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counterfactual and laws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三人行,必穿我鞋)時間18年前 (2006/07/10 08: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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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 引述《COCOAII (yaya)》之銘言: : : Salmon區分law、lawlike statement、accidental statement。 : : law和lawlike相對,差別在後者不一定為真。 : : law也和accidental相對,差別在後者非物理上必然為真。 : 我還是不是很明瞭三者的區別在哪 可以舉例來說明三者嗎? : 現在看起來 : law語句為真 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 accidental語句為真 但不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 那lawlike呢?滿足下列(1)-(4)就可以稱做是lawlike, right? : 所以law語句 必然是lawlike語句; 但lawlike語句不見得是law語句 : 這是你(或salmon)要說的嗎? 我沒讀過這些文本,所以說出來的有可能不盡不實。 就我從之前的討論脈絡讀下來,我想這三者的區分似乎不那麼困難? 如果要求簡單的定義的話: accidental statement:適然命題。 lawlike statement  :不能被證明為真,或被證明為假的假說。 law         :被證明為真的假說。 這樣的定義或許很粗淺,但我想應該蠻清楚的。 適然命題的例子很多了,而 law 的例子應該也不少, 所以我想,lawlike statement要舉例的話, 我猜像「是人皆可以成佛」或許可以算做是一個例子? 或者像「女人的空間感較差」也能算做一個例子吧? 主要應該是指這類具有 law 的形式, 但卻未能被證成的命題? : : (1)的普遍形式除了全稱普遍,還包含存在普遍(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 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嗎? : 現在看起來"普遍性"與全稱或偏稱沒有必然的連結 : 我之前以為"普遍性"指的是全稱命題 哪一類的偏稱命題也可以稱做是普遍的呢? existential statement並不能說是「偏稱命題」, 而應該是「存在命題」。 (Ex)(Ax & Bx) 這樣一個句子不會被直接翻譯成: 「有些是 A 的 x 也是 B 。」而會被翻譯成: 「至少有一個是 A 的 x 也是 B 。」 上面這兩個句子有一個明顯的差別在於, 第一個命題似乎蘊涵了「有些是 A 的 x 不是 B 。」 然而第二個命題卻沒有這個蘊涵, 因為「至少有一個」並未排除「所有都是」。 之所以在形式邏輯裡的偏稱命題會被改成存在命題, 是為了相對於非存在命題的全稱命題而來的。 在亞氏邏輯裡,全稱肯定命題蘊涵了偏稱肯定命題, 「所有猴子都是哺乳類動物」蘊涵了「有些猴子是哺乳類動物」; 但是在形式邏輯裡卻喪失了這一層蘊涵, 因為全稱肯定命題變成了條件句的形式: 「只要 x 是猴子, x 就是哺乳類動物。」 這個命題不要求任何 x 必須是猴子, 也就是說,即使不存在任何一個是猴子的 x , 這個全稱肯定命題依然為真。 因此,所謂的 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 其實就應該是 (x)(Ax & Bx) 的形式,也就是: 「所有是 A 的 x 也都是 B 。」 : : (2)是說,要能表達在所有地方都成立,也就是宇宙。 : : 「所有人會死」我不知道算不算這個意思下的law, : : 但「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的scope僅限於地球,因而不符合(2), : 我還是不是很清楚這當中的區別 一個命題是否成立(是否為真)似乎跟地點無關 僅僅取決 : 於它的意義與世界的狀態 分析語句根據字詞的意義為真或為假 而綜合語句的真假則 : 部份仰賴在世界的狀態之上;但或許你講的成立是適用的意思 而與真假無關? I don't : know... : 如果是因為其它星球沒有生物而論斷"所有生物都含有水份"這個語句不是lawlike的話 : 那基於類似的理由我們也可以論斷"所有人都會死"不是lawlike,因為沒有其它的星球 : 上有人...但我覺得"所有人都會死"很明顯是一個lawlike語句哩 呃,我是這樣理解的。 「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當然可以符合(2), 但前提是「只有地球上有生物」,或者「所有非地球的生物也都含有水分」。 以上兩者若皆不為真,則「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就是limited scope。 至於「所有人都會死」,或許可以根據我們對「人」的定義, 讓我們能夠確定只有地球上有「人」這種生物, 因此「所有人都會死」可以符合unlimited scope的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3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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