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天賦活權

看板politics作者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時間12年前 (2012/05/06 11:08), 編輯推噓0(0021)
留言2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 引述《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之銘言: : 你自己想像的循環論證是你的東西 : 我說了: : 「而這些都是在談政府/法律/公權力,也就是為了解決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糾紛, : 由眾人創立的組織/規則/與行動力。」 : 也就是說, : 複數人共同生存(社會)必定有利益衝突與糾紛==> : 這些人為了解決糾紛共創利益所以制定規則(法律)互相約束==> : 若其中少數人反抗舊規則,則多數人組織起來(政府/公權力)排除少數人(鎮壓)==> : 若其中多數人反抗舊規則,這些人組織起來排除少數人,創立新的規則與組織(革命) : 這個過程在人類歷史上不斷重演,無法取得多數支持的統治者終會失勢。 : 而所謂民主機制只是在「舊規則」中加入定期確認多數支持的規定而已。 : 至於人權,也同樣是解決利益衝突與糾紛,創造群體最大利益的手段之一。 所謂的民主,就是為了預防這種事情而產生 最早是為了英國天主教和聖公會之間的宗教戰爭解決困境 要如何能夠和平共處? 所以找了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底限 例如: 人的基本需求是什麼? 生理需求是什麼? 從這裡出發,保障基本的人權 就算是極少數人也有起碼保障的底限 這是整個自由主義和民主在追求的精神 後來的共產主義從人類被壓迫的角度著手 要如何解決異化問題? 訴求的手段比較劇烈 但如今,大多數國家的左派也支持民主 認為民主是可以保障最基礎的人權的做法 至少生命權和遷徙權是受到保障的 高上層的文化,必須在不違反這個前提下才能成立 絕對不是人多說了算 這種說法邏輯上說不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5/06 11:10)

05/06 12:38, , 1F
很抱歉就是人多(拳頭)說了算
05/06 12:38, 1F

05/06 12:38, , 2F
少數意見可以在說服多數後成為人多的一方
05/06 12:38, 2F

05/06 12:39, , 3F
在那之前 少數強行挑戰多數就是被多數消滅
05/06 12:39, 3F

05/06 12:40, , 4F
在暴力面前 前提邏輯都是屁
05/06 12:40, 4F

05/06 12:43, , 5F
你說的"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底限"就是雙方都
05/06 12:43, 5F

05/06 12:43, , 6F
支持的「多數意見」
05/06 12:43, 6F
1. 假如你只是抱持這種想法 那現在社會還是在中世紀教會統治時代 不會有任何的人權出現 2.邏輯說不通 人多說了算,那還是要有一個基礎是吧 到最後還是法律等等...的東西 這東西可不是完全人說了算的東西 還是要有一種規則,一種運作方式 要有一種保障人權的做法 不是人多說了就算 要不然法律這種東西無法出現

05/06 18:41, , 7F
你自承"中世紀教會統治時代人權未出現"
05/06 18:41, 7F

05/06 18:42, , 8F
亦即人權既非"與生俱來"亦非"本來就有"
05/06 18:42, 8F

05/06 18:43, , 9F
是近代由人想像出來加進法律中的人工概念
05/06 18:43, 9F

05/06 18:44, , 10F
而法律不管古代近代 向來都是人說了算
05/06 18:44, 10F

05/06 18:46, , 11F
無法服眾的法律與領導者在古代是敗亡
05/06 18:46, 11F

05/06 18:46, , 12F
在民主制度下是敗選 同樣失去權力
05/06 18:46, 12F

05/06 18:47, , 13F
民主只是減低暴力與流血 本質上無異
05/06 18:47, 13F
先有意識形態才能有人民的共識,接著才有多數決 而不是本身就是多數決 拿多數決當作根基只會變成循環論證而已 因為你解釋不出多數決的根源何來 這跟我之前論證你拿法律當作基礎一樣的論證方式 就是邏輯矛盾,說不通的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9.55 (05/06 20:51)

05/06 21:29, , 14F
權利在成為規定由公權力之前「沒有意義」
05/06 21:29, 14F

05/06 21:31, , 15F
而規定之所以被服從只因為服從者接受
05/06 21:31, 15F

05/06 21:31, , 16F
規定要被接受才是規定 多數接受就是多數決
05/06 21:31, 16F

05/06 21:33, , 17F
實際成立的過程可能是吵架打架屠殺或投票
05/06 21:33, 17F

05/06 21:33, , 18F
本質都是多數決 而多數決的本質是武力強的
05/06 21:33, 18F

05/06 21:34, , 19F
一方說了算 為什麼? 因為武力弱=人少的一
05/06 21:34, 19F

05/06 21:34, , 20F
方終被消滅而已
05/06 21:34, 20F

05/06 21:35, , 21F
叢林法則從沒有消失 只是多了許多層掩飾
05/06 21:35, 21F
文章代碼(AID): #1FfUioOI (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fUioOI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