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李尋歡這個人啊

看板Gulong作者 (要命的小方)時間14年前 (2010/06/01 22:52),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17 (看更多)
  隨著彼此理性地交流,果然可以漸漸地釐清兩方意見的歧異處,並使道理愈論愈明。 衷心感謝您撥時間回覆這系列文章,不但令小弟能夠更加深入地思考,更促進板上活絡。   討論發展至此,眼見就要步入尾聲,居然有種淡淡的惆悵與不捨。(笑)   以下回應: ※ 引述《el4e8d (阿豪)》之銘言: : ※ 引述《yellowfang (要命的小方)》之銘言: : :   小弟認為沒有必要詐死,但我認同“不要回來”這點,既然已經決心要走,再回來也 : : 只是徒惹傷情罷了,這邊也顯示出李雖有斷情的決心,但缺乏忘情的毅力。(笑) : :   至於攜伴詐死遠走,下述。 : 詐死有個好處就是 不管再如何傷心 想到對方已死也就不能再鑽牛角尖   您此處的論述確實有理,但私以為以作者那時情境的設定,龍的相思成疾,不太可能 會因為林的死而死心痊癒,若能死心痊癒,那李直接說白了和林在一起不更痛快? : :   討論書中內容的標準必然是如此:作者設定>書中角色論述>讀者判斷。 : :   您認為龍的狀況云云,有理,不是沒有可能,但問題在於書中不是這說的: : :   他自然不知道李尋歡和林詩音已訂了親,所以他求李尋歡將“表妹”許配給他,他答 : : 應李尋歡一定會好好照顧她。 : :                            ──第七章〈誤傷故人子〉 : :   很明顯您的假設前提就是錯的,所以後面的論述也就沒有意義。 : :   龍嘯雲在與李重逢後確實是個沒義氣的小人,但不代表他與李初遇時便是如此,而在 : : 書中所呈現的現實中,龍是將要“相思而死”的! : :   所以小弟才會斷然地說:不犧牲林(當下的幸福),就要犧牲龍(的性命)。 : :   假使讓林詐死就能令龍死心(並且病好),那乾脆直接和龍坦承豈不更快? : :   另外,就算退一萬步想,您對龍的臆測是正確的,那你更該譴責龍而非李,李既不是 : : 全知的讀者,也沒有您的敏銳觀感,他怎會知道龍是個“自私之人”?他能想到的也只有 : : “救命恩人將死,我必須救他”而已! : :   李自然知道自己離開林會傷心離開,但他認為龍能夠帶給他幸福,痛只是一時的。這 : : 想法以結果論當然是錯的,但比起性命垂危的龍,林的幸福還有“可期許性”。 : 很久沒看 忘了龍有提親 SORRY : 說實在這樣不失為一個辦法 但總卡住李何必再回來 而且送佛送到西 詐死一下有何難? : 以下幾段回應大部分會卡在這裡 : 所以下面就不提了這個了   李之所以回來是命運(作者心意)影響,前面補充文有提到,您有看到就不多提。   至於此處提到的詐死是指李嗎?仔細想想或許您說的方法可行,李詐死令林死心後, 自然而然促成林龍的好事,此後李再也不露面,或許就真的沒那麼多問題了。   由此得證您的思慮比李尋歡更縝密!恭喜!!(小弟真的這麼覺得喔XD) : 至於龍的本性的確無法確認 : "但他認為龍能夠帶給他幸福"就是李的自以為是 這裡看不出林要負啥責任 : (好像都卡在李心意已決 跟 林要嘗試做點什麼 : ""但林的能力有限 所以選項也有限""←關鍵之一 : ""林的痛苦大部分是取決於李的離開 而非嫁給龍這件事""←關鍵之二   同意。   這兩個關鍵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汗)   小弟的論述是針對之後林的處境心情,得自己負責;但如果單就“被李捨棄當下”的 痛苦來說,林確實沒有應負的責任。   是說以讀者全知的角度來說,小弟偏向如果林坦承並勇於追求,是有機會和李在一起 的說。 : 若之後回文皆卡在這裡 我想也不必再討論了) : :   什麼叫“耗掉”? : :   林詩音的家境並不會因為不嫁人就過不下去,要嫁人也可以,但問題是不能昧著良心 : : 接受他人。 : :   簡言之:忘不了就不要嫁!(根本就沒有非嫁不可的理由) : :   今天,您若知道您的妻子/丈夫心理明明喜歡背棄他的舊情人某A,卻還是和你在一 : : 起,然後覺得自己過得很苦,您的感覺是? : 我是想說 人生還是得過 : 也許林因為痛苦而需要有人安慰才嫁人 這個還情有可原 : 若要說責任 也是對龍用心不專的責任 但她至少沒做過對不起龍的事 : 而且還因為嫁給龍救了龍一命 : 這個部分就卡在"李既已決定走 嫁不嫁都是痛苦" : 難道她要對"李決定要走"這件事負責嗎?   不用。(笑)   您思慮較清楚,總算找到您我問題的關鍵點。   小弟說她要負責的,是她之後不甚愉快甚至痛苦的生活。 : :   我相信林有可能努力過,但問題在於結果未定之前便與龍結婚,而他並沒有對龍坦承 : : 過自己的狀況。(只是龍最初可能不知,後來也逐漸觀察的出吧,所以才會怕李回來。) : :   不過我認同您觀點裡“李不該回來”這一點,若他不回來,縱使大家沒能過得幸福, : : 至少不會像後來發展那樣痛苦。 : :   或許他認為日子久了應該沒差,加上太思念林的緣故吧!(是說自己經過那麼久都忘 : : 不了,相信林會忘了他真是自打嘴巴,正如同之前某版友提到的:兩人的問題都在於沒想 : : 到對方對自己用情如此之深。) : 我是覺得依李武功智慧 要偷偷隱身起來觀察應該不難 何必大搖大擺   是該不難。   不過這邊也是同前面補充文所述,沒料到誤傷龍小雲。(古龍你好壞!) : :   首先請注意時間點:李是在林選擇龍後才離開的,不是逃走,要跟要隨並沒那麼難。 : :   另外,只要有心沒有什麼可不可能,衛鳳娘不也去追趙無忌了嗎?追不追得到是另一 : : 回事,問題在於肯不肯去做、願不願去做而已。 : 一個弱女子在路上 不用什麼強人 隨便一個武功低微的都可以欺負她了 : 何況李決意要走 看不出來林有甚麼辦法能跟上 : 重點不在要跟隨難不難(其實難不難取決在李) 而是對方讓不讓你跟   小弟同意林有第一行的困境,但我相信有辦法解決。(比如找李或龍在道上的朋友) 後面兩行個人就覺得那不是重點,還是那句話:不問做了有沒有用,而問自己肯不肯做。   引用一下我很欣賞的一段話:   花無缺:「當然!會不會告訴我是她們的問題,但問不問卻是我的權利,江小魚,難 道你已經對命運屈服了嗎?」              ──《絕代雙驕》漫畫版第七十八回〈移花宮鼠劫(上)〉 : :   再來,回心轉意也不是不可能,為什麼不能等? : :   接著,您似乎搞混了小弟這段文字的意義,我的想法是林詩音有很多選擇: : :            ┌追隨李而去 : :      ┌繼續愛李─┤ : :      │     └等李回頭 : : 李不要自己┤ : :      │     ┌嫁人,並且認真去愛丈夫 : :      └不愛李了─┤ : :            └不嫁,自己過 : :   偏偏林明明還愛李,卻又選擇嫁人,然後過得不愉快,自己都不用負責?   嗯,關於林當下痛苦並無責任已無疑義,下就“日後生活過得不愉快”做討論: : 1.講很多次了 不會武功又頗有姿色 而且還沒啥江湖歷練 : 跟是一定被武功高強的李甩開 : 途上要不被欺負非常難 : 沒選這個看不出依林的立場要對自己負啥責任   同意有困境,但不同意無法解決。   李、龍甚至林家在江湖上都有機會有朋友,或者運用本身財力(李、林家境都不差) 聘請保鑣或高手護送也不是沒有辦法。   被李甩開機會很大,但也不是必然,甚至李因憐惜林而回頭的機會也不小。 : 2.等李回頭 也是痛苦 非常有可能一生虛耗 : 沒選這個看不出依林的立場要對自己負啥責任   很有可能一生虛耗,也有可能如願以償,人生的選擇本來就是種賭注。   : 3.因為感情無法控制 認真去愛丈夫不太可能 : 這的確要對龍負些責任 : 至於對自己的痛苦負責?她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 而非嫁給龍   同意當下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但之後的痛苦就是自己的問題了。 : 4.不嫁自己過一樣是一生痛苦   前提是不愛李了,所以自己過,既然不愛了,何來痛苦? : 若結果是李回心轉意 那林當然要對沒選這個選項負極大極大的責任 : 可是書中有明白的提過李回心轉意了嗎? : 就算李有一絲絲回心轉意 也是看到龍露出的鳥樣才如此 : 林又不是神仙 如何預測的到龍會在李的面前露出鳥樣?   您此處的陳述應該放在2的選項會比較適合。   小弟認為人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既然林已經選擇了龍,那她日後的人生就是自己的 問題。(當然,您之前說的“選擇少”與“最大痛苦既成”小弟是很認同的。) : :   不是知不知道的問題,是肯不肯去的問題,今天換做孫小紅、蘇櫻等比較具行動力的 : : 女性,他們會顧慮“找不找得到”而不去找? : 問題就出在不會武功又頗有姿色上 江湖上的無禮之徒何時有少過?   同前述,就不多說了。 : :   又,您斷句錯了,上面的“用自己的全部心神去愛他、關懷他”對象是龍嘯雲,煩請 : : 看仔細點。 : 感情就是無法控制 所以才痛苦 無法用自己的全部心神去愛他、關懷龍嘯雲 : 卻又嫁給他 的確要對龍負責任 : 但還是卡在那句話"林的痛苦取決於李的離開"   同意。 : :   林當下必然痛苦,但之後可以選擇不那麼痛苦的生活方式,偏偏她選錯了。換作是孫 : : 、蘇等女當下也必然是痛苦的,但他們會找出讓自己快活的方法,而非屈就現況。 : :   另外,如果今天李是真的負心那當然全然是他的責任,問題在於李是迫於無奈下做的 : : 選擇,假使林肯付出行動力,未必不能得到幸福。 : 你那4個選項 以林的立場(也就是能力)只能選不嫁&等 : 但依然是痛苦一生 重點在不管怎麼選就是痛苦   當下無比痛苦無疑義,但之後的可以沒那麼痛苦。   如果今天是孫、蘇,可能就會選擇前述1的方法,衛鳳娘、沈璧君可能選擇2,風四娘 應該算是介於2、4之間,這些人換作林的處境,我想都不會有林過得那麼不愉快。 : :   您完全混淆了問題。 : :   龍會死是李的困境,不是林的;所以林的選擇會令龍如何,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   李尋歡面對的是不犧牲林的當下幸福,就會犧牲龍的生命,所以他只能選擇一個“能 : : 令龍活下去”的最佳方式──讓自己當壞人,使得林自己選擇龍。 : 我的意思是李搞這招 林若堅決不嫁也沒用 那李到時又要怎麼救龍?   自然救不到囉。   只能說這是李當下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而結果他成功了。(小弟真的覺得您提的讓 李詐死的方法更好,甚至可以省略刻意令林傷心的手續。) : :   但林面對的是“李似乎不愛自己了”的問題,他要選擇的是“是否要繼續愛著李”、 : : “應如何令李回心轉意”等事,他根本不必在意龍沒有自己會不會死。 : 重點就在有沒有選擇“是否要繼續愛著李”“應如何令李回心轉意” : 都於事無補 依作者設定 李就是得走(因為龍的性命嘛)   這邊設想的點在於:李如此了,林能做些什麼來改變現狀?當然不一定有效果,差別 在於“有沒有努力過(是否盡了人事)”。   然後說得狠一點,等龍相思而死後,李和林也未必沒有復熾的機會。 : :   再退個幾步想,林有著悲天憫人的性情,或許知道龍的狀況無己難癒(類似丁靈琳與 : : 郭定?),於是委身下嫁,但他也該在龍病癒後與其坦承,又或轉移情感於龍身上方是。 : "龍病癒後與其坦承" 看不出來坦承以後 自己的痛苦會減少到哪去 反而龍可能因此痛心 : 嚴重時又有復發可能   有可能。(笑)   坦承是為了要負責(妻子之責),是盡份,接著就可以考慮後續(比如請龍休妻成全 自己與李之類的)。 : "轉移情感於龍身上" 這個就是無法自我控制的事情阿   同意。   如果真的無法轉移就該跟龍說清楚看要怎樣了,以免龍提心吊膽變得後來那副鳥樣。 : :   建議您看完文章後再思回應,直接回文的話容易錯漏文字內容。 : :   這邊的沒回應是指:“反過來說,今天李“不鳥龍的病情坦然接受林的感情”,結果 : : 兩人過得爽爽放龍去死,這樣李就會比較值得敬佩?”這段文字。 : 我說過 要嘛就走遠遠的詐死別回來 : 要嘛就兩人一起走詐死冒險賭龍會因此好起來   瞭解。   再次贊同您的第一個想法,然後第二個想法真的賭很大。(笑) : :   您又錯會了,問題不是“不該嫁人”,而是“不該心懷舊情人嫁人”,這樣過得不順 : : 自己當然也有責任。 : 如果要是說過的不好的責任 又再次卡到痛苦是取決於"李的變心(表面上) 李的離開"   嗯~~(默) : :   李最後和孫在一起是作者刻意的安排,要令半生滄桑的李能有個好的歸宿。今天如果 : : 李還是深愛著林且對孫沒感情,然後過得很坎坷,我會說是他自己活該。 : 沒錯 作者刻意的安排 問題是一直有人要求林要去追或去等 : 卻沒有人說當最後林沒來 李要去追林或要去等林 : 當然因為半生滄桑 所以移情別戀是可以接受的   不是說非得如此,但如果想和李在一起,就得追,就得等。   書末林與李已經經歷了太多事情,是沒有可能在一起的,於是作者安排了孫小紅。   能的話,讀者當然希望主角不要移情別戀、能夠從一而終,但當現實太過嚴苛時,並 不是不能被接受的;林在被李傷害的當下如果移情於龍,我不會苛責於她,問題在於她還 愛著李卻又與龍在一起,然後過得不快樂。 : :   反過來說林選擇龍後成功移情,並且兩人相處一家和樂,我也會認為那是明智選擇。 : 我偏向相信林覺得孫比較適合李 所以放手 並非真的移情成功 只是放手罷了   這就是讀者觀感了,當然也有可能,小弟不予置評。 : :   此處您得先弄清楚文字關係的先後順序: : :   孫小紅卻不同,她要反抗! : :   只要她認為是錯的,她就反抗! : :   她堅定、明朗、有勇氣、有信心、她敢愛、也敢恨,你在她身上,永遠看不到黑暗的 : : 一面! : :   就因為世上還有她這種女人,所以人類才能不斷進步,繼續生存。 : :   「永恆的女性,引導人類上升。」 : :   這句話也正是為她這種女人說的。 : :   自反抗開始的幾個形容詞是用來形容“孫小紅這一類女子”的,而能夠引領人類上升 : : 的,也是“孫小紅這一類女子”,而不是說擁有那些條件的女子就能引領人類上升。 : :   若P則Q,若Q未必則P。 : 我知道你要說有"堅定OOXX"這些特質 不一定是孫小紅這類的女子 : 那你要看作者的意思是 : "因為孫小紅有這些特質 所以才能引導人類向上" : 還是"能引導人類向上的孫小紅這類女子 有這些"堅定OOXX"特質" : 那句"就因為世上還有她這種女人"沒有清清楚楚說明是前者還後者 : 兩者套入都對 : 當然語句未明可以讓我找漏洞 : 可是作者應該不會讓自己語句有漏洞的意思 : 所以要猜我也會猜作者是後者之意 : (↑剛打成前者 改正)   您的想法應該是前者吧?=,=a   小弟卻以為文意很明顯:先說孫小紅有哪些特質,再論因為有“她”這類女人人類得 以不斷進步,前面已無其他指稱詞,這個“她”自然是孫小紅,能引領人類向上的,自然 也就是孫小紅這類女子。(那些特質是用來強調的,重點還是在孫) : 我只是要表達一件事 有時候 : "堅定、明朗、有勇氣、有信心、她敢愛、也敢恨"也可能走上歪路 : 要說能引導人類向上 麻煩加個最重要的~~~"智慧"~~~ : ↑↑ : 從孫小紅身上 沒看出她到底是不是有智慧 : 若是"孫小紅這一類女子"引導人類向上 未免有過誇之嫌   這段我同意。     不過孫小紅無疑是一定程度的智慧,在與李尋歡鬥酒、與林仙兒鬥嘴、以及與林詩音 深談的幾段中可略見一二。(她最愚昧的表現則是過於相信自己祖父的能力。)   有沒有過誇,見仁見智,是說個人以為孫小紅這類女孩子多一點是好事。 : ↓你下面實在不需回一大段 因為我早就加上"蕭峰不只是(只有俠義)而已"   所以小弟很好奇啊,蕭除了俠義精神還有什麼“更了不起”的地方? : 而且要說到大義滅親 大義抿仇 : 依蕭峰的個性何嘗做不到? : 光"方丈只是受人欺騙 所以不計較(這是最新版加上的 但舊版也有提到一些)" : 就是小義抿仇了   同意蕭峰未必做不到,小弟也不是說蕭峰做不到,而是說您舉的那些例子在武俠小說 中是通例,不能當作蕭峰作為高於其他俠者的例證。   其實這邊是延伸自郭靖蕭峰人格高下之爭,那就信中再述,但還是想重申一下:蕭峰 人很nice沒錯,但真的沒那麼great。   關於蕭郭之議,如您有時間建議去金庸板翻舊文,搜尋標題“郭靖”“蕭峰與郭靖“ ,其中板主F00L大的論述基本上就是小弟的想法,F00L大引經據典且條理分明的文字遠勝 小弟十倍,相信更能令您信服。 : 你要用寄信那甚好 我也能體會有話想表達的心情   謝謝。不過看來要等明天了。(默) : :   此處論到俠義道,尚不算離題,由可回應一二。 : :   還是請您看清楚小弟的論述。 : :   “能為義犧牲性命”了不起嗎?了不起!因為“現實中”很少有人能做到。 : :   但在“武俠小說”中,任何俠客都有這方面的特質,只是多少大小的差別;正如上文 : : 提到的:阿飛和鐵傳甲有什麼交情?秋鳳梧和百里長青有什麼交情?但他們仍能犧牲自己 : : 的生命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跟熟不熟沒有關係,取決標準只在“義所當為”! : : 小武道:“你若覺得應該去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去做,根本不必問別人曾經為你做過 : : 什麼。” : : 他目光凝視著遠方,慢慢地接著說道:“湯野就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天我還是會殺 : : 他,百里長青就算是我的仇人,今天我也一樣會救他,因為我非得這麼做不可,” : :                         ──《孔雀翎》第二章〈浪子淚〉 : :   所謂的俠,不就是“有所不為、有所必為”?個人以為秋鳳梧這段話,堪為俠客精神 : : 的最佳寫照。(其實以這個標準來看,很多所謂大俠都要被打臉了XD) : :   蕭峰是令人欽佩,也是很有魅力的人物,但他的人格高度並沒有那麼高不可攀。 : :   (另外,我對蕭照顧阿紫的方式也很有意見,如同阿紫自己說的:有飯吃有衣穿就算 : : 照顧了嗎?這女子性格如此狠毒,正義如蕭,沒有好好矯正她的觀念實在說不過去。) : :   下面金庸的部份,我很能明白“有話想說清楚”的心情,小弟便找時間回私信給您。 : :   如有造成不便,還請知會一聲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8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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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等龍掛點以後未必沒有機會再續前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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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前後者打錯的地方 是說我同意你的看法 把猜改成同意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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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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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義範圍很廣 老實說很多主角不脫俠義範圍 因為我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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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值得說"的標準 所以大概會沒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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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下面那篇 你覺得李不受美色誘惑很值得嘉獎 這個在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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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不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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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的想法都已經很清楚了 所以就不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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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 "等龍掛點以後未必沒有機會再續前緣" 這個我沒想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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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感謝您的指教: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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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俠義與郭蕭之議就信內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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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03, , 12F
一直未能有足夠時間認真回信,在先跟E大說聲不好意思~
06/03 23:0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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