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決不服
#1GHnqGS2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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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敬而遠之 - 李純恩
: 時間: Wed Sep 5 06:22:35 2012
:
: 不像現在, 中國人這個名字算臭大街了
群體攻擊
z-3-139
蝗、妖、鬼
香港人對中國人的印象真是..
群體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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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內連續多次違規,以板規1-a判罰水桶7天,因 #1FlW0vhV 升級為4月,下次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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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判決三點不服
1.
系爭 #1GHdylRh 篇文章
版主縱認為用詞不當, 亦沒有任何警告,
而在z-3-139篇, 同樣沒有任何警告
一來直接水桶, 本人甚至不知前一篇文文章有任何違規之處, 即於後篇發文中被水桶
這與本版其他判決中, 版主會先予以前一篇文警告, 後一篇文才水桶之判例完全不同
實有突襲判決之嫌
2.
z-3-139 篇文
發文日期為
Sun Sep 2 07:09:16 2012
而 #1GHdylRh 篇文
發文日期為
Wed Sep 5 06:22:35 2012
二篇文章差距三天,縱認二篇文章皆屬違規,
為何可以認為係"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就我所知以往判例均系當日 連續多次違規
例如
#1GHWPTEs
#1GGpLanj
縱認本人系累犯
於 #1G1xh60P 篇亦為一日內再犯
何以本人三日後才犯, 竟可認為屬"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3. 關於
z-3-139 篇文..
蝗、妖、鬼
均屬原文照抄,並非本人所寫
何以屬本人違規言論??
綜上所述, 煩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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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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