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扶養父母 列舉扣除額 醫療 保險費

看板tax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3/01 00: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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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gtail (無)》之銘言: : ※ 引述《clifftsai ()》之銘言: : : 剛剛有看了一下精華區 發現一個地方不太懂 : : 假設我撫養了父母 所以一共是我加父母三個人 : : 但是標準扣除額是以家庭為單位 所以還是只能報44000元 : : 假設列舉扣除額大於44000就應該用列舉扣除額來報比較好 : : 問題就是 列舉扣除額的項目 像是保險 醫療費用 : : 是否為本人 或是受撫養的父母兩人的花費都可以略舉報銷呢??? : : 保險比較複雜一點 聽說有上限 24000?? 所以說三人的保費也是用這24000限制摟? : : 醫療費用是否可以無上限的報銷?? : 如果你不用列舉的,三個人合起來就是44000, : 如果要分開列舉,保險每個人可以有24000的額度,所以三個人最多合起來是72000, : 醫療部分也是各自都可以列舉申報! 不好意思 又想到了一個問題 保險每人有24000的額度 是怎麼計算的呢 要是付款人都是我媽 幫我 我媽 我爸保險 一樣也是每人24000額度嗎?? 跟付款人有沒有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9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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