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決不服

看板PoliticLaw作者 (穩定交往中)時間11年前 (2012/09/05 18: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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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之銘言: : #1GHnqGS2篇判決 : ====== : ※ 引述《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敬而遠之 - 李純恩 : : 時間: Wed Sep 5 06:22:35 2012 : : 不像現在, 中國人這個名字算臭大街了 : 群體攻擊 : z-3-139 : 蝗、妖、鬼 : 香港人對中國人的印象真是.. : 群體攻擊 : ----------------------- : 短期內連續多次違規,以板規1-a判罰水桶7天,因 #1FlW0vhV 升級為4月,下次再 : ======== : 對本判決三點不服 : 1. : 系爭 #1GHdylRh 篇文章 : 版主縱認為用詞不當, 亦沒有任何警告, : 而在z-3-139篇, 同樣沒有任何警告 : 一來直接水桶, 本人甚至不知前一篇文文章有任何違規之處, 即於後篇發文中被水桶 : 這與本版其他判決中, 版主會先予以前一篇文警告, 後一篇文才水桶之判例完全不同 : 實有突襲判決之嫌 本版警告向來只適用於之前無水桶記錄的使用者,而且在警告中也會說明,如 #1GH9CZTM #1GGNS-jg 等警告文中:"因為之前無累計水桶紀錄所以先警告" 所以警告並不適用於之前已有水桶累計記錄的使用者,而是會根據之前的水桶記錄 直接判罰水桶,對任何已有水桶累計記錄的使用者都一樣。 : 2. : z-3-139 篇文 : 發文日期為 : Sun Sep 2 07:09:16 2012 : 而 #1GHdylRh 篇文 : 發文日期為 : Wed Sep 5 06:22:35 2012 : 二篇文章差距三天,縱認二篇文章皆屬違規, : 為何可以認為係"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 就我所知以往判例均系當日 連續多次違規 : 例如 : #1GHWPTEs : #1GGpLanj : 縱認本人系累犯 : 於 #1G1xh60P 篇亦為一日內再犯 : 何以本人三日後才犯, 竟可認為屬" 短期內" 連續多次違規???? 短期內並不限於當天,如#1GH9CZTM警告2個違規分別在8/31及9/3一樣會判罰,板主 會視版面狀況及違規情況調整短期內的時間。 : 3. 關於 : z-3-139 篇文.. : 蝗、妖、鬼 : 均屬原文照抄,並非本人所寫 : 何以屬本人違規言論?? #1EZIrrWN置底公告有說明:2.轉文的部分如果有違反板規的地方是判罰轉錄者而非 原作者,因此要轉文的板友也需注意文章及推文是否合乎板規 因此即使是轉錄文章也須注意是否合乎板規,更何況檢舉人在之前已經因為群體攻擊 被水桶過,應該很充分的認知本板一向嚴禁群體攻擊,不該藉由轉錄文章之名而行 群體攻擊之實,希望檢舉人日後若要轉錄文章務必再詳閱板規及置底公告謝謝。 : 綜上所述, 煩請小組長協助處理 : 非常感謝 -- 我去煮菜了,記住,我只要你,只喜歡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11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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