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台灣的 10%服務費是什麼概念?已回收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在國外吃飯時,都會很自然地算10%服務費是多少
: 然後留給服務生,或者放進櫃檯的小箱子
: 遇到比較喜歡的服務生,也有可能會多給一點
: 因為很確定服務費,就是給服務生的錢
: 而在台灣的餐廳10%服務費一直讓我很疑惑
: 就是真的會移撥到員工的收入中嗎?
: 如果不會,那服務費的意義在那?
: 有沒有從事相關行業的可以分享一下呢?
首先要分2部分來看
一 有開發票的店家 定價+10%服務費(意思就是把5%營業稅+2%營所稅轉嫁給消費者)
不直接用"含稅總價"來標示原因也很簡單 讓價格漂亮一點
然後加收的10%服務費字體都很小 有的甚至在DM上都沒標示會加收
服務費 等到消費者實際消費後才在帳單上列出 其實這部分消費
者是可以拒繳的
二 沒開發票的店家 通常也沒有所謂服務費的項目 但是當妳要求要開立發票時一定
會額外要妳多繳5%費用
既然如此 為何沒開發票的店家不一開始就開發票勒?
1 想逃稅
2 因為不開發票 所以定價看似更有競爭力 而店家通常會說是為了回饋消費者所給予
的折扣
其實這對誠實繳稅的店家很不公平 可以說是不公平競爭 只要店家未"""主動"""給予
發票 都是可以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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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所謂的10%服務費根本不會進到服務生口袋 這只是台灣的業者變相向消費者收費
的方式 除非你把小費丟進小費箱或是直接把小費給服務生 不然發票上的服務費都是
通通跑到業主的口袋中
PS 剛看到原原PO底下推文有人說到~~老闆覺得10%服務費是用來補貼付員工薪水的~~
其實這也是業者強辯之詞
實際上服務生薪水都是固定的 真的有補貼服務生薪水的話 那該餐廳要是月營業額
100萬 以服務費10%來算 那不就整體服務生可以分到10萬的小費?? 有可能嗎?
更不用說餐廳的營業額往往不止100萬
與其說補貼服務生薪水 不如說是補貼業主應付的稅額以及其他成本
服務生頂多只能均分小費箱內那少少的小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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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震駝鈴 揚袍笑青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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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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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09: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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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麥當勞來說 他的發票絕對沒有10%服務費的項目 但是也不代表麥當勞佛心來的
麥當勞只是早把賦稅成本列入定價中 比起台灣一堆用服務費之名額外加收的方式
讓服務生背這不白之冤 卻肥了店家口袋 我更能接受麥當勞的定價方式
※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09: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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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麥當勞沒收10%服務費 所以你付錢買的漢堡可樂就只是買這些食品 完全沒負擔到業者
的管銷成本?
2 如果業者收取10%服務費會進到服務生口袋 那是否代表服務生的薪資會隨著店家營業額
多寡而浮動? 假使一家高級餐廳月營業額500萬 妳覺得業主會拿50萬出來給員工加薪?
3 如果妳的論敘成立 我相信所有餐飲業的員工一定非常樂意 週末&國定假日不休假 因為
當日營業額越多就能分到越多 10%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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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意思是 餐廳要是經營不善就可以不付或是片面減薪? 無論生意好不好不是都該依法
幾付薪資嗎? 另外 開店創業之初不就該針對 房租 人事 食材 水電....等等一切管銷
費用仔細評估 更何況繳稅是義務 為何還要張冠李戴用名不副實的"服務費"讓根本
沒拿到該筆金額的服務生來承擔?
※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1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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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 服務生的薪資幾乎都是固定的 並不會因為店家營業額增加而有所改變
另外營業稅就是看營業額而變動 今天店家生意越好 發票開越多 自然繳的稅就越多
而服務生呢? 服務20位客人 時薪120 週末服務200位客人 還是時薪120 不同的是
店家賺更多 稅繳更多罷了
※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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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有營業額自然也要繳營業稅 也就是常聽到所謂的"含稅價" 但是妳會認為這
含稅的部分是業主報價時體恤員工 用來給員工加薪的嗎? 而餐飲業又跟一般公司行號
不同 有稽徵查核上的難度 餐飲業面對的通常是一般消費者 也就是普羅大眾 而這些人
會需要發票憑證來入帳嗎? 這也就是為何發票能對獎的原因 就是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
讓店家誠實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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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碼事喔 加收的"服務費"既然從頭到尾都沒流入服務生口袋 就不該混淆視聽讓消費者誤
以為其實服務生賺走了 實際上是無論妳有沒有來消費 有沒有多付這10% 服務生的薪資
都不變
※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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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 當消費者覺得要""額外多付""10%費用時 服務生有額外多10%薪水嗎?
額外多付 自然就會認為要有超額服務 但是站在服務生立場又沒額外增加收入 為何不
能用""正常服務"就夠?? 當你覺得妳多付的10%其實是稅時 又或者店家早已把這10%
內含在定價中 消費者還會認為沒有"好"的服務就不該付嗎? 是稅就是稅 覺得服務生
服務態度很好 就打賞小費鼓勵 這才是要分清楚的地方
※ 編輯: ts1688 (36.225.245.85), 07/03/2016 12: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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