責(妻子之責),是盡份,接著就可以考慮後續(比如請龍休妻成全
自己與李之類的)。
: "轉移情感於龍身上" 這個就是無法自我控制的事情阿
同意。
如果真的無法轉移就該跟龍說清楚看要怎樣了,以免龍提心吊膽變得後來那副鳥樣。
: : 建議您看完文章後再思回應,直接回文的話容易錯漏文字內容。
: : 這邊的沒回應是指:“反過來說,今天李“不鳥龍的病情坦然接受林的感情”,結果
: : 兩人過得爽爽放龍去死,這樣李就會比較值得敬佩?”這段文字。
: 我說過 要嘛就走遠遠的詐死別回來
: 要嘛就兩人一起走詐死冒險賭龍會因此好起來
瞭解。
再次贊同您的第一個想法,然後第二個想法真的賭很大。(笑)
: : 您又錯會了,問題不是“不該嫁人”,而是“不該心懷舊情人嫁人”,這樣過得不順
: : 自己當然也有責任。
: 如果要是說過的不好的責任 又再次卡到痛苦是取決於"李的變心(表面上) 李的離開"
嗯~~(默)
: : 李最後和孫在一起是作者刻意的安排,要令半生滄桑的李能有個好的歸宿。今天如果
: : 李還是深愛著林且對孫沒感情,然後過得很坎坷,我會說是他自己活該。
: 沒錯 作者刻意的安排 問題是一直有人要求林要去追或去等
: 卻沒有人說當最後林沒來 李要去追林或要去等林
: 當然因為半生滄桑 所以移情別戀是可以接受的
不是說非得如此,但如果想和李在一起,就得追,就得等。
書末林與李已經經歷了太多事情,是沒有可能在一起的,於是作者安排了孫小紅。
能的話,讀者當然希望主角不要移情別戀、能夠從一而終,但當現實太過嚴苛時,並
不是不能被接受的;林在被李傷害的當下如果移情於龍,我不會苛責於她,問題在於她還
愛著李卻又與龍在一起,然後過得不快樂。
: : 反過來說林選擇龍後成功移情,並且兩人相處一家和樂,我也會認為那是明智選擇。
: 我偏向相信林覺得孫比較適合李 所以放手 並非真的移情成功 只是放手罷了
這就是讀者觀感了,當然也有可能,小弟不予置評。
: : 此處您得先弄清楚文字關係的先後順序:
: : 孫小紅卻不同,她要反抗!
: : 只要她認為是錯的,她就反抗!
: : 她堅定、明朗、有勇氣、有信心、她敢愛、也敢恨,你在她身上,永遠看不到黑暗的
: : 一面!
: : 就因為世上還有她這種女人,所以人類才能不斷進步,繼續生存。
: : 「永恆的女性,引導人類上升。」
: : 這句話也正是為她這種女人說的。
: : 自反抗開始的幾個形容詞是用來形容“孫小紅這一類女子”的,而能夠引領人類上升
: : 的,也是“孫小紅這一類女子”,而不是說擁有那些條件的女子就能引領人類上升。
: : 若P則Q,若Q未必則P。
: 我知道你要說有"堅定OOXX"這些特質 不一定是孫小紅這類的女子
: 那你要看作者的意思是
: "因為孫小紅有這些特質 所以才能引導人類向上"
: 還是"能引導人類向上的孫小紅這類女子 有這些"堅定OOXX"特質"
: 那句"就因為世上還有她這種女人"沒有清清楚楚說明是前者還後者
: 兩者套入都對
: 當然語句未明可以讓我找漏洞
: 可是作者應該不會讓自己語句有漏洞的意思
: 所以要猜我也會猜作者是後者之意
: (↑剛打成前者 改正)
您的想法應該是前者吧?=,=a
小弟卻以為文意很明顯:先說孫小紅有哪些特質,再論因為有“她”這類女人人類得
以不斷進步,前面已無其他指稱詞,這個“她”自然是孫小紅,能引領人類向上的,自然
也就是孫小紅這類女子。(那些特質是用來強調的,重點還是在孫)
: 我只是要表達一件事 有時候
: "堅定、明朗、有勇氣、有信心、她敢愛、也敢恨"也可能走上歪路
: 要說能引導人類向上 麻煩加個最重要的~~~"智慧"~~~
: ↑↑
: 從孫小紅身上 沒看出她到底是不是有智慧
: 若是"孫小紅這一類女子"引導人類向上 未免有過誇之嫌
這段我同意。
不過孫小紅無疑是一定程度的智慧,在與李尋歡鬥酒、與林仙兒鬥嘴、以及與林詩音
深談的幾段中可略見一二。(她最愚昧的表現則是過於相信自己祖父的能力。)
有沒有過誇,見仁見智,是說個人以為孫小紅這類女孩子多一點是好事。
: ↓你下面實在不需回一大段 因為我早就加上"蕭峰不只是(只有俠義)而已"
所以小弟很好奇啊,蕭除了俠義精神還有什麼“更了不起”的地方?
: 而且要說到大義滅親 大義抿仇
: 依蕭峰的個性何嘗做不到?
: 光"方丈只是受人欺騙 所以不計較(這是最新版加上的 但舊版也有提到一些)"
: 就是小義抿仇了
同意蕭峰未必做不到,小弟也不是說蕭峰做不到,而是說您舉的那些例子在武俠小說
中是通例,不能當作蕭峰作為高於其他俠者的例證。
其實這邊是延伸自郭靖蕭峰人格高下之爭,那就信中再述,但還是想重申一下:蕭峰
人很nice沒錯,但真的沒那麼great。
關於蕭郭之議,如您有時間建議去金庸板翻舊文,搜尋標題“郭靖”“蕭峰與郭靖“
,其中板主F00L大的論述基本上就是小弟的想法,F00L大引經據典且條理分明的文字遠勝
小弟十倍,相信更能令您信服。
: 你要用寄信那甚好 我也能體會有話想表達的心情
謝謝。不過看來要等明天了。(默)
: : 此處論到俠義道,尚不算離題,由可回應一二。
: : 還是請您看清楚小弟的論述。
: : “能為義犧牲性命”了不起嗎?了不起!因為“現實中”很少有人能做到。
: : 但在“武俠小說”中,任何俠客都有這方面的特質,只是多少大小的差別;正如上文
: : 提到的:阿飛和鐵傳甲有什麼交情?秋鳳梧和百里長青有什麼交情?但他們仍能犧牲自己
: : 的生命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跟熟不熟沒有關係,取決標準只在“義所當為”!
: : 小武道:“你若覺得應該去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去做,根本不必問別人曾經為你做過
: : 什麼。”
: : 他目光凝視著遠方,慢慢地接著說道:“湯野就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天我還是會殺
: : 他,百里長青就算是我的仇人,今天我也一樣會救他,因為我非得這麼做不可,”
: : ──《孔雀翎》第二章〈浪子淚〉
: : 所謂的俠,不就是“有所不為、有所必為”?個人以為秋鳳梧這段話,堪為俠客精神
: : 的最佳寫照。(其實以這個標準來看,很多所謂大俠都要被打臉了XD)
: : 蕭峰是令人欽佩,也是很有魅力的人物,但他的人格高度並沒有那麼高不可攀。
: : (另外,我對蕭照顧阿紫的方式也很有意見,如同阿紫自己說的:有飯吃有衣穿就算
: : 照顧了嗎?這女子性格如此狠毒,正義如蕭,沒有好好矯正她的觀念實在說不過去。)
: : 下面金庸的部份,我很能明白“有話想說清楚”的心情,小弟便找時間回私信給您。
: : 如有造成不便,還請知會一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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